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督察執行情況。
(二)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預測敵、社情和治安動态,并制定對策。統一指揮和協調處理全市重大行動、重大案件、突發事件和重大治安、火災事故。
(三)揭露、打擊危害國家及利用宗教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
(四)組織全市重大刑事、經濟、涉毒案件的偵破。指導各分局、縣局的案件偵察工作,加強刑偵基礎、刑偵科技和技術偵察工作。
(五)負責對全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文化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特别是要害部門和重點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及隊伍的建設。
(六)領導全市公安機關依法進行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和槍支、爆炸危險品等管理工作;出入境與外國人事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七)負責監所管理工作。
(八)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
(九)管理全市城鄉道路安全,維護交通秩序。
(十)做好城市防暴和治安巡邏工作。
(十一)主管全市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和公安機要通信工作。
(十二)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收容、治療和管理。
(十三)指導、檢查、監督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認真查處本系統内的各類違法、違紀案件,加強公安法制建設。
(十四)組織公安科技工作,規劃和實施全市公安裝備和後勤保障的現代化建設,搞好公安行政經費的管理。
(十五)負責保安人員的教育培訓、管理和使用。
(十六)負責全市公安隊伍建設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訓練;搞好宣傳和影視報道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馬軍 合肥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工作分工:主持市局全面工作,直接處理涉及全局的重大緊急事項。
楊援軍 合肥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工作分工:分管刑偵、網安、反恐怖、特勤等工作。
章小平 合肥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工作分工:分管交管、監管、特(巡)警、出入境管理工作,聯系邊防檢查站。
程俊 合肥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工作分工:主管紀檢監察工作,分管審計、警務督察工作,聯系水上分局、軌道交通分局。
劉永平 合肥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工作分工:分管警務保障、經偵、禁毒等工作。
陳發利 合肥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警令部(辦公室)主任(三級高級警長)。工作分工:主管警令部工作,分管治安、法制、視頻偵查(圖偵)、科技信息化、消防工作。
薛維武 合肥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三級高級警長)。工作分工:主管政治部工作,分管機關黨委、警察培訓、輔警管理工作。
公安精神
忠誠、公正、尚學、奉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