簡介
朱元璋出身淮西貧民,曾入皇覺寺為僧,從他投入“紅巾軍”,到建立了大明政權,戎馬征戰十幾年。他的成功,得益于身邊一批運籌帷幄、能征善戰的淮西文臣武将。朱元璋稱帝後将這些開國功臣都封以高官貴爵。他們中間文臣以李善長、胡惟庸等為中心,武将以徐達、唐勝宗、藍玉等為中心,組成了勢力強大的"淮西幫"。
明初的統治集團,由兩方面勢力組成,一方面是原有的權貴,如淮西和浙東權貴勢力,他們支持朱元璋建立了新政權;一方面是農民出身的朱元璋的将領,他們轉化成統治者以後,和支持朱元璋建立明朝的舊權貴,都是新朝權貴。在鞏固和發展新王朝的統治中,他們的階級利益雖然一緻了,但發生了新的矛盾,在财産權力再分配中,淮西、浙東之間,文臣、武将之間,都要發展各自的勢力。除各集團之間的矛盾外,他們有時還和皇權形成沖突,這成為明初朱元璋君主專制空前加強的内在原因。面對着公侯将相的權勢和有些新權貴的不法行為,特别是他的戰友與舊将邵榮和謝再興的背叛,朱元璋放心不下,猜疑他們會來搶奪皇位。
為了使公侯将相盡忠于朱明王朝,洪武五年(1372),朱元璋作了申誡公侯的《鐵榜文》;洪武八年(1375),又編了《資治通訓》,反複強調要他的臣僚對他效忠,勿欺、勿蔽;洪武十三年(1380),又編了《臣戒錄》,“纂錄曆代諸侯王宗戚宦臣之屬,悖逆不道者凡二百十二人”的行事,來教育他的臣僚;洪武十九年(1386),又頒布了《志戒錄》,“其書采漢唐宋為臣悖逆者凡百有餘事,賜群臣及教官諸生講授,使知所鑒戒”。
以前,朱元璋不允許儒者在他的将領左右議論古今,這是因為在天下擾攘君臣名分未定之際,他怕知識分子為他的将領出謀劃策,去獨立發展。而當明王朝建立後,朱元璋卻鼓勵他的将領去接近儒臣,并在武将“操練之暇”,命儒臣去給他們講解“上古以來忠臣烈士”、“忠君報國之義,事上死長之節”,等等。
盡管如此,朱元璋仍不放心。因為統治集團内部的矛盾越來越突出。如楊憲為禦史中丞,朱元璋曾想用作相,胡惟庸對李善長說:“楊憲為相,我等淮人不得為大官矣。”于是李善長就乘機彈劾其“放肆為奸事”,最終使楊憲沒有逃脫被殺的下場。早在洪武初年,朱元璋召見劉基,同他商量任用丞相的事。劉基認為楊憲有丞相的才能,沒有丞相的器度,汪廣洋的器量比楊憲更偏狹,他們都不能任相。朱元璋又問到胡惟庸,劉基連連搖頭,說胡惟庸像一頭小牛犢,一經重用,就會摔破車轅,撞碎犁杖,為禍不淺。後來,朱元璋還是起用胡惟庸擔任左丞相。
經過
雲奇告變
洪武十三年,胡惟庸報告給朱元璋說,他們家裡的井裡頭長出石筍來了,這是出了祥瑞,請朱元璋到家裡來觀看。朱元璋駕出皇宮,到皇宮附近的胡惟庸家去。忽然路上有一個人,騎着馬沖過來了,攔住車駕,說不出話來。衛士遂把他抓到地上打,把那人胳膊都打斷了,胳膊還指着胡惟庸的家。朱元璋感到有問題,于是朱元璋登上城牆,看到胡惟庸家裡刀槊林立。這個被打的人叫做“雲奇”,這就是所謂的“雲奇告變”。
胡惟庸案
胡惟庸,濠州定遠縣(今屬安徽)人,李善長的親戚。早年随朱元璋起兵,曆任元帥府奏差、甯國主簿、知縣、吉安通判、湖廣佥事、太常少卿、太常卿等職。洪武三年,拜中書省參知政事。六年七月,憑李善長推薦,任右丞相,約至十年進左丞相,深得朱元璋信任。
胡惟庸當了丞相後,飛揚跋扈,獨掌生殺大權。他竟敢拆閱呈給皇帝的奏折,徑自處理,對不利自己的奏折隐匿不報;他還時常不奏報朱元璋,獨斷專行官員的生殺升黜大事。他還在朝廷中不斷培植私人勢力,并拉攏軍界。功臣吉安侯陸仲亨和平渡侯費聚,都因受到朱元璋的譴責,與胡惟庸密相往還,胡惟庸又和禦史大夫陳甯結為死黨,于是他的門下出現了一個文臣武将齊集的小集團。朱元璋為此深感不安,皇權與相權産生了激烈的沖突。
洪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以擅權枉法的罪狀殺了胡惟庸,屠滅三族,連坐其黨羽,誅戮了一萬五千多人。以後又幾興大獄,使“胡惟庸獄”不斷牽連擴大,到洪武二十三年(1390),功臣太師李善長等人也以與胡惟庸“交通謀反”被賜死,自缢,家屬七十餘人全部被殺。著名儒臣、文學家宋濂隻因受孫子連累,全家被貶到四川,他也病死于途中。此案延續了10年之久,前後被殺的幾十家王公貴族,共30000多人。朱元璋興猶未已,親自羅列被殺諸臣的罪狀,作《奸黨錄》,布告天下。
藍玉案
藍玉案發生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是明太祖朱元璋借口涼國公藍玉謀反,株連殺戮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朱元璋借藍玉案徹底鏟除了将權對君權的潛在威脅,将軍權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中。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朱元璋以謀反的罪名誅殺了大将軍藍玉,而藍玉是洪武時期的主要将領之一。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他率15萬大軍出塞追擊蒙古軍隊,直到捕魚兒海(即今貝爾湖),俘獲男女七萬七千人,大勝而歸。此後,他又多次北征蒙古,立下赫赫戰功,被晉封為涼國公,位居大将軍之職。藍玉統兵多年,在軍中頗有威望;麾下骁将十餘員,個個勇猛善戰。以一介武夫起家的朱元璋,原本就最忌武人擁兵;而藍玉卻自恃功高勢大,驕橫不法。在軍中,他擅自黜陟将校,進止自專,甚至不聽君命。
某次北征還師,夜扣喜峰關,關吏沒有及時接納,藍玉就縱兵毀關強行進入,這一舉動顯然引起了朱元璋的猜忌。在地方上,藍玉霸占東昌民田,私蓄奴婢,縱奴作惡鄉裡。此事後為禦史舉劾,但藍玉竟怒逐禦史。他還讓家人私買雲南鹽1萬餘引(每引200斤或400斤),進行走私。又因奏請多未采納,一直對朱元璋心懷不滿。這些做法,終于讓朱元璋動了殺心。洪武二十六年二月,錦衣衛指揮蔣瓛告發藍玉謀反,朱元璋就将他處斬,并族誅了三族。平時與藍玉有關系莫逆的許多将校,也都被定位"逆黨",遭到了抄家滅族的下場。當時因這個案件而被誅殺者多達1.5萬人,軍中的骁勇将領差不多都被殺戳殆盡。
朱元璋借藍玉案徹底鏟除了将權對皇權的潛在威脅,将軍權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中。随後,他分大都督為左、右、前、後、中五軍都督府,與兵部相互制約,以分其權。五軍都督府隻管軍籍和軍政,不能直接指揮軍隊。隻有到戰時才有皇帝臨時任命總兵官,戰後總兵官須立即歸還将印,所統軍隊則歸駐其原來衛所。從此,諸将奉命惟謹,軍權皆出于朝廷,不敢有所專擅。
該案與胡惟庸案合稱為胡藍之獄。
其他案獄
而在“胡藍之獄”後,明太祖意尚未足,過了年餘,颍國公傅友德,奏請給懷遠田千畝,非但不準,反将他賜死。定遠侯王弼,居家歎道:“皇上春秋日高,喜怒不測,我輩恐無噍類了。”為這一語,又奉诏賜死。宋國公馮勝,在府第外築稻場,埋甔地下,架闆為廊,加以碌碡,取有鞺鞳聲,走馬為樂。有怨家入告明太祖,讦勝家居不法,稻場下密藏兵器,意圖謀變雲雲。明太祖遂召勝入,賜酒食慰谕道:“卿可安心!悠悠衆口,朕何至無端輕信?”言下,甚是歡顔。勝以為無虞,盡量宴飲,誰知飲畢還第,即于是夜暴病,害得七孔流血,數刻即亡。
總計明朝開國功臣,武将隻有徐達、常遇春、李文忠、湯和、鄧愈、沐英六人,保全身名,死皆封王。但徐、常、李、鄧四公,都死在胡藍黨獄以前,沐英留鎮雲南,在外無事,得以考終。湯和聰明,見太祖疑忌功臣,便告老還鄉,絕口不談國事,所以享年七十。
評價
胡惟庸案和藍玉案,和重典治國、對貪官污吏的殺戮和懲治是兩個概念,兩個問題。前者是為了集權,後者是為了澄清吏治,整治官僚隊伍。但是兩種類型的案子,都使用了非常殘暴的手段,這反映了朱元璋治國的一個特點。朱元璋對于這些個功臣,這些開國元勳的殺戮,要遠遠嚴酷于當年的漢高祖。
朱元璋實行重典治國,他一嚴懲貪官污吏,第二實行集權,它的結果可以歸納為幾條:第一,他建立了綱紀,整頓了官僚隊伍,實現了政令通達,建設了一個有效率的政府。第二,他改變了元朝以來的混亂秩序,使老百姓得到了休息,使明初的經濟得到了恢複和比較大的發展。第三,他留下了一套專制制度,這個制度幫助朱家皇朝維持了277年的統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