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議起源
中法大學的創始人是李煜瀛(石曾)先生。1912年,是李煜瀛等人發起、建立了留法儉學會,這确實是後來中法大學的雛形,得到了時任教育總長的蔡元培先生支持。中法大學是一所私立大學,李煜瀛(石曾)先生在中法大學成立後任該校董事會董事長,聘蔡元培先生為該校校長。目前國内外均有有大量的學術資料、專着可以證明這一點。現在,北京市文物局在皇城根20号中法大學前所立的中法大學簡介明顯存在史實出入,已經受到中法大學校友會老前輩們和有關專家的質疑。
曆史沿革
1902年,李石曾、張靜江、夏堅仲随駐法公使孫寶琦到法國,同行者有官費、自費留學生20餘人。
1903年,吳稚晖由滬赴英,與同學一、二人實行苦學生活。
1906年,吳稚晖、李石曾、張靜江在巴黎組織世界社。世界社的宗旨,是以從事出版、研究、教育和社會四項事業,力求達到“發揚學術“、“普及文化“、“改進社會“的理想。而教育事業,則分為“設立學校“和“介紹、組織留學“兩方面。因此而有民國六年(1917年)留學儉學會之設立,為介紹留法機關之一;同時又創設法文預備學校及孔德學校。法文預備學校為中法大學文學院之胚胎,孔德學校為中法大學計劃之初等、中等教育之始基。
1907年,蔡孑民留學柏林也實行儉學。
1918年,在北京西山碧雲寺設立生物研究所,又設立天然療養院。
1920年,在西山碧雲寺就原有法文預備學校,擴充為文、理兩科,改稱中法大學西山學院。至此,世界社會教育事業所主辦之世界大學中的中法大學,才開始在北京正式成立。從此逐漸發展、壯大。
1921年,在法國裡昂成立中法大學海外部,稱為裡昂中法大學,同年,又在比利時設立曉露槐工業專修館。同年,又在京西碧雲寺成立碧雲寺小學。
1923年,在北京西部溫泉村成立溫泉初級中學及溫泉小學各一所。
1924年,建立孔德學院,該院蓋承孔德學校而以法國哲學大家孔德之名命名。即中法大學社會科學院。同年,設立溫泉女子中學。是年冬,理科移到北京地安門外吉祥寺。
1925年秋,移文科于北京東皇城根39号,改稱服爾德學院。(服爾德,法國著名文學家,生于1694年,卒于1778年,服氏對中國文化頗為注意,因而取服氏為文學院之名)。該院是承民國六年(19l7年)法文預備學校舊有之基礎而起。文學院移城内後,西山所遺校址,設西山中學和碧雲寺小學各一所。
同年,理科改稱居裡學院,(居裡為法國化學家,夫婦倆為巴黎大學教授、發明鐳質放射物。為理化界開一新紀元。)同年,又将生物研究所改稱為陸谟克學院。(陸谟克為法國生物學家。)該院擴充為甲、乙部:甲部設于城内,有生物學講座與實驗室;乙部仍設于西山、并附設農場一所。
1926年1月22日,奉民國第112号指令,正式認可。
1929年在上海成立藥學專修科(四年制),聘請醫學博士宋悟生任首任教務長。該專修科初期還設有夜校,為一些職業青年提供進修取得學銜的機會。
1930年3月15日,奉國民政府教營部第651号指令,暫準備案。同年,遵照教育部令、停辦各學院的預料,改設中法大學附屬高級中學,甲、乙、丙三部。
1931年春,成立鐳學研究所。同年,九月成立醫學院及高級中學、商業專科。同年,又改服爾德學院為文學院、改居禮學院為理學院,改防谟克學院為醫學院、改孔德學院為社會科學院,于同年12月在國民政府教育部呈報立案。
1932年,在北京成立藥物研究所。
1933年,成立理工調查所。同年,教育部令、中法大學改“國立“,中法大學不遵。同年8月,教育部令、中法大學撤銷社會科學院,中法大學将社會科學院改稱為文學分院,仍保留社會科學院原有各學系。
1935年3月,興建理學院居禮樓。同年秋,成立化學工廠、擴充鐵工廠、擴充溫泉療養院。
1935年起,華北局勢嚴重惡化。
1937年,燃起抗日烽火。後方師生奔赴前線、抗日根據地和大後方。中法大學在敵寇占據華北的情況下,苦苦支撐,堅持愛國立場.不屈從日寇,不“接納輔導官“、不開日語課。不挂太陽旗(日該國旗)。
到1938年夏,終被敵僞“勒令停辦“、附屬溫泉中學也未能幸免。
在此之前,中法大學的首任校長為蔡元培(從1920年到1930年),其問,先後曾由李石曾、李書華、李麟玉任代理校長。李麟玉是1928年出任代理校長的,從1931年擔任校長,一直到1950年中法大學的終結。
1939年,李麟玉委派周發歧、李秉瑤兩依教授繞道越南赴昆明,籌備複課事宜,他們先在昆明建立中法大學附中。
1940年在昆明南菁中學舊址先安排中法大學理學院複課。
1941年,文學院招收新生也在昆明複課。
1945年8月15日,抗戰勝利。
1946年夏,中法大學分别在北平、昆明招生。同年10月19日,學文、理、醫三院各系在北平複課。
1948年秋,中國人民解放戰争進入決戰階段。中法同學紛紛奔向解放區,在校學生銳減,師生共同護校,迎接北平解放。
1949年1月,北平解放後,又有不少中法同學離校參加革命工作。同年夏,繼續招收新生。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不久,中法大學正式由政府接管,改稱為“國立北京中法大學“,仍由李麟玉任校長。
1950年夏,北京中法大學奉命與由解放區遷京的華北大學工學院合并。
1951年,華北大學工學院定名為北京工業學院。
1988年10月,北京工業學院更名為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中法大學結束時,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決定:醫學院與北京大學醫學院合并,由衛生部領導;文學院的文史系和法國文學系,并入北京大學文學院;經濟系并入南開大學;理學院的生物系也并入南開大學;理學院的數理系與化學系,由學生自己選擇或者轉入北京大學相應的系,或者轉入華北大學工學院,改學工科。
因此,實驗儀器等,根據上述院校劃分調配。北京中法大學校部及其文書、檔案與華北大學工學院合并。中法大學的校舍、房屋均并入華北大學工學院(今北京理工大學)。教授按各自的專業就位,上海中法大學藥學專修科并入上海醫學院。原中法大學附屬的各中、小學及溫泉療養院,西山農場及其它校産,均交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接管。
于是從1950年起,北京中法大學即告結束。
辦學方針
中法大學的辦學方針,實際上是創辦人李石曾先生教育觀的體現。李石曾曾于1933年12月1日,在《北京晨報》五周年紀念專刊上發表過一篇文章,題為“教育談”,概括地說明了他的教育觀。他主張:
1.儉學與工學相結合(即勤工儉學)
2.學理與實用相結合;(理論聯系實際)
3.身體力行、兼全并重;(即實幹苦幹、力求實效)
4.以天然優美的環境與工作,代替學校之假期與遊藝。(即學校宜設于郊外風景區)
辦學宗旨
辦學宗旨:本大學以研究高深學術、養成專門人材、溝通中西文化,并注重實習,緻力應用為宗旨。
教學特點
中法大學在中國教育界,占有—種特殊的位置,此因其有特殊之意義與曆史使然。顧名思義,中法大學似為中法合辦、采法國教育制度,如其他中外合辦之大學,實則不然。中法大學是中國自主之教育。而由中法人士所組織之校董會從旁襄助,此其—。第二,創辦人抱一種高遠之理想。求于中國實行一種新教育,以法蘭西人之理想,多符于中國之理想,遂意識的取法國教育制度為藍本。參酌國情而創立比較。所以中法大學與其他國際合組教育事業或教會學校不同;中法大學蓋欲融會中外,而實現一種理想之教育制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