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不異空

色不異空

佛教中的重要理論命題
大乘佛教般若-中觀系統的重要理論命題。見于玄奘譯《大般若經》卷四、卷四百三十、四百八十,鸠摩羅什譯《摩诃般若》卷一,以及《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等處。色、受、想、行、識這五蘊屬于“一切法”的範圍,都處于這種狀态之上,所以說“空性與色沒有區别,色與空性沒有區别。由于色不異空,因此,人們如果想把握事物的真相,想要求解脫,就不應該絕對地把自己與現實世界對立起來,引遁于山林、諸事不管,相反,應當深入世間,行菩薩道,幫助衆生、利益大衆,莊嚴國土、利樂有情,覺悟人生、奉獻人生,在“下化衆生”的過程之中“上求佛道”。
    中文名:色不異空 外文名:form is not different from emptiness 拼音: 近義詞: 反義詞: 梵:s/u-nyata-ya- na pr.thagru-pam 出處:《大般若經》

基本内容

大乘佛教般若-中觀系統的重要理論命題。見于玄奘譯《大般若經》卷四、卷四百三十、四百八十,鸠摩羅什譯《摩诃般若》卷一,以及《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等處。

詞語成因

為什麼“色不異空”呢?《心經》中有一個連續的論述。該命題所在的上下文為:

a-ryaivalokites/varabodhisattvo gambhi-ra-ya-m. prajn~a-pa-ramita-carya-m. carama-n.o vyavalokayati sma pan~ca skandha-h. | ta-m.s/ca svabha-vas/u-nya-n pa s/yati sma||

iha s/a-riputra ru-pam. s/u-nyata-s/u-nyataiva ru-pam| ru-pa-nna pr.thak s/u-nyata-, s/u-nyata-ya- na pr.thag ru-pam| yadru-pam. sa-s/u-nyata-, ya-s/u-nyata- tadru-pam||

evameva vedana-sam.jn~a-sam.ska-ravijn~a-nam||

直譯如下。聖觀自在菩薩正在修行甚深般若波羅蜜多之行,(他)看見五蘊處于“自性空”的狀态。舍利子(佛陀的弟子之一)啊!色是空性,空性是色。空性與色沒有區别,色與空性沒有區别。什麼是色,就是空性;什麼是空性,就是色。受、想、行、識也是如此。(玄奘譯為“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複如是。)

這裡最關鍵的一句話在于ta-m.s/ca svabha-vas/u-nya-n pa s/yati sma(“[他]看見它們[指五蘊]處于‘自性空’的狀态。”玄奘譯本“照見五蘊皆空”似缺“自性”一詞。法月譯本為“照見五蘊自性皆空”)。“自性”一詞(svabha-va)由接頭詞sva與名詞bha-va(存在,existence)構成,其基本含義類似于西方哲學所說的實體性的“自有”、“自存”、“自因”(existence on their own),換言之,“自性”就是“不待衆緣、獨立自存”(離開關系和條件獨立存在)的東西。龍樹《中論·觀有無品》對“自性”論述道:

自性(svabha-va)由衆因緣和合而生,這是不合理的。(因為,假如)自性是從因與緣當中生起,那麼它就是被造的。(鸠摩羅什譯本:“衆緣中有法,是事則不然,性從衆緣出,即名為作法。”)

般若-中觀系統乃至整個佛教都認為,一切法(所有事物現象)都是因與緣的産物,是緣起的。所謂“緣起”(prati-tyasamutpa-da,英文dependent arising),是指依存、觀待于條件,即《雜阿含經》中所說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既然如此,一切法便都不是自我規定的、自因的、自存的;一切法都沒有“自性”。這種“一切法沒有自我規定性”的狀态,就叫做“自性空”(svabha-vas/u-nya-n)。

下文中,由“空”轉化來的形容詞“空性”(s/u-nyata-),所表示的就是這種“自性空”的狀态。色、受、想、行、識這五蘊屬于“一切法”的範圍,都處于這種狀态之上,所以說“空性與色沒有區别,色與空性沒有區别。什麼是色,就是空性;什麼是空性,就是色。受、想、行、識也是如此。”(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複如是。)

在通常的使用中,由于“色不異空”後連帶着其餘四蘊,因而常被理解為“一切法不異空”觀念的代表。

意義

“色不異空”這個命題對佛教般若-中觀系統乃至整個佛教的思想都具有重要意義。

一方面,它說明了事物不是自因的存在,不是像西方哲學中所說的“實體”那樣的東西,而是在關系和條件中産生的。這就否定了奧義書及印度六派哲學當中種種關于實體的說法——比如梵(Brahman)我(a-tman)論、極微論、二元二十五谛論、句義論、聲常住論等。由于色不異空,因此,人們不應該把事物執着為自因的常住實體,即:想要把握事物的真相,想要求解脫,就應當去除“法執”、遠離“常見”。

另一方面,它說明了“空”(空性)不是離開具體事物的抽象存在。佛教所說的“空性”是指事物“自性空”的狀态,隻有具體事物才是“空”,離開具體事物根本就找不到“空”。這就否定了印度哲學中順世論與懷疑論等學派以及佛教中“方廣道人”的“斷見”。由于色不異空,因此,人們如果想把握事物的真相,想要求解脫,就不應該絕對地把自己與現實世界對立起來,引遁于山林、諸事不管,相反,應當深入世間,行菩薩道,幫助衆生、利益大衆,莊嚴國土、利樂有情,覺悟人生、奉獻人生,在“下化衆生”的過程之中“上求佛道”。

以上兩個方面,構成了佛教般若-中觀哲學乃至整個大乘佛教哲學的基本點。

解釋:就是說一切法“緣起性空”。“色”,就是色、受、想、行、識五蘊中的色,是指物質。任何物質現象都是緣起,它有相狀,它有功用,但是它的相狀和功用裡面沒有常恒不變的指揮它的主宰,所以說是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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