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與社會

經濟與社會

德國馬克思·韋伯的著作
《經濟與社會》Wirtschaftund Gesellschaft德國馬克思·韋伯的着作。全書兩卷。1921~1922年出版。首先對社會學的定義、對象、方法以及一些基本範疇和概念作了詳細闡釋,統稱為社會學的基礎。《經濟與社會》原着共兩卷,英文本由多位韋伯研究專家合作翻譯,并加有長篇導言和注釋,于1968年出版,這使韋伯的理論在全世界得到了廣泛的傳播。本次出版的《經濟與社會》第一部,收錄了英文本簡明、精彩的導言,内容着重探讨“社會學範疇理論”,即所謂的抽象的社會學部分。
    書名:經濟與社會 别名: 作者:(德國)馬克斯·韋伯 類别: 原作品: 譯者: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頁數: 定價:68.00 元 開本:16開 裝幀: ISBN:9787208089075

内容簡介

《經濟與社會》原著共兩卷,英文本由多位韋伯研究專家合作翻譯,并加有長篇導言和注釋,于1968年出版,這使韋伯的理論在全世界得到了廣泛的傳播。《經濟與社會》第一部分探讨的是“社會學範疇理論”,即所謂的抽象的社會學部分;

韋伯在《經濟與社會》中全面而系統地表述了他的社會學觀點和對現代文明本質的見解。首先,對社會學的定義、對象、方法及一些基本範疇和概念進行了詳細的闡釋,統稱為社會學的基礎。然後,又分别互有交叉地闡發了他的經濟社會學、法律社會學、政治社會學和宗教社會學思想。

韋伯廣泛地援引世界曆史資料,把發生在不同時代、不同文明和不同社會中的經濟形式、法律形式、統治形式和宗教形式納入他獨特的概念體系,分門别類地做出類型化比較研究和系統化因果分析。韋伯以現代西方社會為立足點,通過對東西古今各種文明的比較,突出以理論化為方向的現代西方文明的本質和特征

圖書目錄

縮略語列表/1

第一卷

1978年再版前言/1

前言/4

導讀京特·羅特/7

第一部分 概念講解

第一章 社會學基本術語/91

第二章 社會學的經濟行動諸範疇/156

第三章 正當支配的類型/318

第四章 身份群體與階級

第二部分 經濟以及規範性權力和實際權力的角鬥場

第一章 經濟制度與社會規範

第二章 有組織群體的經濟關系

第三章 家族、鄰裡與親屬群體

第四章 家族、經營與大莊園

第五章 種族群體

第六章 宗教群體(宗教社會學)

第七章 市場的非人格性及市場倫理(末竟稿)

作者簡介

作者:(德國)馬克斯.韋伯,譯者:閻克文

馬克斯?韋伯(Max Weber,1864年4月21日—1920年6月14日)是德國的政治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他被公認是現代社會學和公共行政學最重要的創始人之一。韋伯最初在柏林大學開始教職生涯,并陸續于維也納大學、慕尼黑大學等大學任教。他對于當時德國的政界影響極大,曾前往凡爾賽會議代表德國進行談判,并且參與了魏瑪共和國憲法的起草設計。

譯者簡介:

閻克文,山東大學當代社會主義研究所兼職教授,中國政法大學兼職教授,譯着及作文若幹。

圖書目錄

上冊

縮略語列表 / 1

第二卷

第八章 經濟與法律(法律社會學) / 782

(一)實體法諸領域 / 782

一、公法與私法 / 782

二、授權法和規章制度 / 785

三、“統治”與“行政” / 785

四、刑法與私法 / 788

五、侵權與犯罪 / 790

六、統治權 / 792

七、對權力的限制和權力的分立 / 793

八、實體法與程序 / 795

九、法律思想的諸範疇 / 797

(二)權利的創設形式 / 806

一、“法律命題”的邏輯範疇——自由與權力——契約自由 / 806

二、契約自由的發展——“身份契約”與“目的契約”——目的契約的曆史淵源 / 808

三、對可訴契約的制度輔助:代理、轉讓、流通契據 / 822

四、對契約自由的限制 / 825

五、契約對當事各方以外的影響之範圍——“特别法” / 835

六、聯合體契約——法律人格 / 847

七、自由與強制 / 872

(三)法律規範的出現與創設 / 889

一、新法律規範的出現——習慣法理論解釋之不足 / 889

二、法律規範的出現與發展過程中當事人實踐的作用 / 891

三、從無理性裁判到制定法的出現 / 895

四、新法律通過從上面強加而發展 / 897

五、立法手段 / 902

六、法律先知與日耳曼平民大會司法的作用 / 905

七、法律專家的作用 / 913

(四)法律顯貴及法律思想類型 / 920

一、經驗式法律訓練:作為一種“技藝”的法律 / 920

二、學院式法律訓練:作為一門“科學”的法律——源自神聖律法 / 924

三、法律顯貴。羅馬法的影響 / 929

(五)神權統治法律和世俗法律的形式理性化與實質理性化 / 944

一、法律形式主義的一般條件 / 944

二、神聖律法的實質理性化 / 950

三、印度法律 / 952

四、中國法律 / 953

五、伊斯蘭教法律 / 954

六、波斯法律 / 959

七、猶太法律 / 960

八、教會法 / 965

(六)統治權與家産制君主的法律制定:法典編纂 / 975

一、統治權 / 975

二、法典編纂背後的驅動力 / 985

三、繼受羅馬法和現代法律邏輯的發展 / 990

四、家産制君主法典編纂的類型 / 993

(七)革命法律的形式特性——自然法 / 1001

一、法國民法典 / 1001

二、作為實在法規範标準的自然法 / 1003

三、現代自然法的由來 / 1005

四、形式自然法向實體自然法的轉變 / 1005

五、自然法意識形态中的階級關系 / 1008

六、自然法的實踐意義和蛻變 / 1011

七、法律實證主義和法律職業 / 1013

(八)現代法律的形式特性 / 1017

一、現代法律中的排他主義 / 1017

二、現代法律發展中的反形式主義趨勢 / 1019

三、當代英美法 / 1026

四、現代法律職業中的非專業司法與合作趨勢 / 1029

第九章 政治共同體 / 1036

一、領土政治組織的性質與“正當性” / 1036

二、政治聯合體形成過程的諸階段 / 1040

三、權力聲望與大國 / 1045

四、“帝國主義”的經濟基礎 / 1048

五、民族 / 1057

六、政治共同體内部的權力分配:階級、身份、政黨 / 1063

第十章 支配與正當性 / 1079

一、經濟權力的支配與權威支配 / 1079

二、直接民主與顯貴統治 / 1086

三、組織結構與正當權威的基礎 / 1090

第十一章 官僚制 / 1095

一、現代官僚制的特征 / 1095

二、官僚制内外的官員地位 / 1097

Ⅰ. 作為一項職業而擔任官職 / 1098

Ⅱ. 官員的社會地位 / 1098

三、官僚制的貨币金融前提 / 1103

四、行政任務的量變 / 1108

五、行政任務的質變:文化、經濟和技術發展的影響 / 1111

六、官僚制組織對顯貴行政的技術優越性 / 1112

七、行政手段的集中 / 1120

八、社會差異的扯平 / 1122

九、官僚制長存的主客觀基礎 / 1127

十、官僚化的不明經濟結果 / 1129

十一、官僚制的權力地位 / 1130

十二、關于團契機構和利益集團的補論 / 1134

十三、官僚制與教育 / 1138

十四、結語 / 1142

第十二章 家長制與家産制 / 1145

一、家長制支配的性質與起源 / 1145

二、顯貴支配與純粹的家長制 / 1148

三、家産制支配 / 1149

四、家産制國家 / 1153

五、權力之源:家産制與非家産制軍隊 / 1155

六、家産制支配與傳統的正當性 / 1161

七、以家産制方式滿足公共需求。公益性派捐與集體責任。強制性聯合體 / 1164

八、家産制官員 / 1167

九、家産制官員與官僚制官員 / 1170

十、家産制官員的生計:實物俸饷與手續費 / 1174

十一、占用和壟斷的結果:分散并類型化的行政 / 1182

十二、家産制國家如何防止瓦解 / 1186

十三、埃及 / 1189

十四、中華帝國 / 1191

十五、分權化的家産制支配:總督與分土封侯 / 1195

十六、家産制統治者與地方領主 / 1200

十七、英國的顯貴行政、地主的治安法官、“紳士”的演變 / 1204

十八、沙皇家産制 / 1210

十九、家産制與身份榮譽 / 1214

第十三章 封建制、等級制與家産制 / 1216

一、封地的性質與封建關系的類型 / 1216

二、封地與俸饷 / 1220

三、封建制的軍事淵源 / 1224

四、封建立法 / 1225

五、封建制的權力劃分及其類型化 / 1229

六、等級制以及從封建制向官僚制的過渡 / 1234

七、家産制官員 / 1236

八、家産制與封建制不确定的經濟前提 / 1239

九、貿易對家産制發展的影響 / 1241

十、家産制與封建制對經濟的穩定作用 / 1243

十一、壟斷主義和重商主義 / 1246

十二、封建制條件下财富的形成與分配 / 1248

十三、家産制壟斷與資本主義特權 / 1252

十四、精神氣質與生活方式 / 1254

下冊

第十四章 超凡魅力及其變形 / 1261

(一)超凡魅力的性質及作用 / 1261

一、超凡魅力權威的社會學性質 / 1261

二、超凡魅力權威的基礎和不穩定性 / 1264

三、超凡魅力的革命性質 / 1265

四、超凡魅力的效力範圍 / 1268

五、超凡魅力支配的社會結構 / 1270

六、超凡魅力共同體滿足需求的共産主義方式 / 1271

(二)超凡魅力權威的生成及變形 / 1272

一、超凡魅力的程式化 / 1272

二、選擇領袖和指定繼承人 / 1274

三、對超凡魅力的歡呼贊同 / 1277

四、向民主選舉權的過渡 / 1279

五、選舉和代表的意義 / 1280

六、補論:超凡魅力領袖、顯貴、官僚對政黨的控制 / 1283

七、超凡魅力與持續的支配形式 / 1286

八、超凡魅力的去個性化:家族超凡魅力、“氏族國家”與長嗣繼承權 / 1289

九、官職超凡魅力 / 1293

十、超凡魅力王權 / 1296

十一、超凡魅力教育 / 1297

十二、财閥統治是如何獲得超凡魅力的 / 1300

十三、現存秩序的超凡魅力合法化 / 1301

(三)紀律與超凡魅力 / 1304

一、紀律的意義 / 1304

二、紀律源起于戰争 / 1306

三、大規模經濟組織的紀律 / 1311

第十五章 政治支配與僧侶支配 / 1314

一、超凡魅力正當化:統治者與祭司 / 1314

二、僧侶政治、神權統治與政教合一 / 1316

三、教會 / 1320

四、僧侶政治的行為規範以及與個人超凡魅力的對立 / 1321

五、僧侶政治在禁欲主義和隐修主義之間的搖擺 / 1323

六、隐修主義的宗教—超凡魅力成就和理性成就 / 1326

七、隐修主義對政教合一制度及僧侶政治的助益 / 1328

八、政治權力與僧侶政治權力的妥協 / 1331

九、僧侶支配與宗教虔誠的社會前提 / 1335

十、僧侶政治對經濟發展的影響 / 1340

十一、資本主義時代和資産階級民主時代的僧侶政治 / 1354

十二、宗教改革及其對經濟生活的影響 / 1357

十三、猶太教的僧侶政治和經濟氣質 / 1362

十四、教派、教會與民主 / 1366

第十六章 城市(非正當性支配) / 1375

(一)城市的概念與種類 / 1375

一、城市的經濟概念:市場社區 / 1375

二、三種類型:“消費城市”、“生産性城市”及“商業城市” / 1378

三、城市與農業的關系 / 1380

四、作為經濟發展階段之一的“城市經濟” / 1382

五、城市的政治—行政概念 / 1383

六、堡壘和要塞 / 1385

七、作為堡壘與市場混合物的城市 / 1387

八、“公社”與“市民”概述 / 1390

(二)西方的城市 / 1400

一、城市土地所有制的性質及人的法律地位 / 1400

二、作為兄弟會而興起的城市 / 1405

三、結為兄弟團契的前提:氏族紐帶的瓦解 / 1408

四、古代與中世紀城市中的超城市聯合體 / 1409

五、西方的歃盟兄弟團契:法律和政治結果 / 1413

六、意大利的coniurationes / 1416

七、北日耳曼的兄弟團契 / 1421

八、西方城市軍事自主權的意義 / 1426

(三)中世紀和古代的貴族城市 / 1430

一、貴族城市統治的性質 / 1430

二、威尼斯貴族的壟斷性封閉統治 / 1432

三、其他意大利公社的貴族統治:開放性及波德斯塔制度 / 1438

四、英國城市的寡頭統治及王室行政對它的約束 / 1441

五、北歐市議會貴族及行會的統治 / 1446

六、古代的家族超凡魅力王國 / 1448

七、作為一種沿海武士聚落的古代貴族城市 / 1451

八、古代與中世紀貴族城市的差别與相似性 / 1457

九、古代與中世紀貴族的經濟特性 / 1459

(四)平民城市 / 1467

一、歃盟兄弟團契摧毀了貴族統治 / 1467

二、人民作為一種非正當性政治聯合體的革命性 / 1468

三、中世紀意大利城市身份群體之間的權力分配 / 1470

四、古代的先例:羅馬的平民與護民官 / 1474

五、古代的先例:斯巴達的民與五長官 / 1476

六、希臘民主化的各個階段與結果 / 1478

七、非正當統治權:古代僭主 / 1483

八、非正當統治權:中世紀的僭主政治 / 1485

九、市民的平定與僭主的合法化 / 1487

十、城市自治、資本主義以及家産官僚制:概述 / 1490

(五)古代與中世紀的民主 / 1507

一、古代下等階層的産生:債務人與奴隸 / 1508

二、城市選區:古代的區域單元和中世紀的行會聯合體 / 1510

三、關于雅典與羅馬選區的補論 / 1515

四、經濟政策與軍事利益 / 1517

五、農奴、被庇護人及自由民的政治與經濟作用 / 1522

六、作為武士基爾特的城邦與中世紀的内陸商業城市 / 1528

七、古代城邦。帝國形成過程中的障礙 / 1532

附錄一 社會行動類型與群體類型 / 1541

附錄二 德國重建後的議會與政府(對官員和政黨政治的政治評論) / 1548

序言 / 123

一、俾斯麥的遺産 / 1552

二、官僚統治與政治領導權 / 1560

⒈官僚統治與政治 / 1560

⒉政黨政治的現實與社團國家的荒謬 / 1563

⒊官僚化與文人的幼稚 / 1567

⒋官僚統治的政治局限 / 1571

⒌君主的有限作用 / 1573

⒍議會的強與弱,消極政治與積極政治 / 1576

⒎德國國會的憲法缺陷和領導權問題 / 1579

三、議會質詢的權利和政治領袖的産生 / 1585

⒈對官僚系統的有效監督與官僚系統的權力基礎 / 1586

⒉作為政治領袖檢驗場的議會 / 1588

⒊議會各委員會在戰時與平時的無能 / 1589

⒋國内危機與議會領導權的缺失 / 1592

⒌議會的職業精神與既得利益者 / 1595

四、官僚統治與對外政策 / 1600

⒈政府在抑止有害的君主聲明方面的敗筆 / 1600

⒉議會與法律保障措施 / 1607

五、議會政體與民主化 / 1611

⒈平等選舉權和議會制 / 1611

⒉民主化對政黨組織與領導權的影響 / 1612

⒊民主化與煽動主義 / 1617

⒋平民表決基礎上的領導權與議會控制權 / 1620

⒌戰後德國的有效領導權展望 / 1628

六、聯邦制與引進議會政體 / 1631

索引 / 1669

一、學者 / 1669

二、曆史名稱 / 1673

三、主題 / 1683

譯後記 / 1774

作品目錄

縮略語列表 / 1

第一卷

1978年再版前言 / 1

前言 / 4

導讀(京特?羅特) / 7

1. 斷語 / 7

2. 社會學理論、比較研究和曆史說明 / 9

3. 中世紀貿易公司的法律形式 / 14

4. 古代日耳曼曆史上的經濟權力與政治權力 / 16

5. 羅馬帝國與德意志帝國 / 20

6. 古代的經濟理論 / 24

7. 古代的政治類型學 / 28

8. 韋伯對未來的預見及其學院派政治學 / 31

9. 《經濟與社會》的計劃 / 36

10. 《經濟與社會》的結構 / 40

Ⅰ 第二部分:較早的作品 / 40

Ⅱ 第一部分:晚期的作品 / 70

11. 韋伯的政治着述 / 74

12. 關于《經濟與社會》的編譯 / 76

13. 鳴謝 / 79

第一部分 概念講解

第一章 社會學基本術語 / 91

篇首提示 / 91

一、社會學及社會行動的定義 / 92

A. 方法論基礎 / 93

B. 社會行動 / 111

二、社會行動的類型 / 114

三、社會關系的概念 / 116

四、行動取向的類型:習慣、習俗、自我利益 / 119

五、正當性秩序 / 121

六、正當性秩序的類型:慣例與法律 / 124

七、正當性的基礎:傳統、信仰、成文法規 / 127

八、沖突、競争、選擇 / 129

九、共同體關系與聯合體關系 / 132

十、開放的與封閉的關系 / 135

十一、社會行動的歸責:代表與相互負責 / 139

十二、組織 / 141

十三、組織的秩序:同意與強加 / 143

十四、行政型秩序和調整型秩序 / 145

十五、經營,正式組織,自願與強制型聯合體 / 145

十六、權力與支配 / 147

十七、政治組織與僧侶政治組織 / 148

第二章 社會學的經濟行動諸範疇 / 156

篇首提示 / 156

一、經濟行動的概念 / 156

二、效用的概念 / 162

三、行動的經濟取向模式 / 164

四、理性經濟行動的典型舉措 / 165

五、經濟組織的類型 / 169

六、交換媒介、支付手段、貨币 / 171

七、貨币使用的主要結果以及信貸 / 176

八、市場 / 179

九、經濟行動的形式合理性與實質合理性 / 182

十、貨币核算的合理性。管理和預算 / 183

十一、營利的概念與類型。資本的作用 / 188

十二、實物形式的計算 / 198

十三、貨币經濟形式合理性的實質條件 / 206

十四、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 / 207

十五、勞動的經濟分工類型 / 213

十六、勞動的技術分工類型 / 219

十七、勞動的技術分工類型(續) / 221

十八、勞動分工的社會表現 / 222

十九、勞動分工的社會表現(續) / 226

二十、勞動分工的社會表現:對物質生産資料的占用 / 232

二十一、勞動分工的社會表現:對管理功能的占用 / 239

二十二、對勞動者生産資料的剝奪 / 240

二十三、對勞動者生産資料的剝奪(續) / 242

二十四、職業概念與職業結構類型 / 243

二十四a、占用及市場關系的主要形式 / 247

二十五、勞動生産率的可計算性所依據的諸條件 / 253

二十六、共産主義的若幹形态 / 257

二十七、資本貨物與資本核算 / 258

二十八、貿易的概念及其主要形式 / 260

二十九、貿易概念以及貿易的主要形式(續) / 261

二十九a、貿易概念以及貿易的主要形式(續) / 263

三十、資本核算達到最高度形式合理性的若幹條件 / 266

三十一、資本主義營利取向的主要模式 / 268

三十二、現代國家的币制以及不同的币種:通貨 / 271

三十三、限定貨币 / 280

三十四、紙鈔 / 281

三十五、貨币的形式效力和實質效力 / 284

三十六、貨币政策的方法與目标 / 286

三十六a、補論:《國家貨币理論》評注 / 290

三十七、政治實體對經濟秩序的非貨币意義 / 299

三十八、政治實體的财政 / 300

三十九、公共财政對私人經濟活動的影響 / 305

四十、經濟因素對組織形成過程的影響 / 308

四十一、經濟活動的主要動力 / 309

第三章正當支配的類型 / 318

(一) 正當性的基礎 / 318

一、支配與正當性 / 318

二、權威的三種純粹類型 / 322

(二) 輔之以官僚行政班子的合法權威 / 323

三、合法權威的純粹類型 / 323

四、合法權威的純粹類型(續) / 326

五、獨斷式官僚制 / 330

(三) 傳統型權威 / 333

六、純粹類型 / 333

七、純粹類型(續) / 335

七a、老人統治、家長制與家産制 / 339

八、家産制生計:俸饷與封地 / 344

九、等級式支配及其權力的劃分 / 346

九a、傳統型支配與經濟 / 347

(四) 超凡魅力權威 / 351

十、超凡魅力權威與超凡魅力共同體 / 351

(五) 超凡魅力的程式化 / 356

十一、超凡魅力共同體的出現和繼承問題 / 356

十二、超凡魅力班子的占用類型 / 360

十二a、身份榮譽和權威的正當化 / 363

(六) 封建制 / 367

十二b、西方的封建制及其與家産制的沖突 / 367

十二c、食祿封建制與其他變體 / 372

十三、不同類型權威的組合 / 376

(七) 超凡魅力沿着民主方向的變革 / 380

十四、民主性質的正當性、公民投票産生的領袖與當選官員 / 380

(八) 團契與權力的劃分 / 386

十五、團契的類型與權力劃分的類型 / 386

十六、根據功能對權力的具體劃分 / 398

十七、政治上的三權分立與經濟的關系 / 400

(九) 政黨 / 401

十八、定義和特征 / 401

(十) 直接民主與代議制行政 / 406

十九、直接民主與顯貴行政的條件 / 406

二十、顯貴行政 / 407

(十一) 代表 / 410

二十一、主要形式與特征 / 410

二十二、由利益集團代理人構成的代表 / 415

第四章 身份群體與階級 / 420

一、階級狀況與階級的類型 / 420

二、有産階級 / 421

三、商業階級 / 422

四、社會階級 / 423

五、身份與身份群體(stand) / 425

第二部分 經濟以及規範性權力和實際權力的角鬥場

第一章 經濟制度與社會規範 / 429

一、法律秩序與經濟秩序 / 429

二、法律、慣例和習俗 / 438

三、《答魯道夫?施塔姆勒》補論 / 443

四、法律與經濟的最一般關系概述 / 452

第二章 有組織群體的經濟關系 / 458

一、經濟行動與經濟能動性群體 / 458

二、開放的與封閉的經濟關系 / 461

三、群體的結構與經濟利益:壟斷主義和擴張主義傾向 / 463

四、經濟能動性群體滿足需求的五種類型 / 468

五、滿足需求以及稅收對資本主義和重商主義的影響 / 471

第三章 家族、鄰裡與親屬群體 / 476

一、家族:家庭的、資本主義的、共産主義的休戚與共 / 476

二、鄰裡:不帶感情色彩的經濟博愛 / 481

三、家族中兩性關系的調整 / 484

四、親屬群體及其對家族的經濟影響 / 486

第四章 家族、經營與大莊園 / 491

一、經濟、軍事及政治群體對共同财産法和家族繼承權的影響 / 491

二、家族的解體:計算精神的發展及現代資本主義經營的崛起 / 496

三、另一種發展:大莊園 / 503

第五章 種族群體 / 508

一、“種族”成員 / 508

二、對共同種族淵源的信仰:多種社會根源和理論歧義 / 510

三、部落與政治共同體:“種族群體”概念的無效性 / 517

四、民族性與文化聲望 / 519

第六章 宗教群體(宗教社會學) / 524

(一) 宗教的起源 / 524

一、宗教行動與巫術行動本初的現世取向 / 524

二、對精靈、魔鬼與靈魂的信仰 / 526

三、自然主義和象征主義 / 529

四、衆神與功能神 / 533

五、祖先崇拜與家長的祭司地位 / 537

六、政治神與地方神 / 538

七、與日常宗教需求及政治組織有關的普救論和一神教 / 542

(二) 巫術與宗教 / 548

一、巫術強制與祈求、祈禱和獻祭 / 548

二、祭司與巫師的分化 / 551

三、對諸神與魔鬼之成敗的反應 / 553

四、道德之神以及對他們不斷增長的需求 / 555

五、宗教倫理的巫術起源和禁忌的理性化 / 558

六、禁忌規範:圖騰崇拜與共餐制 / 560

七、種姓禁忌、職業等級倫理、資本主義 / 561

八、從巫術倫理到良心、罪與救贖 / 563

(三) 先知 / 566

一、先知對祭司與巫師 / 566

二、先知與立法者 / 569

三、先知與道德導師 / 571

四、神秘教義傳播者與導師 / 574

五、道德預言和樣闆式預言 / 575

六、先知啟示的性質:作為一個有意義整體的世界 / 578

(四) 先知與祭司之間的會衆 / 579

一、會衆:恒定的俗衆聯合體 / 579

二、經文、教義和聖典宗教 / 586

三、作為先知宗教之結果的布道與教牧關懷 / 592

(五) 農民、貴族與中産階級的宗教傾向 / 597

一、農民的宗教以及對它的意識形态美化 / 597

二、貴族對宗教的漠視以及緣何為信仰而戰 / 602

三、官僚對宗教的漠視 / 606

四、資産階級的狂熱虔誠與經濟理性主義 / 607

(六) 非特權階層的宗教 / 611

一、手工藝人對待會衆宗教和救贖宗教的傾向 / 611

二、奴隸、短工和現代無産者對宗教的傳布 / 615

三、救贖宗教從特權階層向非特權階層的發展 / 618

四、非特權階層中婦女的宗教平等 / 620

五、救贖宗教對高等與下等階層的不同功能:正當性與補償 / 622

六、賤民民族與不平感:猶太教與印度教 / 625

(七) 理智主義、知識分子和救贖宗教 / 633

一、祭司與僧侶:理智主義的宗教闡釋者 / 633

二、作為宗教革新者的高層知識分子 / 634

三、特權階層的政治衰微和知識分子的遁世傾向 / 636

四、無産階級、小資産階級和賤民理智主義的宗教影響 / 639

五、古代猶太教:上等與下等階層的理智主義 / 641

六、早期基督教的主流傾向:反理智主義 / 644

七、中世紀基督教的精英理智主義和大衆理智主義 / 647

八、現代理智主義身份群體和世俗的救贖意識形态 / 649

(八) 神正論、救贖與再生 / 652

一、神正論與末世論 / 652

二、得救預定論和天命 / 656

三、神正論的其他解決辦法:二元論和靈魂轉世 / 658

四、救贖:今世與來世 / 660

(九) 通過信教者的努力而得救 / 664

一、通過儀式而得救 / 664

二、通過善舉而得救 / 667

三、通過自我完善而得救 / 669

四、恩寵的确定性和宗教精英 / 673

(十) 禁欲主義、神秘主義與得救 / 676

一、拒世的與入世的禁欲主義 / 676

二、神秘主義和禁欲主義 / 679

三、東方與西方救贖的決定性差異 / 687

(十一) 救世神學或外來的救贖 / 693

一、通過救世主的化身和通過機構恩寵而得救 / 693

二、僅僅通過信仰而得救及其反理智主義後果 / 700

三、通過信仰得救預定論而得救 / 710

(十二) 宗教倫理與塵世:經濟 / 715

一、塵世美德與終極目的倫理 / 715

二、家庭孝道、鄰裡相助以及補償 / 717

三、布施、兄弟之愛和保護弱者 / 719

四、宗教倫理、經濟理性和高利貸問題 / 722

(十三) 宗教倫理與塵世:政治 / 729

一、從政治順從到反政治的拒世 / 729

二、道德觀與政治的緊張和妥協 / 732

三、自然法與職業倫理 / 736

(十四) 宗教倫理與塵世:性與藝術 / 741

一、縱欲和禁欲 / 741

二、婚姻和婦女的宗教地位 / 743

三、倫理宗教和藝術的緊張關系 / 746

(十五) 各大宗教與塵世 / 750

一、猶太教與資本主義 / 750

二、猶太教的理性主義和清教的禁欲主義 / 755

三、伊斯蘭教的現世性及其經濟倫理 / 764

四、佛教的來世性及其經濟後果 / 767

五、耶稣對塵世的冷漠 / 771

第七章 市場的非人格性及市場倫理(未竟稿) / 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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