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

離婚訴訟

法定離婚程序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即為離婚訴訟。夫妻一方堅持不離或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或财産分割達不成協議的,隻有通過法院訴訟離婚。
    中文名:離婚訴訟 外文名:Divorce proceedings 發布單位: 主體資格: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 必經階段:起訴 答辯 開庭審理 訴訟費: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

管轄問題

訴訟離婚案件中,首要的問題就是訴訟管轄問題,即一方應當向何地法院起訴的問題。

依照中國民事訴訟法律的有關規定,夫妻一方提出離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即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緻,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銷城鎮戶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原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緻的,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雙方均被注銷城鎮戶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的戶籍遷出後尚未落戶,有經常居住地的,由該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戶籍遷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超過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原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緻的,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如果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勞動教養,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未超過一年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對于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若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均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關于軍人離婚訴訟的管轄問題。如果非軍人對軍人提起離婚訴訟,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軍人一方為文職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離婚訴訟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對于在國内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内的最後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案件,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内的最後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内,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向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受訴的人民法院有權管轄。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法定期限

根據中國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解釋”),以及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離婚官司涉及的法定期限主要有以下幾種:

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期限及例外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内,男方不得提出離婚。該條同時規定了例外情況,即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受上述條件限制。“人民法院認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一般是指女方有重大過錯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情況,如女方與他人重婚、姘居導緻懷孕分娩等情況,男方感情上無法諒解,或女方實施家庭暴力,男方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行使請求撤銷協迫婚姻權利的期限婚姻法第十一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該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複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解釋”第十二條規定,以上所規定的“一年”不适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延長的規定。

無過錯方請求婚姻損害賠償的期限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導緻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解釋”第三十條規定,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内就此單獨提起訴訟;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時,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内另行起訴。

因感情不和分居準予離婚的期限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經人民法院調解無效的,為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之一。

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産的期限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隐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财産,或僞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财産的,分割夫妻共同财産時,對有上述行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産。“解釋”第三十一條規定,當事人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産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

再次起訴的期限限制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内又起訴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訴的,不受該期限限制。

訴訟費

離婚訴訟費是人民法院向請求離婚訴訟當事人征收的費用,按《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訴訟費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後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确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後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隻退還訴訟費的50%。

離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産,财産的總額不超過一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超過部分增收1%作為訴訟費;該訴訟費由誰承擔,在案件結束時,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産案件征收的費用,按雙方争議财産的價值計算訴訟費,價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萬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萬元至10萬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萬元至30萬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萬元至100萬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萬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如何繳納離婚訴訟費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定,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為10元至50元。涉及财産分割的,财産總額不超過1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交納。

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确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内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後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内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當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

必經階段

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要經曆三個必經階段。

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确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調解無效、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隻能就有關的财産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一)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調解無效是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判決離婚法定理由,也叫判決離婚法定原因或标準,是法院判決準予離婚的根據。中國《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準予離婚,不取決于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可見“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調解無效”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确定準離與不準離的原則界限。它有兩層含義: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沒有破裂或沒有完全破裂,即使調解無效也不準離婚。

(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認定

1.可認定為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種具體情形。婚姻法(修正案)在離婚法定理由的表述上作了重大的改革,确立了抽象概括與具體列舉相結合的例示主義模式。其中,列舉規定是概括規定的說明,而概括規定是對列舉性規定的補充。增強了我國離婚法律規範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是對我國離婚立法一次重要突破和進步。

《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所列舉了五種具體的情形是:

1)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家庭暴力、虐待、遺棄行為中,受傷害方在婚姻家庭關系中往往是弱勢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發生在夫妻之間雙方更是有長期積怨,很難和好。一方要求離婚的,如不及時處理可能對受害一方極其危險。在判決離婚前,要做好堅決不離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測。

2)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所謂“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一)》界定為: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住。

在處理此類案件時要正确處理好法律與道德的關系。一方面不以不準離婚懲罰有過錯一方,同時應通過調解、判決等審判活動,加強道德教育,對錯誤思想和行為予以道德上的譴責。對第三者可建議有關組織對第三者予以适當的行政處分。

對确實已經死亡的婚姻,在做好無過錯一方思想工作得基礎上判決離婚。從長遠來看,這對解放當事人自身,促進社會安定團結,預防矛盾的升級、犯罪都是有利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對這一類案件,首先應教育幫助有此惡習的一方樹立正确的人生觀,改正自己的行為,多關心家庭、承擔家務、照料子女。其次要動員另一方給予關心和幫助,促使雙方和好。對少數夫妻積怨太深,被告惡習屢教不改,雙方關系極為惡劣,确實不堪共同生活的,應準予離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長期分居,雙方沒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使得夫妻關系實際上名存實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關系破裂。所謂分居,是指夫妻人為中斷相互之間的共同經濟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撫慰。

5)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宣告公民失蹤,是指公民離開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經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經法定程序尋找仍無音訊的,宣告該公民為失蹤人。

夫妻一方失蹤,客觀上已經不履行自己對家庭、對子女、對配偶的責任,維持這種婚姻關系對另一方已無實質意義。因此法院判決解除失蹤人的婚姻關系,對及時有效保護婚姻關系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保護有其他利害關系當事人的合法利益,穩定家庭秩序與社會秩序有着重要的現實意義。

2.認定感情确已破裂的其他方法。确認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問題,除了上述5種具體情形外,為适應我國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修改後的婚姻法規定了彈性條款,即《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其他導緻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釋的方式指出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對符合“應準予離婚”情形的,不應當因當事人有過錯而判決不準離婚。

十大顧慮

由于絕大部分當事人是第一次經曆離婚訴訟,因此,通常有很多擔心和顧慮,常見的十種分别是:

一、對方“不睬”法院傳票怎麼辦?

很過當事人在訴前與對方談及離婚時,對方态度惡劣,甚至揚言,你起訴了我也不接傳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讓你離不成!其實,您大可不必擔心。我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案例,但最終“不睬”法院傳票的寥寥無幾。為什麼呢?雖然現在上海法院審理離婚案件,通常是打電話或寄信讓當事人來取,但如果遇到拒不配合的當事人,法院仍會派員送達。即使當事人拒簽,法院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達,隻是手續麻煩了一些而已。如果當事人一方接到了法院傳票,基本上都會到庭的,不然法院可能會缺席判決,可能會作出對拒不到庭一方不利的判決。為了使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失,當事人自然不會缺席自找麻煩的。

二、對方隐匿财産怎麼辦?

一旦對方接到了法院傳票,很多當事人擔心對方開始隐匿家庭共同财産,其實這個擔心并不是多餘的,幾乎60%以上的案件都會涉及到一方涉嫌隐匿财産的情況。因此,防止對方隐匿财産,應當提前準備。比如,在起訴前,就将家庭共同财産的發票收集好,或請朋友做見證證言,兼采用影像取證技術。另外,對于銀行存款、股票等,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法院調查或律師出具調查令調查,一旦查出财産下落,可以視情況采取财産保全措施等。

三、對方造假“債務”怎麼辦?

造“假債務”也是離婚案件中常見的問題;。比如,原先父母贈與購房款,現在補寫一張“欠條”企圖變成借貸關系;自己股市中的錢說是替他人炒股的資金;甚至直接找親朋僞造欠條。擔心對方造假,是離婚訴訟中當事人最大的顧慮之一。其實,您也不必過于擔心。法院有一定的訴訟規則,“造假”也并不是那麼容易得逞。目前,理論界普遍的觀點是,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對債務問題進行處理。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當事人對債務不予認可,通常對債務不予實質審理,而是建議債權人另案起訴。“造假”要面臨鑒定、質證的考驗,還要面對婚姻法四十七條不分、少分的後果,甚至參與人還要承擔僞證罪的刑事後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隻要注意訴訟權利與技巧,訴訟中對方“造假”問題,可以防範和解決。

四、過了舉證期限怎麼辦?

根據最高院的庭審規則,如果當事人不按舉證期限舉證,過期法院不再組織質證。這就要求當事人相當熟悉人民法院關于舉證程序的相關規定,相關内容在您立案時,法院回執的“舉證通知書”内,當事人一定要認真閱讀。如果不注意過了舉證期限,先向法院說明情況,以期得到法院的延期舉證批準。一般情況下,隻要對方當事人特别是律師不提異議,法院不會主動因舉證過期而拒絕質證。但是,如果關鍵性的證據得不到質證,自己又是原告,隻能采用撤訴的劣招來補救了。

五、找不到“第三者”的證據怎麼辦?

通常接手的離婚案件,近60%涉及到婚外情問題。很多當事人為找不到對方有“第三者”的證據而心煩。其實,如果構不成同居,花大力氣找“第三者”證據的意義是不大的(見我網站原創文章:《捉奸證據有多大?》)。首先,直接能證明婚外情的證據很難取證,一般當事人隻能拿到電話清單、通話記錄、短消息内容、相對親昵的照片、證人證言,甚至堵在門外等。這些證據證明力相對較小,一般法院不會因這些證據而認定對方有過錯。花這麼多精力和金錢去取沒有實質意義的證據,是不合算的。因此,隻要手邊有一定能夠讓法院心理明白的證據,就可以了,不必太在意這些證據是否對法官司自由栽量時産生傾向影響。

六、雙方都要房子怎麼辦?

房子是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資料,在寸土寸金的上海,房屋尤顯重要。如果雙方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會考慮到以下因素判決:

(一)孩子歸誰撫養。一般情況下,孩子歸誰撫養,房子判歸誰的可能性會較大;

(二)照顧無過錯一方。比如,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六條規定的四種惡習,即有重婚、同居、暴力、遺棄或其他重大過錯的情形,考慮無過錯方的利益,法院會酌情考慮無過錯方的權益。

(三)如果雙方條件相同,又沒有孩子,法院還可能采用競價方式解決房屋歸屬,即把房屋判給出價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價款。

七、雙方都要孩子怎麼辦?

如果孩子十周歲,一般聽取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不滿十周歲,幼兒期内的孩子,一般情況下判歸母方的可能性較大。除此之外,法院會酌情考慮雙方的經濟條件、思想品質、孩子一慣的生活環境等情況,以“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酌情判決。

八、對方不讓見孩子怎麼辦?

如果判決書/調解書或離婚協議規定了孩子的探視權,但在實際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種理由拒不讓另一方行使探視權,享有探視權的一方可通過所在地的居委會溝通協商,未果,可在收集相關證據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權之訴。目前,已有強制執行的案例在我站案例大全中。但注意的是,法院強制執行一般隻會采取排除妨礙措施,而不會對孩子的人身采取強制措施。

九、對方拒不履行調解書/判決書中的義務怎麼辦?

如果一方拒不履行應給付的義務,另一方可以通過法院強制執行。目前,上海法院執行是先不預收費用的。目前焦點問題是房屋對價款的給付執行,往往會出現,一方不是拿不起錢,而是不想拿錢的情況。因此,必須采用其他方式結履行義務方施加壓力。比如,申請法院查封其分得的房産,限制其行使權利,這樣會促使義務人履行債務。另外,還可以申請法院執行其工資收入等。

十、對方聲稱其在法院“有人”怎麼辦?

很多當事人聘請律師時,首先會問:您同某某法院關系如何?或者,擔心對方社會關系多,在法院認識或拐彎認識辦案人員,擔心判決結果對自己不利。我認為這種想法一般情況下是多餘的。離婚案件審理已形成一套獨特規則,一般情況下,辦案人員會按這套規則行事。離婚所涉及的财産要麼是夫妻共同财産要麼不是,界定分明,法官自由栽量權相對其他經濟案件較小,加之一般離婚案件涉及個體利益,動用上層關系影響案件審理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托關系施加影響,恐怕也難以達到目的。

涉外離婚

離婚起訴書是引起訴訟程序的法律文件,建議當事人在情況複雜的情況下可以咨詢專于律師或聘請律師進行指導,制作離婚起訴書。本文由找法小編為您整理的

離婚起訴書範本,

可以作為參考資料。

原告:XXX,女 ,中國國籍,漢族 ,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号碼: 住址:

被告:英文名,男,X國國籍,XXXX年XX月XX日出生,護照号: 住址:

訴訟請求:

1、判令原告與被告離婚;

2、本案一切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被告系美國籍。我與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在成都登記結婚,結婚證号為:川(XXXX) 外結字第XXXX号。婚後因雙方一直分居,感情逐漸破裂。我與被告對離婚協商多次,被告也同意離婚,被告并已出具同意離婚的意見和授權中國律師處理離婚事宜。現我依據中國法律起訴離婚,請法院按雙方一緻的離婚意見予以判決離婚。

此緻

成都市某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制作離婚起訴書的注意點

制作離婚起訴書應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要求将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寫清楚。一般在制作過程中應注意下列幾個問題:

1、起訴書是引起訴訟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書,要避免事無巨細全都寫上的流水帳式的書寫方式,要将主要問題,主要觀點,主要理由寫清楚即可。實踐中往往有些原告,總是擔心沒有将事實書寫清楚,結果長篇大論,侃侃而談,實際上這樣做于事無補。

2、原告與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絕對準确,不能有任何的錯誤,換句話說隻要與身份證上的名字一直就可以了

3、在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相關信息時,尤其要寫明被告的聯系方式,使法院可以根據此地址把相關法律文書送達到被告手中。

4、訴訟請求要寫清楚,離婚請求是一定要寫的,對于财産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涉及到的财需要寫。如果不涉及到子女問題,你不需要寫子女撫養的訴訟請求。

如果涉及子女撫養問題,一定要把你是否主張直接撫養子女,你要求對方支付費用費與否,如何支付撫養費等問題寫清楚。

如果涉及财産分割問題,一定要把财産清單列清楚,要求如何分割寫清楚。

如果涉及債務承擔問題,一定要把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分清楚。

如果有損害賠償的事實存在,一定要記得提出損害賠償請求。

總之,要把你的訴訟請求寫清楚。

但根據訴訟技巧,在有些情況下你可以省略到一些訴訟請求,從而讓被告在反訴中提出,這是需要訴訟經驗的,在此種情況下可以咨詢律師。

5、陳述事實與理由,一般需要注意:除了寫明婚姻狀況外,要求離婚的理由尤其需要注意,把你要求離婚的理由要寫清楚,尤其要注意導緻感情破裂的理由,如果有符合法定判斷感情破裂的情形存在就一定要寫上去。

6、寫明起訴書要遞交的人民法院的名稱,這要根據民事訴訟法及其相關司法解釋對管轄法院的規定來寫明,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則。

7、最好原告人一定要記得簽名并具名起訴時間。

8、最好要記得離婚起訴書要一式兩份遞交到人民法院,并附上證據目錄,把證據名稱證據來源,證明事項等寫清楚。

9、寫完後一定要好好的檢查,不要因為不小心寫上了對自己不利的話。

10、在起訴書中避免使用過激的語言,及不文明的言語。

起狀範本

原告:***,姓名,性别,年齡,民族,籍貫,現住址,聯系電話。

被告:***,姓名,性别,年齡,民族,籍貫,現住址,聯系電話。

訴訟請求:

1、判決原被告離婚;

2、兒子(女兒)***由原告(或者被告)撫養,不直接撫養的一方每月支付撫養費***元;

3、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産(詳見财産清單);

4、案件受理費由雙方承擔(或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常見誤區

第一、“先離婚就會吃虧”也是很多人固有的思想

好多人都是這麼想的,我們在進行咨詢時也聽過類似的說法,夫妻雙方在案件中地位平等,離婚時,法院首先會分清當事人的個人财産和夫妻共同财産, 個人财産歸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産時先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财産的具體情況,按照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 過錯方和有利生産、方便生活的原則進行處理。因此,先起訴不等于一定能判離,更不等于原告必須在财産分割方面作出讓步,二者沒有必然聯系。

第二、關于彩禮的問題,也是中雙方所争執的問題

有些地方有結婚前 男方送給女方見面禮的風俗習慣,離婚後,有些男方當事人就認為送見面禮的目的在于和女方結婚,既然很快又離婚,見面禮就失去實際意義而理應返還給男方。法 院在審理時,對女方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财物,如果雙方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男方生活困難,會判決女方酌情返還給男方财産。法院對女方取得财物的 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則按贈與處理。而法律規定贈與一經成立,贈與人不得要求返還,因此離婚案件的見面禮一般都是不會返還的。

第三、關于“青春損失費”和“财産轉移”等财産的相關問題也是産生誤區的地方

有的女性婚姻當事人認為,在離婚時男方應當給予一定的青春損失賠償。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婚損害賠償隻有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況下法院才能判決過錯方給予賠償。

有的婚姻當事人在離婚前或在離婚訴訟中,常常轉移或隐匿共同财産,比如銀行存款股票變更房屋登記等,以為轉移了便萬事大吉,實際上往往會留下相關證據,還可能導緻因惡意轉移而少分财産。因此轉移财産必須慎重,手段應當“高明”。

第四、“分居兩年即可自動離婚”是很多人潛意識的想法

這種認識沒有法律根據。因為離婚是配偶雙方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隻能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或到法院訴訟離婚,此外沒有其他途徑。同時,民政部門和法院認定離婚的法定标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這要從夫妻雙方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有無和好可能等諸方面綜合認定,是否分居隻是其中的一個參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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