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政治制度

根本政治制度

政治制度的特定用語
根本政治制度,指我國政治制度的特定用語,指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1]它不僅包括我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性質、地位和職權的有關制度,而且包括人民代表大會與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之間關系的一系列基本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被稱為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主要有兩個方面的依據:一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我國國家政權的本質直接聯系在一起,是我國國家政權人民性的集中體現。
    中文名:根本政治制度 外文名: 别名: 補充:我國政治制度的特定用語 解釋:指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包括:我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性質、地位和職權的有關制度

概念簡介

中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是國家和社會的主人,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人民代表大會。中國人民就是通過這樣的政治制度來保證自己當家作主的權力,保證國家沿着社會主義的道路前進。二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政治制度的總概括,它規定了中國國家政權機關尤其是中央國家機關之間的權責分工及其相互關系。人民代表大會集中統一掌握國家權力,在中國政權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國家的行政、審判和檢察等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産生,并由此開展工作和依法正常運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成為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不是偶然的,它是近代以來發展的必然結果,是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進行新民主主義政權建設的經驗總結。中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近現代100多年曆史波瀾壯闊、激蕩發展的必然結果。

依據

主要有兩個方面的依據:一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我國國家政權的本質直接聯系在一起,是我國國家政權人民性的集中體現。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是國家和社會的主人,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人民代表大會。我國人民就是通過這樣的政治制度來保證自己當家作主的權利,保證國家沿着社會主義的道路前進。

二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政治制度的總概括,它規定了我國國家政權機關尤其是中央國家機關之間的權責分工及其相互關系。人民代表大會集中統一掌握國家權力,在我國政權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國家的行政、審判和檢察等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産生,并由此開展工作和依法正常運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成為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不是偶然的,它是近代以來中國曆史發展的必然結果,是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進行新民主主義政權建設的經驗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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