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王

親王

中國爵位制度中王爵的第一等
親王是中國爵位制度中王爵的第一等,親王的正室為親王妃。[1]一些鄰國受中國影響也以此為爵位名。此外,歐洲中世紀以後,中文也用“親王”來翻譯歐洲貴族爵位中相應等級的稱号。是中國古代皇室貴族中地位僅次于皇帝的高級爵位,親王的正妻為親王妃(漢朝稱為王後),地位視同皇帝最高等的妾室貴妃或皇貴妃,親王的嫡長子立為世子,諸子封為郡王,親王可世襲。親王的嫡母為皇後、皇太後或太皇太後,生母如為妃嫔,則視親王封号尊封為某王太妃或某國太妃(漢朝稱為王太後),随親王就藩封國,無子的妃嫔僅可尊封為皇太妃。
    中文名:親王 外文名:King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 拼音:[qīn wáng] 品級:王的第一等 類别:爵位 起源:秦漢

封建制度

漢朝開始,封皇子、皇帝兄弟為王。魏晉開始,王爵分為親王、郡王兩等,親王專封皇子、皇帝兄弟;郡王初為皇太子之子的封号,後多用于分封節度使等武臣,文官也有受封郡王者。

鄭樵《通志.職官略》:“北齊有王公侯伯子男六等之爵,王位列大司馬上,非親王則在三公下。”又曰:“至隋炀帝唯留王公侯三等,餘并廢之。皇伯叔昆弟皇子,是為親王。”至唐“定制皇兄弟皇子為王,皆封國之親王。”

自親王、郡王分設,一般一字王号為親王,兩字王号為郡王,例如唐睿宗登基前封相王,郭子儀封汾陽王。明朝時期,親王的正式名稱為王,其封地稱國,王玺稱“某國之寶”。爵号直接冠以親王字樣為名的,唯清朝一代,其全稱為和碩親王,滿語稱“hošo i cin wang”。清初,入關有功的八大家親王都賜有大型府第。由于他們戰功顯赫,賜封以後,其子孫可以“世襲罔替“,,是故,後世以禮親王為首稱為八大家鐵帽子王。

康熙時康熙把他的父親封成了恭親王後,從此恭親王就隻有王府而沒有王爺了。雍正将他弟弟永璘恩封為慶親王,乾隆時把慶親王改為恭親王。

道光皇帝生前就欣賞奕 ,死前“朱谕‘封皇六子奕 為親王’”。鹹豐元年(1851),奕 封恭親王。

恭親王奕 (1833~1898),道光帝六子,鹹豐帝異母弟。他是鹹豐、同治、光緒三朝名王重臣,洋務運動的首領,為中國近代工業創始和中國教育的進步作出了貢獻。他是晚清新式外交的開拓者,建議并創辦了中國第一個正式外交機關,使清朝外交開始步入正軌并打開新局面。他積極出謀獻策鎮壓太平天國起義,挽救清朝的危局,迎來同治中興。然而他命運坎坷,他支持慈禧太後北京政變,得到了委以重任的報答,但随即而至的是慈禧太後的不安和打擊。後期他在統治集團内部浮浮沉沉,意志消沉,無所建樹。  

三年在軍機大臣上行走。四年連封都統、右宗正、宗令。五年其母孝靖成皇後去世,奕 為其母争封号,被免去軍機大臣、宗令、都統,七年才恢複他的都統,九年又授内大臣(侍衛處次長官)。十年英法聯軍進攻北京,鹹豐帝逃往承德,奕 臨危受命,擔任議和大臣。九月十五日,十六兩日,奕 分别與英使、法使簽訂《中英北京條約》與《中法北京條約》,挽救了清王朝的命運。他主持議和以及進行的大量的善後事宜赢得了西方對他的好感,為他以後外交活動創造了條件。在議和期間他籠絡文祥(戶部侍郎)、桂良(文華殿大學士)、寶鋆(總管内務府大臣)、勝保(副都統),形成了一個新的政治集團。這是他通過議和撈到的政治資本。  

鹹豐十年十二月初一,奕 、文祥、桂良上《通籌夷務全局酌拟章程六條折》,分析了各列強國特點,認為太平天國和撚軍是心腹之患,英、俄是肢體之患,應以滅内患為先,然後對付俄國和英國。這媚外之策為後來借師助剿,鎮壓太平天國奠定了理論基礎。根據他的觀察,他認為外國人并非“性同犬羊”,英國“并不利我土地人民,猶可以信義籠絡”。清政府把列強隻當作“肢體之患”,認為“可以信義籠絡”。折子還提出要成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設南北口岸管理大臣;添各口關稅;要求将軍督撫辦理國外事件互相關照,避免歧誤;要求廣東、上海各派兩名懂外語的人到京以備詢問;将各國商情和報紙彙集總理處。十二月十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設立,出現了軍機處以外的另一中樞政府機構。自此,清朝有了專門的外事機構,使清代的外交産生重大突破。衙門還領導了後來的洋務運動。  

鹹豐帝去世後,奕 成為實力派人物。他協助慈禧太後政變,被授予攝政王,在軍機處擔任領班大臣。鹹豐帝授權恭親王辦理與各國換約事宜的上谕同治元年開始,軍機處裡原來的顧命大臣穆蔭、匡源、杜翰、焦佑瀛全部免職,換成文祥等人,全面控制了中樞機關。他又身兼宗人府宗令和總管内務府大臣,從而控制皇族事務和宮廷事務大權。他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王大臣的職務主管王朝外交事務,自此總攬清朝内政外交,權勢赫赫。  

日本

日本于飛鳥時代起實行律令制,天皇之子及兄弟封“親王”位階(皇女及皇姊妹則封為内親王),給予田地及俸祿,皇孫之第二代至四代(視乎場合)稱為諸王。平安時代以降有親王宣下的制度,天皇之子要經過親王宣下才會封為親王,某些時期隻有天皇嫡子才獲封親王,庶子隻能封為王。另外,一些天皇養子也會被封為親王。

律令制中,親王之品秩由“一品”至“四品”不等,品位因犯罪而被剝奪的親王又稱“無品親王”。江戶時代以前出家的親王為“入道親王”(にゅうどうしんのう)、出家後才獲親王宣下的皇族稱為“法親王”。

明治時代以降,日本天皇的直系子孫三代以内皇子、皇孫稱“親王”。

朝鮮

朝鮮王朝末年高宗稱帝,國号改為大韓帝國後,才開始使用“親王”位号作為皇子的封爵。大君是朝鮮古代國君的兄弟或兒子。朝鮮王室除世子外,王後所生兒子被封大君,庶子封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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