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外國人在中國居留期限的憑證
中國于2004年8月開始正式建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管理制度。2017年5月28日,中國公安部宣布為進一步提高對永久居留外國人的服務水平,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批準,公安部決定啟用2017版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外文名:Foreign Permanent Resident ID Card 簡稱: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具體:外國人在中國居留期限的憑證 審批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移民管理局 實行時間:2017年6月16日 俗稱:中國綠卡

法律規定

2004年8月,公安部會同外交部發布施行《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标志着我國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制度正式建立。《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規定,對在中國有關單位任職的外國籍高層次人才,在中國有較高數額直接投資的外國籍投資者、對我國有重大突出貢獻或國家特别需要的人員以及夫妻團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親屬等家庭團聚人員,可以授予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即中國“綠卡”。

各省市區

成都

2018年8月6日,成都市2004年出台的外國人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已經為181名外國人辦理了永久居留資格 。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公告

時間:2017年05月27日

為進一步提高對永久居留外國人的服務水平,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批準,公安部決定啟用2017版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6月16日起,公安部對經批準取得在華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簽發2017版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2017版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啟用後,仍然有效的現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可以繼續使用,持證人也可以申請換發新版證件。

二、2017版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參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标準設計制作,内嵌非接觸式集成電路芯片。證件登記項目包括持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國籍、有效期限、簽發機關和證件号碼等。持證人個人資料和證件簽發管理信息同時存入芯片,可以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機具讀取。

三、2017版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申請條件和渠道、審批程序和标準、收費項目和标準以及證件有效期的規定均與現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一緻。

為使已經取得在華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盡快享受到證件便利化改革的成效,公安機關将為現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持證人提供換發新版證件的便利。自6月1日起,持有效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人士可向原受理機關或居住地的設區市公安機關提出換發新版證件申請(除填寫申請表格、交驗舊版證件外無需提交其他材料),公安機關将簡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在20天内簽發新版證件。

五、2017版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和現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以下簡稱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是持證人在中國境内居留的身份證件,可以在辦理金融、教育、醫療、交通、住宿、通信、工作、稅收和社會保險、财産登記、訴訟等事務時作為身份證件單獨使用。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換發、補發後證件号碼保持不變。

六、公安部将對外提供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信息聯網核驗服務。

特此公告。

收費标準

收費項目: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工本費

收費環節:受理環節、發證環節

收費依據:無

收費标準:申請費1500元/人,證件費300元/人,丢失補領、損壞換領600元/證

減免收費的情形:無

問題解讀

問:為什麼要實施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便利化改革?

答:深化外國人永久居留制度改革,是服務國家人才發展戰略、聚集創新創業人才、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2015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加強外國人永久居留服務管理的意見》。公安部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堅持把深化外國人永久居留制度改革作為實施人才優先發展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置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中之重全力推進。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是外國人在我國境内證明自己身份的合法證件,是永久居留外國人享受在華資格待遇的有形憑證。《關于加強外國人永久居留服務管理的意見》對強化永久居留外國人身份證件功能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過去,由于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持有量不大、社會認知度不高,加之證件不具備機讀功能,持證人在一些地方、領域和行業辦理相關手續時不夠便利,對證件不能自動讀取識别、聯網認證的反映較為突出。為此,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堅持問題導向,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對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實施便利化改革,實現部門間信息共享,着力解決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可識驗和便利化問題,為永久居留外國人提供良好的社會服務,切實增強永久居留外國人的獲得感。

問: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便利化改革的具體内容有哪些?

答:此次證件便利化改革的具體内容有:将現行證件名稱“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更名為“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進一步突出身份證明功能;調整樣式向身份證靠攏,便于社會接納和認知;參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技術标準,在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中嵌入芯片,實現通過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機進行機讀識别。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便利化改革任務将于2017年第二季度完成。屆時,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認知度将大幅提升,新增的機讀核驗功能也将進一步便利持證人在華工作和生活。

問:新、舊兩版證件有哪些不同?

答:相較于舊版證件,新版證件主要有三個方面改進:一是除了證件名稱更名為“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英文譯名相應修改,同時在證件上增加中英文說明,明确其是可單獨使用的身份證件。二是充分考慮外國人服務管理的需要,設置證件登記項目和内容格式等,調整和改進物理防僞措施,整體風格呈現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特征。三是嵌入芯片存儲證件簽發管理信息,為各部門、各行業使用身份證閱讀機讀取核驗提供技術基礎,方便持證人辦理各項社會事務。

問:新版證件什麼時候可以申請?舊版證件是否還可以繼續使用?

答:公安部正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便利化改革相關技術保障,确保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可在窗口部門和單位無障礙使用,有關工作将在2017年第二季度完成。屆時,持證人可前往原辦證機關申請換領新證,公安機關将積極做好證件換發申請的受理、審核等工作,及時為申請人簽發新版證件。如持證人未換發新版證件的,所持在有效期内的舊版證件仍可繼續使用,公安機關将通過部門間共享與服務平台為用證部門提供證件核查服務。

問:如何推進永久居留證件便利化改革?

答:《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便利化改革方案》就改革推進落實工作,提出了三方面要求:在加強組織領導方面,相關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要充分認識實施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便利化改革的重要意義,切實落實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功能作用,确保2017年第二季度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實現舊版證件可查詢真僞、新版證件可機讀核驗、工作人員普遍認知的工作目标。在加強技術和資金保障方面,要求加快鐵路、民航、銀行、保險、賓館等窗口部門和單位相關設備的技術升級改造,綜合證件使用的各種場景和需要,劃撥專項資金用于技術改造和工作培訓、宣傳,确保證件能在本部門、本行業無障礙使用。在跟進做好後續落實方面,各有關部門要梳理職責範圍内永久居留外國人享有國民待遇的事項,對外公布,接受監督。同時,對照中央組織部、人社部、公安部等25部門制定的《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相關要求,确保永久居留外國人相關待遇落實。

問:申請中國“綠卡”有哪些條件?

答:《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遵守中國法律,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三年投資情況穩定且納稅記錄良好的;(二)在中國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内在中國居留累計不少于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三)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别需要的;(四)本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所指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五)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五年、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于九個月且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六)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七)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内直系親屬,且年滿60周歲、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于九個月并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所指外國人,其在中國投資實際繳付的注冊資本金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在國家頒布的《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鼓勵類産業投資合計50萬美元以上;(二)在中國西部地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投資合計50萬美元以上;(三)在中國中部地區投資合計100萬美元以上;(四)在中國投資合計200萬美元以上。

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所指的外國人,其任職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所屬機構;(二)重點高等院校;(三)執行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者重大科研項目的企業、事業單位;(四)高新技術企業、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或者外商投資産品出口企業。

文件内容

通知明确,在本市居住但未就業、年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不含在校生)、持有本市取得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人員,證件在有效期内,可以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可以在首次取得《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住宿登記地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簽發機關所在地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并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

年滿60周歲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人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累計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滿15年;2012年9月25日超過45周歲的外國人,自符合參保條件起逐年不間斷繳費。

上一篇:07式軍服

下一篇: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