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曲洛林

丹曲洛林

治療惡性高熱的特效藥物
丹曲洛林Dantrolene是治療惡性高熱的特效藥物。治療的可能機制是通過抑制肌質網内鈣離子釋放,在骨骼肌興奮-收縮耦聯水平上發揮作用,使骨骼肌松弛。在使用丹曲洛林治療時,應盡早用靜脈注射用丹曲洛林,以免循環衰竭後,因骨骼肌血流灌注不足,導緻丹曲洛林不能到達作用部位而充分發揮肌松作用。[1]
    中文名:丹曲洛林 外文名:Dantrolene sodium 别名:

藥理毒理

丹曲林鈉是一種直接作用于骨骼肌的肌松劑。其主要作用部位是骨骼肌的肌漿網,通過抑制肌漿網釋放鈣離子而減弱肌肉收縮。

藥代動力學

口服後吸收慢,不完全。經肝髒代謝後其代謝産物由腎髒排出體外,成人口服100mg後其半衰期(t1/2)平均為8.7小時,骨骼肌松弛的時間及程度與應用劑量相關。

适應症

用于各種原因引起的上運動神經元損傷所遺留的痙攣性肌張力增高狀态,如腦卒中、腦外傷、脊髓損傷、腦性癱瘓、多發性腦血管硬化等。

用法用量

成人

常規劑量

口服給藥痙攣:初始劑量一次25mg,一日1次;以後每周逐漸增加,最大劑量一次50mg,一日3次。

1.痙攣:初始劑量一次25mg,一日1次,連用7日;之後一次25mg,一日3次,連用7日;之後一次50mg,一日3次,連用7日;之後一次100mg,一日3次。最大劑量一次100mg,一日4次。若45日内症狀未改善應停藥。

2.預防惡性高熱:一日4-8mg/kg,分3-4次服用,手術前1-2日給予。末次給藥應在術前3-4小時,并盡量減少服藥飲水量。

3.預防惡性高熱複發:一次1-2mg/kg,一日4次,連用1-3日。靜脈注射惡性高熱:最小初始劑量為1mg/kg。若症狀未改善或複發,應重複上述劑量,累積劑量可達10mg/kg,症狀改善時的累積劑量常為2.5mg/kg。

靜脈滴注預防惡性高熱:麻醉前75分鐘給予本藥2.5mg/kg,滴注時間約1小時,手術過程中可能還需追加本藥。

兒童

常規劑量

口服給藥

1.痙攣:初始劑量一次0.5mg/kg,一日1次,連用7日;之後一次0.5mg/kg,一日3次,連用7日;之後一次1mg/kg,一日3次,連用7日;之後一次2mg/kg,一日3次。若45日内症狀未改善應停藥。

2.預防惡性高熱複發:同成人。*靜脈注射惡性高熱:同成人。靜脈滴注預防惡性高熱:同成人。任何疑問,請遵醫囑!

注意事項

1.禁忌症

(1)對本藥過敏者。

(2)嚴重肝、腎功能不全患者。

(3)功能性痙攣患者。

(4)關節病變及外傷後肌痙攣患者。

(5)35歲以上婦女。

(6)孕婦。

(7)哺乳期婦女。

(8)5歲以下兒童。

(9)活動性肝病(急性肝炎、活動性肝硬化)患者(國外資料)。

2.慎用

(1)有心血管史者。

(2)有呼吸系統疾病史者。

(3)有肝病史或肝功能不全者。

(4)肌萎縮側索硬化患者(國外資料)。

3.藥物對妊娠的影響孕婦禁用;美國藥品和食品管理局(FDA)對本藥的妊娠安全性分級為C級。

4.藥物對哺乳的影響哺乳期婦女禁用。

5.用藥前後及用藥時應當檢查或監測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肝、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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