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少數民族骨幹計劃全稱為“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計劃”,又稱“民族骨幹”“少骨計劃”“骨幹計劃”等,是一項由教育部、發展改革委、國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等五部委聯合實施的人才培養計劃。主要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決定》和第五次全國民族教育工作會議的精神,為西部地區及少數民族地區培養高層次骨幹人才。報考就讀該計劃的研究生畢業之後必須回到原籍省份服務滿規定年限,報考前為在職人員的研究生,原則上畢業後須回原單位繼續工作;報考前為應屆生的研究生,畢業後回原籍省份工作(隻定區域,不定行業、不定單位、不定工作崗位,培養高校統一發放就業推薦表,在原籍範圍内與統分統招研究生相同待遇)。研究生就讀期間由财政部提供全額獎學金及一定比例的生活補貼保證其順利完成學業。
培養詳情
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結合民族地區實際,調整優化生源和專業結構,切實做好教育管理服務工作,保證人才培養質量,更好服務民族地區脫貧攻堅及經濟社會發展、促進民族團結。
1.骨幹計劃是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作為動态調整增量,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之内單列下達,請各招生單位在本單位研究生招生總計劃内做好統籌安排。未完成的骨幹計劃原則上不得挪用。
2.骨幹計劃招生是全國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嚴格執行《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堅持“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原則。
3.各招生單位要結合民族地區脫貧攻堅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将骨幹計劃集中安排到本單位優勢學科專業,加大民族地區急需緊缺人才、特别是理工農醫類應用型人才培養力度。
招生生源
招生生源範圍為西部12省(區、市),海南省,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河北、遼甯、吉林、黑龍江等
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和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重點招收教育(雙語師資)、農牧業、醫學、少數民族語言及特色文化藝術、信息技術、經濟、能源和公共事業管理等領域從業人員。
報考方式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碩士生考生采取與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報名方式。
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參加全國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各招生單位要嚴格執行教育部統一劃定的複試分數線和其他相關政策,對符合國家确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實行差額複試,推免生見相關政策。報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參加招生單位統一組織的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由招生單位自行确定。
各招生單位要按照德智體要求全面衡量,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努力完成招生任務。
招錄與培養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此計劃在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總規模之外單列。2012年計劃招生50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00人,碩士研究生4000人,可招收不超過10%的漢族考生,各招生單位要嚴格執行漢族考生招生比例要求,不得超比例錄取。
各招生單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要根據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産業調整結構對人才的實際需求,重點向理工類及應用型專業傾斜,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總數的50%。同時,為落實中央關于推進西藏等五個自治區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的有關要求,招生計劃對五個自治區予以适當傾斜。
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礎培訓基地集中進行一年基礎強化培訓(基礎培訓點另行通知,北京地區培訓基地為中央民族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博士研究生直接入校學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含基礎培訓)住宿費、生活費自理。各招生單位對家庭經濟貧困學生按國家有關政策予以資助,确保其完成學業。
考生報考資格的确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負責,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等教育處等相關處室負責。
招生工作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采取“自願報考、統一考試、适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的原則。招生錄取的具體辦法,由教育部另行通知。學生畢業後,按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
考試調劑
考生不能在全國普通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之間調劑錄取。其他招生、錄取和培養等有關工作按《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關于大力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的意見》(教民〔2004〕5号)、《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關于印發〈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教〕11号)和《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少數民族預科班高層次骨幹人才碩士研究生基礎強化班管理辦法〉的通知》(教民〔2010〕11号)執行
專項計劃
1.繼續實施定向西藏新疆公共管理碩士專項,由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範大學、複旦大學、浙江大學、廈門大學、四川大學8所高校承擔,每校40人。
2.啟動實施定向新疆喀什地區醫學碩士專項,由複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中山大學4所高校承擔,複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每校10人,中山大學2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