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轉材料

周轉材料

企業可多次使用的材料
周轉材料,是指企業能夠多次使用、逐漸轉移其價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認為固定資産的材料,如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應當采用一次轉銷法或者五五攤銷法進行攤銷;企業(建造承包商)的鋼模闆、木模闆、腳手架和其他周轉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轉銷法、五五攤銷法或者分次攤銷法進行攤銷。[1]
    中文名:周轉材料 外文名: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 行業:建築業,施工企業 類别:會計科目 科目性質:資産類 特征:與低值易耗品相類似、通用性 攤銷方法:一次攤銷法、分期攤銷法等

材料分類

周轉材料按其在施工生産過程中的用途​不同,一般可分為下四類:

模闆是指澆灌混凝土用的木模、鋼模等,包括配合模闆使用的支撐材料、滑膜材料和扣件等在内。按固定資産管理的固定鋼模和現場使用固定大模闆則不包括在内。

擋闆是指土方工程用的擋闆等,包括用于擋闆的支撐材料。

架料是指搭腳手架用的竹竿、木杆、竹木跳闆、鋼管及其扣件等。

其他是指除以上各類之外,作為流動資産管理的其他周轉材料,如塔吊使用的輕軌、枕木(不包括附屬于塔吊的鋼軌)以及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安全網等。

材料特征

周轉材料具有以下特征:

周轉材料與低值易耗品一樣,在施工過程中起着勞動手段的作用,能多次使用而逐漸轉移其價值。這些都與低值易耗品相類似。

周轉材料一般都要安裝後才能發揮其使用價值,未安裝時形同材料,為避免混淆,一般應設專庫保管。此外,周轉材料種類繁多,用量較大,價值較低,使用期短,收發頻繁,易于損耗,經常需要補充和更換,因此将其列入流動資産進行管理。

基于周轉材料的上述特征,在周轉材料的管理與核算上,同用低值易耗品一樣,應采用固定資産和材料的管理與核算相結合方法進行。

攤銷方法

一次攤銷法

“一次攤銷法”是指在領用周轉材料時,将其全部價值一次計入成本、費用的方法。這種方法适用于易腐、易糟的周轉材料,如安全網等。

分期攤銷法

“分期攤銷法”是根據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期限分期攤入成本、費用。這種方法一般适用于經常使用或使用次數較多的周轉材料,如腳手架、跳闆、塔吊軌及枕木等。其計算公式如下:

周轉材料每期攤銷銷額=周轉材料計劃成本×(1-殘值占計劃成本%)/預計使用期限

[例1]某工程領用腳手架一批,計劃成本10000元,預計使用16個月,預計殘值率為10%,計算當月周轉材料攤銷額。

周轉材料每月攤銷額=10000×(1-10%)/16=562.5(元)

分次攤銷法

“分次攤銷法”是根據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次數将其價值分次攤入成本、費用。這種方法一般适用于使用次數較少或不經常使用的周轉材料,如預制鋼筋混凝土構件所使用的定型模闆和土方工程使用的擋闆。其計算公式如下:

周轉材料平均每次攤銷額=周轉材料計劃成本×(1-殘值占計劃成本%)/預計使用次數

周轉材料本期攤銷額=本期使用次數×周轉材料平均每次攤銷額

[例2]某工程領用定型模闆一批,其計劃成本8000元,預計殘值率為10%,預計使用6次,當月使用2次,計算當月周轉材料攤銷額。

周轉材料平均每次攤銷額=8000×(1-10%)/6=1200(元)

周轉材料本月攤銷額=2×1200=2400(元)

定額攤銷法

“定額攤銷法”是根據實際完成的實物工程量和預算定額規定的周轉材料消耗定額,計算确認本期攤入成本、費用的金額。

這種方法适用于各種模闆的周轉材料。其計算公式如下:

周轉材料本期攤銷額=本期實際完成的單位工程量×單位工程量周轉材料的消耗定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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