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廳

辦公廳

黨政機關綜合職能部門
辦公廳是黨政機關設立的負責協助機關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并主管文秘和機關行政管理事務的綜合職能部門。辦公廳在其所屬黨政機關的領導下依職責行事,并辦理機關及其領導交辦的事項。省部級單位的辦公廳為正廳級單位,如中共北京市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中共河北省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公廳等。
    中文名:辦公廳 外文名: 别名: 含義:黨政機關設立的負責協助機關 辦理:機關及其領導交辦的事項 例如:中共北京市市委辦公廳

簡介

省部級單位的辦公廳為正廳級單位,如中共北京市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中共河北省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辦公廳、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公廳、中國鐵路總公司辦公廳等;副省級地區辦公廳為副廳級單位;

部分省會城市甚至普通地級市也将辦公室“升級”為辦公廳,如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等。普通地級市政府的辦公廳為縣處級單位。

注意:中共中央辦公廳、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和中央軍委辦公廳為正部級單位。

其中,中辦、軍辦負責人(最高領導)為辦公廳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全國政協辦公廳負責人(最高領導)為秘書長,主任和秘書長均為正部級。(若兼任政治局委員或國務委員等副國級職務則按職務最高級定級)

職責

(一)協助委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

(二)負責委黨組會議、委主任辦公會議、委主任碰頭會、委領導召集的協調會議、司局長通氣會,以及我委召開的全國性或全系統大型會議的會務工作;起草有關會議紀要,編輯委内日常政務信息,負責主送委領導的簽報工作;負責全委值班工作,協助領導處理緊急事項。

(三)負責全委的文件、電報、資料的收發、批分、核稿、印發;掌管委、廳印章,指導全系統公文辦理工作。

(四)負責黨中央、國務院及領導同志交辦的重要事項,委黨組會議、委主任辦公會議、委主任碰頭會等确定的重要事項,和全委公文運轉的催辦督查工作以及政務公開工作。

(五)負責全委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綜合協調、組織催辦、指導管理以及有關聯絡工作。

(六)組織協調和指導管理全委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向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财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信息》;編印《經濟情況與建議》、《國家發展改革委通訊》等内部刊物;負責全委内部簡報的管理。

(七)歸口管理和指導協調全系統電子政務建設,研究制定委電子政務建設規劃和規章制度;負責機關電子政務建設和應用,保障信息安全,管理建設經費。

(八)負責綜合協調、接待聯絡、指導管理全委來信來訪工作,制定工作制度;負責與信訪部門聯系,彙總編輯來信來訪情況。

(九)起草全委年度工作要點和工作總結;起草、修訂機關政務工作有關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十)負責機關文書檔案的管理、利用、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十一)負責機關安全、保衛、保密、消防、密碼管理、維護穩定、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十二)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内設機構

委主任辦公室

綜合處

秘書處

督辦處

信息處

檔案處

保衛保密處

電子政務處

信訪辦公室

審計處

機要通信處

中央辦公廳

主要職能是:

負責黨中央文秘、會務工作,中央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中央指示、中央領導同志批示的轉達和催辦落實;

負責全國黨政系統的密碼通信和密碼管理,負責中央文件和機要文電、信件的傳遞工作,承擔全國有關商用密碼的科研、生産、銷售、使用等管理工作,負責全國密碼保密工作;

負責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的安全警衛、醫療保健,擔負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活動場所的警衛任務;

圍繞中央總體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動态、綜合調研,承擔部分中央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和中央文件的校核工作;

負責為中央制定黨内法規和領導國家立法的具體服務工作;

負責中央檔案資料的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研究,負責全國檔案事業行政管理;

歸口管理黨中央直屬各部的後勤服務,聯絡、處理中央各部門共同性的社會事務工作;

承擔中央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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