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起源
P2P小額借貸是一種将非常小額度的資金聚集起來借貸給有資金需求人群的一種商業模型。它的社會價值主要體現在滿足個人資金需求、發展個人信用體系和提高社會閑散資金利用率三個方面,由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孟加拉國)首創。
1976年,在一次鄉村調查中,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把27美元借給了42位貧困的村民,以支付他們用以制作竹凳的微薄成本,免受高利貸的盤剝。由此開啟他的小額貸款之路。
1979年,他在國有商業銀行體系内部創立了格萊珉(意為“鄉村”)分行,開始為貧困的孟加拉婦女提供小額貸款業務。
P2P其中P是英文peer的意思。主要是指個人通過第三方平台在收取一定費用的前提下向其他個人提供小額借貸的金融模式。客戶對象主要有兩方面,一是将資金借出的客戶,另一個是需要貸款的客戶。
随着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普及,P2P小額借貸逐漸由單一的線下模式,轉變為線下線上并行,随之産生的就是P2P網絡借貸平台。這使更多人群享受到了P2P小額信貸服務。P2P網絡借貸平台發展的另一個重要目的,就是通過這種借貸方式來緩解人們因為在不同年齡時收入不均勻而導緻的消費力不平衡問題。
名詞解釋
P2P網絡借貸平台,是P2P借貸與網絡借貸相結合的金融服務網站。P2P借貸是peer to peer lending的縮寫,peer是個人的意思,正式的中文翻譯為“ 個人對個人信貸”。 網絡借貸指的是借貸過程中,資料與資金、合同、手續等全部通過網絡實現,它是随着互聯網的發展和民間借貸的興起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金融模式,這也是未來金融服務的發展趨勢。
經營規則
P2P網貸行業的規範化發展已成為行業的共識。初步形成三種發展路徑:
第一種是通過民間借貸服務中心予以規範。比如,溫州、鄂爾多斯成立了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以公司的方式引導P2P平台入駐,要求将有關交易數據登記備案,對P2P的業務進行監管,這是一種較規範的方式。
第二種是通過信息服務行業協會進行規範,這種模式在上海已開始嘗試。如何給P2P平台定性,一直是行業頗具争議性的話題,在法律環境下不能将P2P平台定性為金融機構,因為中國對金融機構有着嚴格的審批制度和準入要求,所以把P2P平台定性為信息服務機構較準确,通過行業協會探索自律規範也是可行的解決辦法。
第三種是成立P2P行業的自律聯盟。我們國家要成立一個行業協會需要先找到主管部門,然後才能去民政部門審批。問題是P2P沒有主管部門,通過審批非常困難。一些P2P有關的組織是沒有官方背景的民間組織,沒有很強的規範作用,更需要靠企業自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的規定,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自然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款作為借貸案件受理,确保了民間借貸的組織形式及其合法性。但是,民間借貸中也應當遵循一些特殊的法律規定,例如:借款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利率的4倍(詳見下)。至于自然人之間的關系、通過何種形式或者平台進行借貸,法律并沒有規定。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故意以高利率吸引他人出借款項并将資金用于套利的或者以欺騙手段騙取他人出借款項的,将構成犯罪,要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合同法》第211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六、民間借貸的利息可适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十、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十一、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十三、在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确有保證意思表示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2008年3月,商務部已正式批準了我國第一家可跨省連鎖經營的民間借貸中介公司。至此,我國民間借貸中介機構的存在已經得到國家監管機構的承認。由央行起草的《放貸人條例》草案已經提交國務院法制辦,“民間借貸”正在國家立法層面得到确認。
發展現狀分析
2012年P2P網貸入選“2012年中國年度創新成長企業100強”中唯一入選的金融信息服務企業。
1.P2P網貸的中國起步2010年以來,一批類似拍拍貸的P2P網絡貸款公司趁勢如雨後春筍般發展起來,比較知名的有貸貸巴、人人貸、E速貸、易貸365、盛融在線、安心貸等。2011年以來,随着808信貸、微貸網、中寶投資、搜搜貸等一批新平台的上線,中國的P2P網貸行業進入快速發展期。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活躍的網貸平台已超過300家,今年以來整個網貸行業的成交量估計将高達200億元,無論從機構數量還是交易金額來看,國内的網貸行業都可謂初具規模。
2.海外模式的踐行與創新
按照P2P網貸發放貸款的責任大小,其業務可劃分為三種模式:無擔保線上模式、有擔保線上模式和線下模式。由于借款人對于無擔保線上模式信用風險的擔憂以及線下模式存在過大的潛在政策風險,目前的主流是有擔保線上的模式。
3.投資風險魅影随行
市場的準則永遠是高收益伴随着高風險,對于P2P網貸來說,其風險源除了來自于外部的政策和監管風險,網貸參與者的信用風險和網貸平台本身的風險正日益凸顯。
3.1網貸參與者的信用風險
同國外模式相比,目前我國的信用體系仍處于初建階段,國内缺乏類似于歐美的完善的個人信用認證體系。同時,央行的征信管理系統目前也并不允許網貸平台調用個人征信信息。因此,目前國内P2P網貸缺乏有效的外部監管和信用記錄信息,風險控制幾乎不得不完全依賴平台内部機制,從而大大提高了國内P2P網貸的運營成本和壞帳風險。
風險依賴網貸平台内部控制的結果是,不同平台之間的風險水平大不相同。而截至2012年7月31日的808信貸的逾期貸款率達到5.69%,遠超今年上半年全部上市銀行1.28%的平均水平。從絕對數值來看,主流的網貸公司逾期金額普遍在幾百萬至數千萬元不等。
3.2網貸平台的風險
除了參與者的信用風險,目前更為重要的是網貸平台自身的風險,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1)網貸公司的信用風險
由于資金流量規模較小,多數銀行并不給予P2P網貸公司資金托管服務,這便給部分惡意創辦的網貸平台提供了利用管理不嚴的資金托管機構進行欺詐的機會,這也是“淘金貸”和“天使計劃”詐騙案得以發生的原因。
(2)激烈競争下的經營風險
由于網貸平台創立初期往往難以盈利,運營成本較高,加之目前激烈的行業競争更是延長了“燒錢”的階段,長期難以盈利的平台将不得不面臨關閉的命運。2011年7月,哈哈貸宣布關閉。在其長達一年半的營業時間裡,隻取得了30多萬盈利,而相較于每年200多萬的成本投入,這一部分盈利顯然是杯水車薪,資金的捉襟見肘讓哈哈貸終于難以為繼。而類似的情況未來或許會越來越頻繁地出現在這一初期野蠻生長的行業中。
(3)擔保杠杆過高引緻市場風險
《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擔保機構擔保責任馀額一般不超過擔保機構自身實收資本的5倍,最高不超過10倍。而網貸公司擔保倍數突破10倍警戒線是業内常态,一旦發生系統性風險,大面積的違約将拖垮網貸平台。
就國外成熟的平台Zopa和Prosper的經驗來看,由于二者分屬有擔保和無擔保模式,這決定了二者的風險和收益水平差别非常明顯。具體而言,Zopa曆史上的逾期壞賬率一直控制在2%左右的水平,而Prosper的平均壞賬率水平達到7.42%,與之對應的是Zopa的收益率水平在5.6%-7.5%,而Prosper的平均收益率高達17.11%。就目前國内網貸平台的收益率水平來看,其普遍在15%以上,且不同模式之間收益率的差别并不明顯。因此,我們認為,這其中很大一部分體現的是投資者對于網貸平台風險所要求的溢價。
就P2P網貸的需求側來看,目前為市場提供小額貸款的模式除了P2P網貸,小貸公司和民間借貸占據了重要的地位。相比較而言,一方面,網貸運營的成本遠低于小貸公司,另一方面,其為無法提供擔保、抵押的群體提供了便捷的融資渠道,最重要的是P2P網貸由于借助網絡突破了時空的限制,在規模上的發展空間遠大于以自有資本放貸的小貸公司。而相對于傳統的民間借貸,P2P網貸消除了向親朋好友借款時欲說還休的尴尬,并且高度分散化的投資使得即便發生信用風險也不至于對貸款人構成太大影響。正因為這些比較優勢,P2P網貸在小額貸款這一細分市場中有着生長、發育乃至壯大的基因。
就P2P網貸的供給側來看,由于其為市場提供了一種靈活自主的投資方式,且賦予投資者較高的收益水平,加之成熟平台較為完善的風險保障體系,相比于傳統的投資理财渠道有其獨到的優勢,受到一批投資者的青睐。正因為此,網貸這一模式吸引了大量的資金,具備持續發展的生命力。
另一方面,由于P2P網貸很大程度上具有民間金融的屬性,加之目前國内網貸市場沒有受到制度的強制約束,這使得其領先于整個金融系統實現了利率市場化,因此網貸的收益率水平可以成為觀察民間信貸市場的窗口。進一步來看,随着網貸平台與區域性金融機構合作的不斷推進,本地化趨勢将使得其作為區域信貸供求觀察窗口的功能不斷凸顯。而這可以為我們從微觀上觀察某一地區的經濟活動提供一種新的、可行的途徑。
三條紅線
資金池模式
即部分P2P網絡借貸平台通過将借款需求設計成理财産品出售給放貸人,或者先歸集資金、再尋找借款對象等方式,使放貸人資金進入平台的中間賬戶,産生資金池。
非法集資
為部分P2P網絡借貸平台經營者未盡到借款人身份真實性核查義務,未能及時發現甚至默許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個虛假借款人的名義發布大量虛假借款信息(又稱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數人募集資金。
龐氏騙局模式
個别P2P網絡借貸平台經營者,發布虛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資金,并采用在前期借新貸還舊貸的龐氏騙局模式或短期内募集大量資金後卷款潛逃。
出現問題的十大征兆
一、大戶撤資
P2P投資人,按資金量,可分大戶、中戶和散戶。大戶投資多在百萬以上,中戶在幾十萬左右,散戶從幾千到幾萬都有。
大戶往往很有号召力,有些人比較高調,經常在QQ群裡指點江山。因為大戶是平台的最重要的客戶,有一定的話語權;大戶通常也有一定的關系,會了解到一些我們不知道的内部消息。如果大戶忽然不說話了,或者不投标了,可能意味着嗅到了危險,暫時觀望。因此,如果有可能,大家應該多和大戶交流,了解平台動向。
另一個辦法,是看平台上的投資人排行榜。如果平時投資前幾名的投資人忽然不投了,或者前三名的資金從幾百萬突降到幾十萬;往往預示平台可能出了問題,或者管理上,或者是運營上,要留心。特别注意:大戶集體撤離,是出現危險的前兆。
二、長期标和短期标比例失調
剛才說過,平台通過長期标和短期标的合理搭配,規避可能出現的兌付壓力,是一種正常的運營手段,沒有問題。但以下三種情況要特别注意:
1、忽然出現大量的天标、秒标、一月标;
2、平時長短各半,但突然出現了大量1-3個月的短期标;
3、長期标的利息突然暴漲,比如從10%突然上升到18%等;
這些措施目的都是聚集人氣,吸引資金入駐,說明平台資金吃緊;很多跑路的平台,最後階段瘋狂發天标、秒标,短期标,利息奇高,就是為了迅速卷一筆錢跑路。
三、标的額度突然增加
比如平常房産抵押标都幾十萬到一百萬,信用标多幾千到幾萬;忽然出現數倍的增長,抵押标變成了100-300萬,甚至1000萬,信用标從個人變成企業,額度一下子從幾萬變成幾十萬,也說明平台資金吃緊。
這類現象常見于運營了1-2年的平台,因為積累了大量逾期和壞賬,為了避免倒閉,吸引資金堵窟窿。
四、平台利息突然暴漲
和第三種情況類似,但更加隐蔽。平時抵押标利息是10%,信用标15%;忽然找個噱頭,比如周年慶什麼的,全線提升,抵押标15%,信用标18%、甚至20%,也常見于運營了1-2年的平台。
要想區分,其實也不難。正常的聚人氣活動,通常隻有幾個标的利息會高,或是充值返現,提現免費等等;全面提升利息,平台的運營成本會大幅上漲,不出問題誰會這麼幹?
五、平台換法人
法人是平台的直接責任人,平台出現任何問題,投資人要想挽回損失,必須找法人。以下幾種情況要特别注意:
1、法人年齡偏大,特别是哪些超過50歲、甚至60歲的;
2、法人沒有任何的行業背景,特别是金融方面的背景;
3、法人年齡偏小,比如90後;
年齡偏大,比如50歲,一旦出現意外,或是耍無賴,你是沒法追回損失,法院也不好處理;你總不能逼着60歲的老人家跳樓吧?
沒有行業背景的法人,往往是個傀儡,幕後老闆有可能是放高利貸的,或者法人本身就欠了一屁股債,被債主逼着開平台,募集來的錢都用來堵窟窿或者還債了;這類平台還有一個特點,就是頻繁更換法人,經常是這人把錢還上了,換個人接着利用這種模式還債。
90後的法人并非說他們不行,從網貸的行業背景看,這裡面水很深,90後涉世未深,行業經驗也少,很難把控的住。上個月跑路平台中,鉑利亞的老闆滕海川就是92年的。
我知道的P2P平台法人,年齡多在30-40歲,起碼有5年以上的行業背景,線下經驗豐富,但未必很了解互聯網;這是比較正常的,無論是經驗、精力、還是閱曆,正是幹事業的階段。
六、負面消息
任何一家平台都免不了有負面消息,有真有假,不難區分。比如論壇裡常見的投資人發牢騷,抱怨利息低、提現慢、搶不到标等等,這些都正常,不回應也正常;但是涉及平台的官司,比如法人、合夥人的訴訟案件,合作擔保公司違規被處罰等等,如果平台還默不作聲,或是反映很慢,那就不正常了;特别是涉及法人的各類訴訟案件,要特别注意!
這裡面有個小竅門,多和平台所在地的投資人交流,他們對平台、對平台法人了解比我們全面。就算想隐瞞,能騙過外地的投資人,但很難瞞過本地人。
七、平台對未來有沒有合理規劃
有些二三線城市的小平台,就在本地開展業務,小富即安,無可厚非;有些平台志向高遠,這就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
比如有些平台想搞加盟,那就得看加盟的标準是什麼,怎麼做風控,怎麼催收等等,必須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否則要麼是畫大餅,要麼一旦實施就會失控,這種例子太多了。
八、平台運營人員沒有經驗
網貸名人做運營,大家要留心,投資和運營完全是兩碼事。去年銅都貸"瘋子”就是很好的例子,其實銅都貸老闆陳玉根還算有擔當,敢于站出來;“瘋子”最後也投案自首了,但并沒有改變倒閉的事實。
如果平台客服連抵押和質押有什麼區别、房押要不要他項權證、等額本息和等額本金有什麼區别,這些基本知識都不知道,那我勸你趁早别投了,出問題是早晚的事。
九、提現困難
很多人說提現困難是平台要跑路的前兆,深以為然。如果不是因為系統升級等正常原因,造成提現延誤,這裡面肯定有問題。應對也簡單,如果平台客服說是第三方延誤,你就跟他要提現的單号,這個平台肯定得給你;然後打第三方的客服電話,問問有沒有這個單号,有就不用擔心了,系統問題;如果沒有,那就報警吧。
十、待收比例是否合理
P2P平台,有幾千萬甚至幾億的待收,都是正常的,關鍵看帳能不能對上。如果待收總額和已發标的總額之差不到10%,或者不到15%,都是安全的。為什麼要查待收比例呢?因為發假标,就會在這上面露餡。
待收3000萬,發标一個億,那7000萬哪去了?全部都在審核中,這未免太誇張了。那是不是自融了?還是标本身就是假的?這個必須說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