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甯拉票賄選案

遼甯拉票賄選案

拉票賄選
遼甯拉票賄選案是指在2011年遼甯省委常委換屆選舉和2013年遼甯省兩會換屆遼甯省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第十二屆遼甯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選舉搞拉票賄選等非組織活動涉嫌破壞選舉犯罪等系列案件。[1]2016年9月17日,遼甯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籌備組發布公告稱,遼甯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全國人大代表過程中,有45名當選的全國人大代表拉票賄選,有523名遼甯省人大代表涉及此案。
    中文名: 外文名: 發生地點: 中文名稱:遼甯拉票賄選案 時間:2011年、2013年 結果:45名全國人大代表選當選無效 手段:拉票賄選

案件經過

2014年,十八大後中央巡視組首次巡視遼甯以及遼甯随後發布的巡視整改報告中,指出遼甯“幹部任用領導打招呼、拉票跑要之風較為突出”,要求省委吸取換屆選舉工作的教訓,堅決查處拉票賄選,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2014年10月,遼甯曬出巡視整改報告中,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重點對在2013年1月省人代會選舉全國人大代表中違反換屆選舉工作紀律等問題進行了認真整改自查”。

2016年2月,十八屆中央巡視首次殺出“回馬槍”,首次進行巡視“回頭看”的四省之一就有遼甯。遼甯省委在巡視“回頭看”整改報告中坦承,“遼甯的政治生态已遭到嚴重破壞,有些問題積弊較深,徹底扭轉仍需時日”。該份報告顯示,遼甯的拉票賄選不僅涉及省委、省人大等部分高層領導,還蔓延到省發改委、省法院等部門,及大連、鞍山、朝陽等重要地市。遼甯省委在報告中稱,要求省發改委、省法院和大連、鞍山、朝陽等市着力對拉票賄選等問題舉一反三,堅決杜絕此類問題的發生。“回頭看”巡視組進駐遼甯後,多個地市領導落馬。對于遼甯系列賄選案,中央和遼甯已成立專案組調查數月,該省有多名中管幹部涉及其中。

2016年9月1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主持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遼甯省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産生的部分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當選無效的報告,依法确定45名拉票賄選的全國人大代表當選無效;審議通過了關于成立遼甯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籌備組的決定。

涉案人員

主要官員

王珉(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遼甯省委原書記)

王珉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身為省委書記沒有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未按照中央要求履行換屆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遼甯省有關選舉發生拉票賄選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

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王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王珉開除黨籍的處分。

蘇宏章(遼甯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

蘇宏章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背組織原則,在民主推薦、選舉中搞拉票賄選等非組織活動,對抗組織審查。

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蘇宏章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王陽(遼甯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

王陽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背組織原則,搞拉票賄選等非組織活動,對抗組織審查;拉票賄選問題涉嫌破壞選舉犯罪。

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王陽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鄭玉焯(遼甯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

鄭玉焯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索要财物,搞拉票賄選,授意他人做工作拉票。搞拉票賄選問題涉嫌破壞選舉犯罪。

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鄭玉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其他人員

遼甯省委在巡視“回頭看”整改報告中重新梳理了張家成(曾任遼甯省司法廳廳長、省人大常委)、張小普(曾任遼甯省發改委副主任)等案件中的行賄買官人員。

“回頭看”巡視組進駐遼甯後,多個地市領導落馬,包括沈陽兩位副市長楊亞洲、祁鳴,鐵嶺市委原書記吳野松等。祁鳴和吳野松都是在2016年8月17日這一天被宣布調查,兩人被曝均涉賄選。

全國人大代表

2016年9月1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遼甯省人大選舉産生的部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當選無效的報告,确定45名全國人大代表因拉票賄選當選無效。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告,以下45名全國人大代表當選無效:于洪、王文良、王占柱、王守彬、王寶軍、王春成、方威、包紫臣、曲寶學、朱景利、劉雲文、劉芝旭、劉清蓮(女)、劉福祥、齊牧、孫壽寬、李玉環(女)、李東齊、李海陽、楊敏(女)、何著勝、冷勝軍、宋樹新、張文成、張玉坤(女)、張占宇、張國軍、張素榮(女)、張振勇、張曉芳(女)、張鐵漢、金占忠、柳長慶、姜秀雲(女)、姚庭财、耿洪臣、高寶玉、郭光華、常薇(女)、韓有波、惠凱、謝文彥、譚文華、燕福龍、魏立東。

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選舉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以金錢或者其他财物賄賂代表的,其當選無效。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經審查認為,這45名全國人大代表違反選舉法的有關規定,以違法行為當選,應當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确定其當選無效。

遼甯省人大代表

2016年9月17日,遼甯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籌備組發布公告稱,遼甯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全國人大代表過程中,有45名當選的全國人大代表拉票賄選,有523名遼甯省人大代表涉及此案。

日前,沈陽等14個市人大常委會和有關選舉單位決定接受涉案的丁坤等452人辭去遼甯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阜新市人大常委會決定罷免李峰的遼甯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其他涉案代表有的已經在此前辭去代表職務,有的已調離本行政區,代表資格已經終止。鐵嶺市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吳野松辭去遼甯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以上454名遼甯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代表資格終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其中108人的遼甯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職務、遼甯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職務相應終止。

截至目前(2016年9月17日),遼甯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147人。

各方表态

張德江

遼甯拉票賄選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查處的第一起發生在省級層面、嚴重違反黨紀國法、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和換屆紀律、嚴重破壞人大選舉制度的重大案件,是對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挑戰,是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挑戰,是對國家法律和黨的紀律的挑戰,觸碰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底線和中國共産黨執政底線。依紀依法徹查和處理遼甯拉票賄選案,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鮮明态度和堅定決心,維護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權威和尊嚴,維護了社會主義法治的權威和尊嚴。

張德江說,民主選舉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礎。從今年開始,各級人大将陸續迎來新一輪換屆選舉,要認真反思總結遼甯拉票賄選案、衡陽破壞選舉案的深刻教訓,絕不允許把權錢交易那一套帶到選舉中來,絕不允許以任何形式破壞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要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特别是代表選舉工作的領導,依法做好選舉組織工作,嚴明紀律、嚴格執法,堅決打擊、果斷查處不正之風和拉票賄選等違法行為,堅持“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絕不姑息遷就、絕不法外開恩,确保換屆選舉風清氣正。

遼甯省

遼甯召開全省警示教育大會 深刻反思拉票賄選案教訓

2016年9月20日,全省警示教育大會在沈陽召開。會議認真總結、深刻反思遼甯拉票賄選案的沉痛教訓,對全省深入開展警示教育進行全面安排部署。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希出席會議并講話,省委副書記、省長陳求發主持會議,省政協主席夏德仁出席會議。省委副書記曾維出席會議。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陳小江傳達中央有關精神。

這次會議是遼甯近年來召開的層次最高、規模最大的一次重要會議,會議開了兩個多小時。會議以電視電話會議的形式召開。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政協領導班子中的黨員負責同志,省法院院長、省檢察院檢察長,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單位領導班子中的黨員負責同志,省屬高校、大型企業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等共600餘人在主會場出席會議。各市、縣(市、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中的黨員負責同志,法檢兩長,以及市縣所屬部門領導班子中的黨員負責同志,共3000餘人在分會場參加會議。

李希在講話中指出,遼甯拉票賄選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查處的第一起發生在省級層面、嚴重違反黨紀國法、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和換屆紀律、嚴重破壞人大選舉制度的重大案件,是對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挑戰,是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挑戰,是對國家法律和黨的紀律的挑戰,觸碰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底線和中國共産黨執政底線。特别是王珉、蘇宏章、王陽、鄭玉焯等人的所作所為,嚴重喪失黨性原則,完全背離黨的宗旨,給黨和人民事業造成巨大損失,嚴重影響了遼甯的政治生态和對外形象。案件性質嚴重、觸目驚心,令人警醒、發人深思,對遼甯政治生态和從政環境的嚴重破壞不可低估,對遼甯經濟社會發展和幹部隊伍建設造成的危害不可低估,對全省廣大幹部群衆心理上的沖擊和傷害不可低估。

李希指出,依紀依法徹查和處理遼甯拉票賄選案,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全面依法治國的鮮明态度和堅定決心,維護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權威和尊嚴,維護了黨紀國法的權威和尊嚴,深得廣大黨員幹部和人民群衆的擁護和支持。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高度警醒、引以為戒,以身作則、率先垂範,用最堅決的态度同一切弱化黨的先進性、損害純潔性的行為作鬥争,用最堅決的态度淨化和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以此為契機,堅定信心、振奮精神,敢于擔當、勇于作為,以實際行動取信于民、彙聚力量,紮實推動遼甯老工業基地早日重振雄風,決不辜負黨中央的關懷和重托,決不辜負全省人民的信任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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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網

對賄選窩案就該絕對“零容忍”

遼甯賄選窩案,又有涉案“老虎”被雙開。遼甯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鄭玉焯因涉嫌拉票賄選、索要财物,已被“雙開”并移送司法機關。而鄭玉焯也成為繼原遼甯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陽、遼甯省政法委書記蘇宏章後,遼甯第三個被通報“拉票賄選”的副部級高官。

在國家發改委印發《推進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三年滾動實施方案(2016—2018年)》,再提振興東北經濟的當口,遼甯系列賄選案,也正聚攏無數人的眼球。本質上,中央嚴查遼甯賄選窩案,也能“澄清萬裡埃”,塑造清明的政治生态與施政氣候,進而為經濟發展營造更健康的外部氛圍。

要知道,拉票賄選、買官鬻爵,向來是大忌中的大忌:這既敗壞了黨風政紀,損害幹部選任機制的公信力,也會影響黨政系統組織紀律的嚴明度,在用人層面傷公共治理體系的“筋”動“政治生态”的骨。而比起之前衡陽、南充,遼甯賄選涉及的官員層級更高,波及的是省一級的選舉,其危害程度或許也更嚴重。

得看到,遼甯賄選亂局有迹可循,它呈現出了某種系統性的特征:中央第一輪巡視組的巡視反饋中,就曾專門提到,當地“在執行黨的政治紀律方面,政治敏銳性不夠強,對選舉中組織工作紀律出現的問題重視不夠;在執行民主集中制和幹部選拔任用方面,選任幹部溝通醞釀不夠充分,幹部任用領導打招呼、拉票跑要之風較為突出。”這直指選舉舞弊、賄選等現象的嚴重。

這是個伏脈,也成為當地官場地震的震源——2016年2月,遼甯就成為首批中紀委“回頭看”的省份。而這輪“回頭看”,也循着“選舉中拉票跑要”的線索循迹深入、一查到底。2016年三四月間,遼甯省兩名副省級官員及省委原書記王珉先後被查,他們無一例外都涉嫌在遼甯“拉票賄選”;除了這些“老虎”,包括已落馬的盤錦市政協原副主席劉鐵鷹、沈陽市政府原副市長祁鳴、鐵嶺市委原書記吳野松等廳官,也都被指與賄選有關。

如今鄭玉焯因涉嫌賄選被“雙開”,也意味着對當地賄選窩案的打擊力度和廣度,在朝着“全覆蓋、零容忍、無盲區”的方向加碼。

本質上,賄選之惡,還在于它常伴有的沆瀣一氣的“腐敗同盟”結構與惡性循環的為惡特征,拉幫結派、違規用人甚至唯親,都是其衍生亂象。從以往的案例來看,賄選案多有周密部署,牽涉面也很廣泛,像湖南衡陽賄選案,在差額選舉湖南省人大代表過程中,共有56名當選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錢拉票行為,有518名衡陽人大代表和68名大會工作人員收受錢物,而那一屆總共參加人代會的代表才527名。賄選涉及的台面上,唱戲的固然夠醒目,伴奏的、報幕的、打光的,也都難将自己從這責任鍊中摘除。

值得注意的是,那些賄選者運作手法也有如出一轍之處:賄選後,他們也會靠貪腐“回本”,甚至轉身成為被賄選者。像這次鄭玉焯就涉嫌受賄罪、破壞選舉罪“兩宗罪”。

在此情境下,中組部此前将衡陽南充賄選案制成教育片要求幹部必看,中紀委對此嚴查,都是對此類嚴重違紀腐敗現象的夕惕若厲和嚴加治理,這也是維護黨紀國法之需。遼甯賄選窩案曝出,不難料定,法治錘子也必定會高高舉起,遼甯省委方面的“徹查”表态,就是其決心昭示。

而這對其他各個地方也是種警示:要加強對選舉選拔程序的監督與制衡,将法治“透視眼”納入選舉全過程,對每個環節都嚴密把控,絕不能容忍賄選損害公共治理生态,不能讓暗箱操作扭曲選賢任能的用人機制。

這是肅清腐敗正風氣之需,也是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的必要前提。對賄選窩案,就該絕對“零容忍”,這是中央嚴查遼甯系列賄選案釋放的堅定信号,也是吏治法治化、規範化的内在訴求。(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人民日報

對拉票賄選堅持“零容忍”

嚴肅依紀依法查處拉票賄選案,充分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全面依法治國,嚴肅黨紀國法,堅決懲治腐敗的鮮明态度和堅定決心。

遼甯拉票賄選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查處的第一起發生在省級層面、嚴重違反黨紀國法、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和換屆紀律、嚴重破壞黨内選舉制度和人大選舉制度的重大案件。涉案人數衆多、性質惡劣、情節嚴重,觸目驚心。目前,45名拉票賄選的全國人大代表已被确定當選無效。

選舉法明确規定,以金錢或者其他财物賄賂選民或者代表,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其當選無效。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确定45名拉票賄選的全國人大代表當選無效,決定成立遼甯省人民代表大會下一次會議籌備組,于法有據,程序嚴密。

對拉票賄選案的處理,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拉票賄選“零容忍”的堅定決心。堅定不移懲治腐敗,是我們黨依法執政的必然要求。黨紀國法面前人人平等,不論涉及什麼人,不論涉及多少人,隻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将一查到底,絕不姑息遷就。黨的十八大以來,在懲治腐敗問題上,黨中央的态度一直非常堅決,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反腐敗高壓态勢必須繼續保持,堅持以“零容忍”态度懲治腐敗。隻有徹底查清選舉領域的違法腐敗行為,并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才能赢得民心,才能維護我們黨在人民群衆心中的地位和威信。

對拉票賄選案的處理,有力維護了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搞拉票賄選,是對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公然挑戰。選舉制度作為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組織制度基礎,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的重要組成部分。選舉是否公正,直接關系到公民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能否得到實現,直接關系到各級人大代表能否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黨中央多次強調,嚴肅選舉紀律,嚴禁權錢交易,确保選舉風清氣正。

遼甯拉票賄選案再一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鐘。當前正值地方各級領導班子和縣鄉人大換屆選舉,這是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換屆選舉工作,對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人大代表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參加行使國家權力。這種光榮的使命,絕不能用金錢來換取。絕不允許金錢滲透到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絕不允許通過任何手段幹擾破壞人大代表的選舉。

反思拉票賄選案,我們得出深刻的警示:黨紀國法是高壓線、警戒線,任何人都不得觸犯。每一個黨員,尤其是黨的領導幹部,必須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帶頭營造良好政治生态。我們應從全面從嚴治黨、全面依法治國的高度,深刻汲取拉票賄選案的教訓。全黨同志和各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緻,大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争。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長期堅持、全面貫徹、不斷發展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中國紀檢監察報

拉票賄選凸顯政商關系變異

遼甯拉票賄選案持續發酵:繼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告,遼甯省45名全國人大代表當選無效之後,日前又披露,涉及此案的四百五十多名遼甯省人大代表資格被終止。

而此案的權威定性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查處的第一起發生在省級層面、嚴重違反黨紀國法、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和換屆紀律、嚴重破壞黨内選舉制度和人大選舉制度的重大案件。

從時間上看,湖南衡陽、四川南充拉票賄選案,大約也發生在這一時段。或許可以說,在有的地方,拉票賄選既不偶然也非個别。

毋庸諱言,拉票賄選案的主角多是官員和商人,關鍵在政商關系。或問,這為什麼可以成為一門“生意”且十分火爆呢?

在人們印象中,人大代表的職責是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來參政議政,既沒有工資又沒有報酬,純粹是為國家為社會服務。然而,在有的地方,人大代表涵義已經變味。

有學者指出,這些年企業界人士以基層代表身份當選人大代表的越來越多。其中,多數代表認真履職,但有的人動機大有問題。或是為提高身份地位,滿足虛榮心理;或是與權力共謀交易,攫取巨額利潤;或是為維護既得利益,尋求政治保護;或是想結識權勢人物,廣織關系網絡……此次遼甯拉票賄選案,涉案人數多,身份構成集中,對這些新動向應該引起高度警覺。

在一般人看來,各級人大并非行政權力機關,不直接參與經濟活動,似乎“尋租”無隙。最近披露的系列案件顯示,這可能是認識誤區——反腐沒有可以忽視的“清水衙門”。

其實,拉票賄選古已有之,但近日又有新的特征。有些領導幹部十分熱衷結交富人、老闆,通過饋贈“代表”頭銜獲得豐厚回饋,這種現象日益凸顯;有些官員看好這個發财門徑,甘當上下串通的“中間人”攫取利益……在有的地方,這已是公開的秘密,是駕輕就熟的“流程”,是見怪不怪的“慣例”。

這幾年我國已有上百隻“老虎”落馬、成千上萬隻“蒼蠅”折翅。這些大小官員折戟沉沙,大多與不良的政商關系有關。因此,建立既“親”又“清”的新型政商關系,當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課題,是反腐敗鬥争的重要方面。

政商關系,絕非三言兩語能夠說清楚,但不論其怎樣複雜,關鍵是要貫徹“親”與“清”的原則。從正風肅紀入手,緊緊抓住領導幹部這個主要矛盾和責任主體,零容忍、全覆蓋,堅持不懈反腐敗。實踐證明,隻要認真動真,就沒有什麼“太複雜”“治不了”的腐敗現象。反之,如果主要領導對烏七八糟的政商關系視而不見、不以為意,甚至參與其中,把人民賦予的權力“批發”“零售”,借以斂财獵物,那麼這個地方豈會止于拉票賄選,“項目運作腐敗化”“國有權益家族化”“公共利益私人化”……什麼稀奇古怪的事情都會發生。

有材料說,歐盟委員會2013年發布28個成員國狀況報告時,就提到政商勾結是導緻腐敗的重要原因,造成經濟損失達1200億歐元,相當于歐盟一年的财政預算。西方政客“棄政從商、由商入政”的“旋轉門”現象,也向來為媒體所诟病。引用這個材料,絕不是為我們自身存在的問題找借口推脫,相反是想說明,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政商關系的課題意義重大,需要在理論和實踐中深入思考并做出回答。

從某種意義上說,對于我們這個實行市場經濟時間不太長的國家,怎樣處理好政商關系,可能才剛剛破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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