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曆史
中日韓自由貿易區這一設想于2002年首次被提出,中日韓三國領導人首先同意開展相關民間研究。在之後的約7年時間裡,中日韓三國研究機構對建立中日韓自由貿易區的可行性進行了大量分析研究,并初步得出積極結論。
2007年3月,中日韓三國成立聯合研究委員會,負責探讨建立中日韓自由貿易區的可行性,并開始進行三邊投資協定談判。
2009年10月,第二次中日韓領導人會議舉行,中日韓領導人達成盡快啟動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政府、企業、學界聯合研究的共識。同年10月,中日韓在泰國舉行的第六次中日韓商務部部長會議發表聯合聲明,提出中日韓将于2010年上半年啟動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政府、企業、學界聯合研究。
2010年5月30日,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政府、企業、學界聯合研究第一輪會議在韓國首都首爾舉行,中日韓領導人表示将努力在2012年前完成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政府、企業、學界聯合研究。
2011年11月19日,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舉行的中日韓領導人會議舉行,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與日本首相野田佳彥、韓國總統李明博就中日韓合作以及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交換意見。三國領導人在會談中取得共識,要在2011年12月底完成各國對中日韓自由貿易協定(FTA)的研究,從而盡快啟動對此協議的正式談判。
2012年8月21日,為落實5月份中日韓領導人會議關于今年年内啟動三國自貿區談判的共識,中日韓三國代表團在青島舉行中日韓自貿區談判第二次磋商會議,做好啟動談判的準備工作。
根據2012年5月13日三國領導人在北京舉行的第五次中日韓領導人會議聯合宣言中的共識,中國商務部部長陳德銘、日本經濟産業大臣枝野幸男、韓國外交通商部通商交涉本部長樸泰鎬,于2012年11月20日在柬埔寨金邊第21屆東盟及其系列峰會期間會晤,宣布啟動中日韓自貿區談判。
2013年3月,中日韓自貿區第一輪談判在韓國首爾舉行。2013年7月在中國上海舉行第二輪談判會議。
2014年11月10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與韓國總統樸槿惠在北京舉行會晤,雙方共同确認中韓自貿區結束實質性談判。會晤後,在兩國領導人共同見證下,中國商務部部長高虎城和韓國通商産業資源部部長尹相直,分别代表兩國政府簽署了結束中韓自貿區實質性談判的會議紀要。
2015年5月12日,中日韓自貿區第七輪談判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韓國首爾舉行,商務部副部長王受文率中方代表團出席。在為期兩天的談判中,三方就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協定範圍領域等議題深入交換意見。
2018年10月25日,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時隔七年正式訪華。訪問期間,中日雙方舉行了多個活動,達成諸多共識。同年11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開幕式的主旨演講中明确提出要“加快中日韓自由貿易區談判進程”。
2018年11月15日,在新加坡會展中心出席第21次東盟與中日韓(10+3)領導人會議。東盟十國領導人以及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韓國總統文在寅、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共同出席。新加坡總理李顯龍主持會議。
2019年3月1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示,推動中日韓自貿區建設對三方都有好處。
談判會議
第一輪談判
中日韓自貿區第一輪談判于2013年3月26-28日在韓國首爾舉行。三方讨論了自貿區的機制安排、談判領域及談判方式等議題。三方商定将在2013年舉行三輪談判,後兩輪談判将分别在中國和日本舉行。三國均表示将共同努力,為談判創造有利的環境,推動中日韓自貿區談判早日取得成果。
第二輪談判
中日韓自貿區第二輪談判在上海啟動,本輪談判将圍繞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原産地規則、競争政策、知識産權、電子商務等議題進行磋商和交流。
第四輪談判
2014年3月4日,中日韓自貿區第四輪談判在韓國首爾舉行。中方首席談判代表、商務部部長助理王受文率團與會。外交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環保部、農業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工商總局派員與會。日本、韓國也均派代表團參加談判。本輪談判主要就貨物貿易的降稅模式、服務貿易和投資的開放方式、協定的範圍和領域等議題展開磋商。
第五輪談判
2014年9月1日,中日韓自貿區第五輪談判在北京舉行。中方由商務部部長助理王受文率團出席,日、韓兩方則分别由日本外務省副部級審議官長嶺安政和韓國通商産業資源部部長助理禹泰熙率團與會。本輪談判将持續五天,三方主要就貨物貿易的降稅模式、服務貿易和投資的開放方式等議題展開磋商,并就協定的範圍和領域交換意見。
第六輪談判
中日韓自貿區第六輪談判開始了。在日本領導人錯誤言行導緻日本對華、對韓關系冰封,日本對其與中韓争議表現出一定現實态度、中韓自貿區協定貨物貿易部分又已經塵埃落定的情況下,我們期望這次談判能夠破冰前行,取得一定進展。
3月21日,在中國外交部部長王毅,韓國外長尹炳世、日本外相岸田文雄聯合發布的新聞稿中,“加快中日韓自貿區(FTA)談判”被視作是此次三國外長會議最重要也最“實際”的一個成果。而就在中日韓三國外長舉行會晤前一周,中日韓自貿區談判的三方相關人員剛剛在首爾就第七輪中日韓自貿區協定談判相關事宜舉行了會談。而在3月初,中國商務部部長高虎城也表示,将在中韓自貿區協定簽署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動和加速中日韓自貿區談判建設。
三國在第三次務實談判上将完成2012年11月三國領導宣布啟動FTA談判所需的有關行政程序的事先協商。
中國商務部國際司副司長孫元江、外交外交通商部東亞FTA推進企劃團長金榮武、日本外務省經濟局審議官五嶋賢二将出席談判作為各國首席代表。
第六輪中日韓自貿區談判日前在日本東京結束。三國原本計劃在今年年底完成談判,但因種種原因,三國磋商陷入困難局面,預計達成時間将推後一年。
第七輪談判
中日韓自貿區第七輪談判首席談判代表會議2015年5月12日在首爾舉行,中國商務部副部長王受文率中方代表團出席。在為期兩天的談判中,三方将就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協定範圍領域等議題深入交換意見。
第八輪談判
9月24日,中日韓自貿區第八輪談判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北京舉行。商務部副部長王受文率中方代表團出席。在為期兩天的談判中,三方将就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協定領域範圍等議題深入交換意見。商簽中日韓自貿協定将為三國間的貿易、投資與合作建立一個綜合性制度框架,推動相互擴大市場開放,促進區域内經濟的整體發展與繁榮。
第九輪談判
2016年1月18日,中日韓自貿區第九輪談判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日本東京舉行。三方均認為,建立中日韓自貿區有助于充分發揮三國間的産業互補性,挖掘提升三國貿易投資水平的潛力,促進區域價值鍊進一步融合,符合三國整體利益,有利于本地區的繁榮與發展。2015年11月,三國領導人發表聯合宣言,重申将進一步努力加速談判,最終締結全面、高水平和互惠的自貿協定。
第十輪談判
2016年6月27日,中日韓自貿區第十輪談判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韓國首爾舉行。中國商務部副部長王受文與日本外務省外務審議官片上慶一、韓國産業通商資源部部長助理金學道分别率代表團出席。在為期一天半的談判中,三方将就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協定領域範圍等議題深入交換意見。三方均認為,建立中日韓自貿區有助于充分發揮三國間的産業互補性,挖掘提升三國貿易投資水平的潛力,促進區域價值鍊進一步融合,符合三國整體利益,有利于本地區的繁榮與發展。
2015年11月,三國領導人發表聯合宣言,重申将進一步努力加速三國自貿區談判,最終締結全面、高水平和互惠的自貿協定。
第十一輪談判
2017年1月11日,中日韓自貿區第十一輪談判在北京舉行。三方均認為,建立中日韓自貿區有助于充分發揮三國間的産業互補性,挖掘提升三國貿易投資水平的潛力,促進區域價值鍊進一步融合,符合三國整體利益,有利于本地區的繁榮與發展。
2015年11月,三國領導人發表聯合宣言,重申将進一步努力加速三國自貿區談判,最終締結全面、高水平和互惠的自貿協定。
2016年10月召開的中日韓經貿部長會議也承諾要加緊推進談判,尋求三國自貿區的獨特價值。
第十二輪談判
2017年4月13日,中日韓自貿區第十二輪談判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日本東京舉行。本輪談判自4月10日開始。三方先期舉行了服務貿易、電信、金融服務、自然人移動、投資、競争政策、知識産權、電子商務等工作組會議,并就服務貿易管理措施進行了全面細緻的政策交流。
第十三輪談判
2018年3月23日,中日韓自貿區第十三輪談判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韓國首爾舉行。中國商務部副部長兼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王受文與日本外務省外務審議官山崎和之、韓國産業通商資源部部長助理金榮三分别率各方代表團與會。三方一緻認為,盡快完成中日韓自貿區談判符合三方共同利益,對深化區域經濟合作,實現東亞地區貿易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具有重要意義。三方就如何推動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等重要議題取得更大進展深入交換了意見。
第十四輪談判
2018年12月7日,中日韓自貿區第十四輪談判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北京舉行。商務部副部長兼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王受文與日本外務省外務審議官山崎和之、韓國産業通商資源部部長助理俞明希分率各方代表團出席。三方一緻同意推進落實三國領導人共識,加快推進中日韓自貿區談判。
第十五輪談判
2019年4月12日,中日韓自貿區第十五輪談判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日本舉行。本輪談判是三方達成全面提速談判共識後的首輪談判。三方舉行了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司局級磋商和13個具體議題的分組會議,就相關議題談判推進的方法、路徑達成積極共識,明确了下一步工作安排。三方一緻同意,在三方共同參與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系協定(RCEP)已取得共識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貿易和投資自由化水平,納入高标準規則,打造RCEP+的自貿協定。
第十六輪談判
2019年11月14日下午,商務部召開11月第2次例行新聞發布會,發言人高峰表示,中日韓三方已就推動談判全面提速達成共識。中日韓三方商定将于11月底,在韓國舉行中日韓自貿區第16輪談判。
協議成果
聯合宣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本國和大韓民國的領導人,于2010年5月29日在韓國濟州市舉行了第三次中日韓領導人會議。
将繼續堅持和全面落實《中日韓推進三國合作聯合宣言》、《中日韓夥伴關系聯合聲明》和《中日韓合作十周年聯合聲明》中的各項共識。
在促進人員、貨物、服務和資金往來,以及應對經濟全球化潮流為首的地區和國際問題方面,中日韓合作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将繼續秉承正視曆史、面向未來的精神,堅持不懈地推動中日韓關系向着睦鄰互信、全面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方向前進。
提出到2020年,即下一個十年結束時應該實現的具體目标和遠景後,中日韓需要集中力量,推動中日韓合作達到新的高度,使得中日韓面向未來和全方位合作的夥伴關系更加鞏固,各領域互利合作更具成果,人民之間的友好感情更加深厚,中日韓合作将促進中日韓的共同利益,為東亞國家乃至世界的和平、穩定與繁榮作出貢獻。
2012年5月13日,中日韓簽署的自由貿易投資協議:包括27條和1個附加議定書,囊括了國際投資協定通常包含的所有重要内容,包括投資定義、使用範圍、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征收、轉移、代位、稅收、一般例外、争議解決等條款。
價值意義
中日韓民間研究小組通過各自獨立的模型測算,初步達成一緻的結論:即如果提升中日韓貿易自由化程度,中日韓經濟增速度可進一步提高,其中韓國受益最為明顯。中日韓任何兩國自由貿易區的經濟收益都小于中日韓自由貿易區的效果。此外,對中日韓企業的問卷調查也獲得正面反饋。
建設中日韓自貿區,符合三國人民利益,惠及地區與世界,是一件互利共赢的好事,三國經濟目前都面臨加快轉型升級的共同需求。我們應積極拓展新興領域合作,增強經濟增長的活力和後勁。
中日韓自由貿易區的設立可促進東亞區域經濟發展。對三國而言,有利于擴大同東亞鄰邦的經濟協作一體化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