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值

增加值

單位生産過程創造的新增價值
是指常住單位生産過程創造的新增價值和固定資産的轉移價值。它可以按生産法計算,也可以按收入法計算。按生産法計算,它等于總産出減去中間投入;按收入法計算,它等于勞動者報酬、生産稅淨額、固定資産折舊和營業盈餘之和。[1]
    中文名:增加值 外文名: 适用領域:金融 所屬學科:經濟學 含義:常住單位生産過程創造的新增價值 分類:按生産法計算,也可以按收入法計算

具體

反映企業生産過程中産出超過這一過程中間投入的價值,根據國家統計局有關規定按收入法計算,增加值為勞動者報酬、生産稅淨額、固定資産折舊和營業盈餘四個部分之和。

勞動者報酬

指勞動者為企業提供服務獲得的全部報酬。主要包括本年在成本費用中列支的工資(薪金)所得、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費、公益金以及其他各種費用中含有和列支的個人報酬部分。

固定資産折舊

指企業當年提取的固定資産折舊。

生産稅淨額

指國家對企業生産、銷售産品和從事生産經營活動所征收的各種稅金、附加和規費扣除生産補貼後的淨額。扣除内容主要有:國家财政對企業的政策性虧損補貼、價格補貼和外貿企業的出口退稅等生産補貼。

營業盈餘

指企業本年營業的利潤加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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