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國法治報道》作為一檔法治題材、法治視角的新聞欄目,《中國法治報道》聚合“法”與“新聞”兩種專業眼光、兩重關注度,是體現頻道快速反應能力的先鋒,與頻道衆多專題類節目形成互補,并緻力于打造電視新聞界的品牌欄目。n欄目通過調查和報道,仔細看護法治時代的公民權利,通過建立欄目獨特的解釋性框架,整合各方資訊和資源,呈現獨家視角,發出獨家聲音,以原創力和整合力共促影響力,做距離中國公民最近的新聞。
其着眼于社會、立足于法制;一切社會新聞以法眼觀之,一切法制新聞關注其社會性;突出服務性、貼近性,評論性。
主持人
1.撒貝甯
2.侯豐
3.勞春燕
暫停播出
據來自該欄目官方網站的通知,從2009年7月27日起《中國法治報道》暫停播出,具體播出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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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節前夕,《湖北省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草案)》被提交審議,正式進入立法程序。有媒體報道稱:草案拟禁止家長不經孩子同意就私查孩子短信的行為。消息一出,立刻招來争議。6月1日,這部地方法律法規的起草人之一--湖北省人大内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周冶陶,在接受中央電視台社會與法頻道《中國法治報道》欄目獨家專訪時,首次對此事作出回應。
周冶陶表示,這是媒體對該條款的一種錯誤理解。"這個網上炒作的跟我們的法律有出入,不完全是一回事。"她說,"草案第三十二條規定其實是這麼說的: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隐私。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網上聊天記錄及其他個人信息,未經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察看、隐匿、毀棄、公開,但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孩子的監護人一般就是他們的父母,在這個規定中,他們并沒有說家長不能查看孩子的手機短信。
"我們這個法律隻是想我們怎麼樣動員全社會來共同保護未成年人的隐私,這樣就可以讓孩子有個健康的環境成長。"周冶陶說,2007年6月1日施行的新《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條款中,對于未成年人的個人隐私僅限于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等。這次提交審議的《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草案)》,之所以将時下流行的網上聊天、手機短信也納入其中,也是充分結合了當下的實際情況,目的是使保護未成年人的隐私範圍更寬泛、更合理。
周冶陶在接受央視《中國法治報道》欄目獨家專訪時還強調說,《湖北省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草案)》無意限制家長的監護權,對這方面也沒有做出特别的規定。在孩子的家庭教育方面,家長要主動與孩子平等交流、溝通,引導他們樹立正确的世界觀、人生觀,同時也要注重通過自己的言行舉止,對孩子潛移默化,引導他們的行為規範。周冶陶相信,通過此番争論,對未成年人隐私的保護,會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