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内容
現階段國家對于醫用耗材沒有統一分類标準,一是由中小醫院主管人員根據工作經驗進行分類;二是根據廠家标準分類,各廠标準各異;三是完全按照國家藥監局和地方藥監局所發放的注冊證名稱進行分類;四是由醫院主管人員參照國家藥監局分類目錄,将所有産品注冊名稱集中起來,加上個人工作經驗和臨床醫生對耗材通用叫法,以及廠家對該産品的生産品名,将所有産品重新進行二次分類編碼。
具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明文規定:光學、照相、電影、計量、檢驗、醫療或外科用儀器及設備、鐘表、樂器的零件、附件為第18類(共22類),涉及醫療相關商品又細分為電氣醫療裝置及儀器、機械療法器具、矯形器具、放射用器具、教學示範用器具等;而醫用耗材則相應作為附件歸于其中。
改革内容
2019年6月15日零時,北京醫耗聯動綜合改革正式啟動實施。屆時,北京全市近3700所醫療機構将“齊步走”參與改革。“此次改革是在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基礎上,取消醫用耗材加成。”北京市衛生健康委主任雷海潮将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概括為“五個一”,即“一降低、一提升、一取消、一采購、一改善”。
其中,“一降低”,是指降低儀器設備開展的檢驗項目價格;“一提升”,是指提升中醫、病理、精神、康複、手術等體現醫務人員勞動價值的項目價格;“一取消”,是指取消醫療機構醫用耗材5%或10%的加價政策,按醫用耗材采購進價收費;“一采購”,是指實施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和藥品帶量采購;“一改善”,是指改善醫療服務,加強綜合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