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提出
1950年大衛·雷斯曼(David Riesman)就提出大衆和次文化的差别,并且将次文化诠釋為具有颠複精神。大衆是“消極地接受了商業所給予的風格和價值”的人,而次文化則“積極地尋求一種小衆的風格(在當時為熱爵士樂)”。于是“聽衆……操控了産品(因此也操控了生産者),就如同産品操控了聽衆一般”(Riesman1950:361)。
因此,當一個次文化成員“即使沒有任何其他人在場,也會聆聽某種音樂時,他是在一種想像“他人”在場的脈絡下聆聽音樂的——他聆聽音樂常常是為了要去和那些“他人”建立起關系。他對大衆媒體的觀感受到他所隸屬的同侪團體所形塑。這些團體不隻是在為音樂分高低而已,他們是以一種更細膩的方式,在為團體中的成員選擇他們會在音樂中‘聽到’些什麼。(ibid:366)”
一個文化通常包含了很多個次文化。次文化和其母文化有很大一部分是結合在一起的,然而在某些特别的面向上,兩者之間就會有極端的差别。某些次文化的差異在到達了某個程度以後,會擁有自己的名字。
DickHebidge(1981)使用“風格”這個詞彙,來表示次文化的流行、态度、暗語、活動、音樂和興趣。次文化風格與主流風格不同的地方在于,次文化風格是刻意“羅織”(fabricate)出來的,帶有“被建構性”,不同于主流風格的傳統性。
概念
次文化(subculture)是社會學中的名詞,是指在某個較大的母文化中,擁有不同行為和信仰的較小文化或一群人,亦稱為亞文化。次文化和其他社會團體之間的差别,在于他們有意使自己的服裝、音樂或其他興趣與衆不同。
文化起源
起源于20世紀50年代受戰後嬰兒潮"Baby Boom"的影響,西方世界青少年到青年期的"Teenage"開始成為重心,也因而促使年輕文化"Youth culture"時代的到來。同樣的,年輕人的服飾發展,在戰後也較從前更受到重視。例如,在英國就出現以十多歲為對象,俗稱泰迪男孩"Teddy boys"的次文化團體。從這個群體的服裝款示模式中,不論是發型;外套上衣;領結;緊身長褲;膠鞋,都讓我們看到青少年他們在穿着行為上,表現出自我選擇的主張。續1960年代,這個階段在西方被喻為是反文化"Counterculture"的年代。
其特質是将年輕文化"Youth culture"、大衆文化"Pop culture"、性自由"Sexual─Freedom"、女權運動"The movement of women's right"四者相互融合。這些自我一格的年輕次文化團體,也分别将他們的人生價值理念,着實的表現在他們的服飾之中,即透過服飾的穿着,來象征他們所處的團體。又因由嬉痞"Hippies"文化的影響,出現了巅複以性别來作為區分服飾模式的中性服"Unisexdress"款式;以及對象“物質消費文化”的“流行”提出排斥。
在服飾審美價值方面,由于深愛歐普藝術"Opart"與普普藝術"Popart"藝術風格的影響,出現“趣味性;年輕化”的造型與款式;其次文化風格影響至深了,現今的街頭文化。
現代延伸
禦宅族:資深ACGN愛好者的泛稱,由于ACGN不為主流文化接受,故該族群常為大衆誤解。
火星文:為網民發明的符号字體,用于減省字數及筆劃,本意是提高輸入速度。
腦殘體:為90後喜用的怪異漢字,皆屬别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