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企業清算是通過相關法律以及合同,對企業股東财産進行分配,同時明确相關的法律關系,其目的是為了消除其企業法人資格,屬于一種法律行為。企業清算中涉及一定的稅務處理問題,相關工作人員要明确自身責任,要嚴格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開展相關工作,以确保各方權益。
原因
1.合同期滿清算
2.法律規定清算
3.無法經營清算
4.違法經營清算
5.産權變動清算
6.破産解散清算
法律程序
普通清算
由企業自行确定的清算人按照法律規定的一般程序進行清算,法院和債權人不直接幹預。除破産清算外,其他清算一般都屬于普通清算。
特别清算
不能由企業自行組織清算,而由法院出面直接幹預,債權人參加并進行監督的清算。一般僅指破産清算。
一般流程:
1.成立清算組,根據《公司法》第184條的規定,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組。
2.清算組接管公司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應當全面向清算組移交公司管理權。
3.清理公司财産清算組對公司經營管理的全部财産,公司享有的債權及公司享有的其他财産權利進行清理。
4.接管公司債務清算組對公司的債務進行核實确認,将得到清算組确認的債務登記造冊。
5.設立清算賬戶。
6.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進行債權登記。
7.處理與清算相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回收公司債權。
8.參與公司的訴訟活動公司清算活動中,清算組應當以公司代表人的身份參加民事訴訟,通過訴訟解決争議,清算組可以聘請律師代表公司進行訴訟。
9.處理公司财産,對公司的相應資産進行變價處理,轉為貨币形式。
10.編制資産負債表和财産清單。
11.制定清算方案制定清算方案,應報清算公司股東會确認,股東會有權提出清算方案修改建議和意見,由清算組進行修改,直至通過。
12.确認并實施清算方案清算組制定的方案經确認後,清算組即可按清算方案執行。
13.提交清算報告自此,整個清算過程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