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2杭州小區縱火案

6·22杭州小區縱火案

人為縱火案
6·22杭州小區縱火案是指北京時間2017年6月22日淩晨5點左右在浙江杭州藍色錢江小區2幢1單元1802室發生的縱火案。[1]
    中文名:6·22杭州小區縱火案 外文名: 發生地點: 事發時間:2017年6月22日 傷亡情況:4人死亡 事發地點:浙江杭州藍色錢江小區 事件原因:人為縱火

事故起因

2017年6月22日淩晨5點左右,浙江杭州藍色錢江小區2幢1單元1802室發生火災。該戶保姆在客廳用打火機點燃茶幾上的一本書,扔在布藝沙發上導緻火勢失控。

事故調查

2017年6月22日,杭州市上城區藍色錢江2幢1單元1802室火災發生後,杭州市、區兩級公安機關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展現場勘查、走訪調查等偵查工作,認定系一起放火刑事案件,該戶保姆莫某晶(女,34歲,廣東東莞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經審查,其對放火、盜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7月1日,根據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決定,杭州市公安局對涉嫌放火罪、盜竊罪的犯罪嫌疑人莫某晶依法執行逮捕。

莫某晶到案後,公安機關對其涉及的犯罪事實進行了全面細緻調查。經查發現,莫某晶長期沉溺于賭博,負債累累,2015年初外出避債打工,先後在浙江紹興、上海從事保姆工作,為獲取賭資曾盜竊三名雇主家中财物,均被發現後辭退。

2016年9月,犯罪嫌疑人莫某晶經上海某中介公司介紹,受雇于藍色錢江2幢1單元1802室被害人家中從事保姆工作。自2017年3月起,莫某晶再次以手機為載體頻繁進行網絡賭博,為獲取賭資,盜取被害人家中金器、手表等貴重物品進行十餘次典當,至案發時尚有典當價格13萬餘元的物品未贖回。

2017年3月至5月,莫某晶還以老家買房為借口,先後5次向被害人朱某某借款共計11.4萬元用于賭博。6月21日晚,莫某晶将盜取的被害人家中手表進行典當獲得資金3.75萬元用于網絡賭博,直至6月22日淩晨2時04分,其賬戶餘額僅剩0.85元。

警方調查還發現,6月22日淩晨2時至4時許,莫某晶頻繁用手機查詢“打火機自爆”、“沙發着火”、“窗簾着火”等與放火有關的關鍵詞信息。據犯罪嫌疑人莫某晶供述,淩晨4時55分左右,其在客廳用打火機點燃茶幾上的一本書,扔在布藝沙發上導緻火勢失控,後逃離現場,造成被害人朱某某及其3名子女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搶救無效死亡。目前,該案仍在偵查之中。

事故傷亡

事故造成被害人朱某某及其3名子女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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