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銀行
中國銀行(BANK OF CHINA,簡稱BOC,中行)經孫中山先生批準,于1912年2月5日正式成立。總行位于北京複興門内大街1号,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國有銀行,國家副部級單位。中國銀行作為中國共産黨領導下的國有金融機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2021年8月2日,2021年《财富》世界500強排行榜發布,中國銀行位列第39名。
    公司名稱:中國銀行 外文名:BANK OF CHINA 所屬行業: 法定代表人: 總部地點:北京複興門内大街1号 經營範圍: 公司類型:中央企業(副部級單位) 公司口号: 年營業額:5491.82 員工數:311133 行長:劉連舸 黨委書記:陳四清 核心價值觀:擔當,誠信,專業,創新,穩健,績效

基本介紹

從1912年至1949年,中國銀行先後行使中央銀行、國際彙兌銀行和國際貿易專業銀行職能,堅持以服務社會民衆、振興民族金融為己任,曆經磨難,艱苦奮鬥,在民族金融業中長期處于領先地位,并在國際金融界占有一席之地。1949年以後,中國銀行長期作為國家外彙外貿專業銀行,統一經營管理國家外彙,開展國際貿易結算、僑彙和其他非貿易外彙業務,大力支持外貿發展和經濟建設。

發展曆程

1912年1月初,大清銀行“商股聯合會”正式上書孫中山,建議“就原有之大清銀行改為中國銀行,重新組織,作為政府的中央銀行。

1912年2月5日,清政府在上海的金融機構——大清銀行,經全體股東一緻呈請,由臨時大總統孫中山和财政總長陳錦濤批準,改為民國政府的金融機構,稱中國銀行。2月5日開始營業。

1979年3月13日,國務院批轉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改革中國銀行體制的請示報告》,決定擴大中國銀行的權限;設立國家外彙管理總局授權管理國家外彙;将中國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分設出來,直屬國務院領導,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管。

1994年和1995年,中國銀行先後成為香港、澳門的發鈔銀行。

2004年8月26日,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經國務院批準,中央彙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代表國家持有100%股權,依法行使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

2018年12月12日,中國銀行獲得大商所首批綜合業務指定存管銀行資格。

2018年12月,銀保監會批準中國銀行設立理财子公司。

2020年5月13日,作為第一批倡議方,與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發起“數字化轉型夥伴行動”倡議。

下屬機構

截至2017年末,在中國内地及53個國家和地區為客戶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主要經營商業銀行業務,包括公司金融業務、個人金融業務和金融市場業務,并通過全資子公司中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開展投資銀行業務,通過全資子公司中銀集團保險有限公司及中銀保險有限公司經營保險業務,通過全資子公司中銀集團投資有限公司經營直接投資和投資管理業務,通過控股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經營基金管理業務,通過控股中銀航空租賃有限公司經營飛機租賃業務。

經營範圍

法定代表人陳四清,公司經營範圍包括:吸收人民币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結算;辦理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提供保管箱服務;外彙存款;外彙貸款;外彙彙款;外币兌換;國際結算;同業外彙拆借;外彙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彙借款;外彙擔保;結彙、售彙;發行和代理發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價證券;買賣和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币有價證券;自營外彙買賣;代客外彙買賣;外彙信用卡的發行和代理國外信用卡的發行及付款;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務;組織或參加銀團貸款;國際貴金屬買賣;海外分支機構經營當地法律許可的一切銀行業務;在港澳地區的分行依據當地法令可發行或參與代理發行當地貨币;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保險兼業代理(有效期至2021年8月21日)等。

公司榮譽

2019年7月10日,《财富》中國500強排行榜發布,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位列第13。

2019年9月1日,2019中國企業500強發布,中國銀行列第10;2019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榜單在濟南發布,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6位。

2019年11月19日,2019年度亞洲金融競争力評選榜單公布,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獲得“2019年度亞洲卓越商業銀行”獎。

2020年1月11日,“2019中國企業社會責任500優榜單”發布,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位列第32位。

2020年7月27日,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名列2020年的《财富》中國500強排行榜第16位。

2020年9月28日,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2020中國企業500強》中排名第9位,營業收入達到93244400萬元。

2021年2月20日,被列入中央金融企業名錄。

2021年7月,2021年《财富》中國500強排行榜,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排名17。

相關事件

2021年5月,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中國銀行違規發放并購貸款、違規向部分已簽約代發工資客戶收取年費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合計8761.355萬元,對1名責任人員予以警告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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