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量

重量

物理名詞
重量是物體受重力的大小的度量,重量和質量不同,單位是牛頓。它是一種物體的基本屬性。在地球引力下,質量為1公斤的物質的重量為9.8牛頓。
    中文名:重量 外文名:weight 所屬學科: 拼音:zhòng liàng 出處:《花邊文學·讀書忌》

詞語含義

1、指有分量。

魯迅《花邊文學·讀書忌》:“他的文筆,豈在中郎之下呢?可是很有些地方是極有重量的。”

2.由于地心吸引力作用,而使物體具有向下的力,叫做重力,也叫重量。因地心吸引力強弱,在地球上的緯度和高度大小各有不同,物體重量也微有差别,在兩極比在赤道大,在高處比在低處小。同一地區,吸引力同,物體重量亦同。

重量是物體受萬有引力作用後力的度量,重量和質量不同。單位是千克重。在地球引力下,重量和質量是等值的,但是度量單位不同。質量為1千克的物質受到外力1牛頓時所産生的重量稱為1千克重。重量作為一個物理概念,它的确切意義究竟是什麼?各教科書說法不一,對此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釋,因此在它的用法上就造成了“一詞多意”的混亂現象。在地球引力下,質量為1公斤的物質産生的重量為9.8牛頓。

注釋:重量隻表示重力的大小,不表示重力的方向。

術語現狀

重量這一概念的多重意義,給教學、科研以及國際交往,帶來不便,由于質量、萬有引力、重力(物體作用在支持物上的力,都有自己明确的定義和稱呼。直接利用這些概念足以很好地分析和解決有關的實際問題。

在這種情況下,保持重量概念已無實際意義。因此,國際計量大會建議在科學用語中,取消重量概念。考慮到日常生活中,重量實質上是質量的事實,決定把日常生活中的重量看作是質量的同義詞或慣用語。

中國國務院在1984年2月27日發布的《關于在我國統一實行法定計量單位的命令》中明确規定基本物理量中隻有質量,沒有重量,并且慎重地注明:“人民生活和貿易中,質量習慣稱為重量。”

同一物體,用測力計測出的是物體的重量,用天平測出的是物體的質量,在靜止或勻速直線運動的條件下,兩者測量的結果在數值上是相等的。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常常把質量和重量是不加以區别的。

譬如,人們到市場上去買蔬菜、或買肉買魚,總是說買多少斤或多少公斤,實質上是指的質量,習慣上就認為是重量。在1984年1月20日國家計量局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附注7中也說:人民生活和貿易中,質量習慣稱為重量。”

但是,質量和重量是完全不同性質的兩個物理概念,質量是物體本身的一種屬性,它不随外界條件的改變而改變,物體的重量是随物體運動狀态的改變而改變。為了避免質量和重量的混淆,所以,在現在教科書中不再使用“重量”一詞,可能這是原因之一。

1984年6月9日,國際計量局在180号文件中要求從1986年1月1日起大中小學教材一律按國務院命令,使用法定計量單位,重量這一概念也應當從8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物理符号為:G。

停用原因

一、認為重量就是質量。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購買一些東西,常說它們的重量是多少公斤或斤。這裡所說的重量,實際上是質量。因為售貨員使用的台秤或杆秤,跟天平一樣都屬于杠杆類量具,隻能測量物體的質量。另外,我們買一些東西往往關心的也是所含物質的多少。也就是關心質量的大小,況且公斤和斤也都是質量的單位,所以說日常生活中所說的重量,實際上是質量。

二、把重量直接定義為地球對物體的萬有引力如美國《PSSC物理》一書中規定:“一個物體所受地球的引力的大小叫做物體的重量。”在中國,沒有把重量直接定義為萬有引力,但把重量當作萬有引力在應用,仍是十分普遍的。比如說重力(即重量)充當人造衛星的向心力,又比如說,物體在月球上的重量是它在地球上重量的六分之一;上述各用語中講到的重量,實際上都是萬有引力。

三、認為“重量就是重力”高中物理甲種本第一冊P10指出:“地球上一切物體都受到地球的吸引作用,這種由于地球的吸引而使物體受到的力叫做重力。重力也常常叫做重量”。全日制十年制高中物理課P11也指出:“重力就是重量。”

重量的最初概念來自于人們日常生活的感受,手提物體,手會感到沉重;繩子下端系一物體,細繩會被拉直;兩頭支起的水平簿闆,中間放上物體會變彎,該闆彎得越厲害,說明闆上的物體越重。

人們習慣上把這種向下的沉重作用叫重量,蘇聯物理學家C·哈依金的《力》中就是這樣定義重量的:“物體作用于相對地球靜止的懸點或台上的力,叫做物體的重量。”這種講法比較容易為人們所理解和接受,按這種講法,重量作為一種力,屬于接觸力,是彈性力。而重力則是地球對物體的萬有引力在豎直方向上的分力(萬有引力的另一個分力沿地球緯度平面,指向地軸,充當物體随地球自轉所作圓周運動的向心力),屬于非接觸力,是場力。由此可見,重量和重力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兩種力。

物體所受的重力是作用在物體的重心上,物體是受力者,而重量是作用在支持物上,物體是施力者。

重力是恒力,而重量是變力。在地球表面附近我們可近似地認為物體所受的重力G=mg是恒力,與物體的運動狀态無關,不論物體是處在靜止狀态或勻速直線運動,還是作加速、減速運動,它所受到的重力之值是不變的,然而物體的重量是可以改變的,是與物體的運動狀态有關的變力。

當物體向上或向下作加速運動時,物體的重量就會出現增大或減小,這種現象稱為物體的“超重”或“失重”。當物體以加速度等于重力加速度g之值向下自由落下時,物體就會處于“完全失重”狀态,這時物體的重量為零。而此時物體受到的重力是不會為零的。

總之,重量是彈性力,是物體所施的力的大小,是變力,可以為零,而重力是場力,是物體所受的力,是恒力(近似的),不能為零。重量和重力是作用在不同物體上的性質完全不同的力,由此可見,不能認為“重量就是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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