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Bk

MIBk

酮類化合物
MIBk,無色透明液體,有類似樟腦氣味。密度0.8010。折射率1.3960。沸點117~118℃。凝固點-84.7℃。[1]溶于乙醇、苯、乙醚等,微溶于水。是硝酸纖維素、某些纖維素醚、樟腦、油脂、石蠟、樹脂等的溶劑,也用于有機合成。化學名稱為4-甲基-2-戊酮,是一種酮類化合物。
    中文名:4-甲基-2-戊酮 外文名: 别名: 化學式: 分子量:100.16 CAS登錄号: EINECS登錄号: 熔點: 沸點: 水溶性: 密度: 外觀:水樣透明液體 閃點: 應用: 安全性描述: 危險性符号: 危險性描述: UN危險貨物編号: CN危險貨物編号: 簡稱:MIBk 分子式:C6H12O

簡介

CAS No.:108-10-1

沸點:(101.3kPa):115.9℃

熔點:-84.7℃

相對密度:(25℃/4℃)0.796

粘度:0.542mPa.s(25℃)

表面張力:25.4mN/m(25℃)

閃點:15.6℃(閉口)24.0(開口)

汽化潛熱:346kJ/k(℃時)

危規号:32075

毒性及刺激性較高,刺激呼吸系統,眼睛等。

易燃:為3.2類中閃點易燃溶劑。貯存于陰涼通風處,運輸防撞擊。

自燃溫度:448℃溶解度:1.6-2.0g/100ml(水,常溫)。

對環境的影響

一、健康危害

侵入途徑:吸入、食入、經皮吸收。

健康危害:本品具有麻醉和刺激作用。人吸入4.1g/m3時引起中樞神經系統的抑制和麻醉;吸0.41~2.05g/m3時,可引起胃腸道反應,如惡心、嘔吐、食欲不振、腹瀉,以及呼吸道刺激症狀;低于84mg/m3時沒有不适感。

二、毒理學資料及環境行為

毒性:屬低毒類。

急性毒性:LD502080mg/kg(大鼠經口);LC5032720mg/kg(大鼠吸入);人吸入410mg/m3,頭痛、惡心和呼吸道刺激;人吸入0.82~1.64g/m3,1/2人有眼鼻刺激感。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小鼠吸入82g/m3×20分鐘/日×15日,4/9死亡;大鼠吸入4000ppm×15月,緻死。

刺激性:家兔經眼:40mg,重度刺激。家兔經皮:500mg(24小時),中度刺激。

危險特性:易燃,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氧化劑有引起燃燒有危險。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明火會引着回燃。采取抗放靜電措施于通風良好處密封保存。

燃燒(分解)産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監測方法

1.現場應急監測方法

便攜式氣相色譜法

2.實驗室監測方法

熱解吸氣相色譜法(WS/T140-1999,作業場所空氣)

氣相色譜法《固體廢棄物試驗與分析評價手冊》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等譯

色譜/質譜法《固體廢棄物試驗與分析評價手冊》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等譯

應急處理方法

一、洩漏應急處理

迅速撤離洩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消防防護服。盡可能切斷洩漏源,防止進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小量洩漏: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後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洩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複蓋,降低蒸氣災害。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内,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廢棄物處置方法:用焚燒法。

二、防護措施

呼吸系統防護:空氣中濃度超标時,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護:可能接觸其蒸氣時,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防靜電工作服。

手防護:戴橡膠手套。

其它:工作現場嚴禁吸煙。避免長期反複接觸。

三、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眼睛接觸:提起眼睑,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滅火方法:盡可能将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噴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直至滅火結束。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洩壓裝置中産生聲音,必須馬上撤離。滅火劑:抗溶性泡沫、幹粉、二氧化碳、砂土。

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号:32075

UN編号:1245

包裝類别:O52

包裝方法:小開口鋼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洩漏應急處理設備。夏季最好早晚運輸。運輸時所用的槽(罐)車應有接地鍊,槽内可設孔隔闆以減少震蕩産生靜電。嚴禁與氧化劑、還原劑、堿類、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高溫區。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禁止使用易産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嚴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裝運輸。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677号),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勞部發423号)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産、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标志(GB13690-92)将該物質劃為第3.2類中閃點易燃液體。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