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沈複(1765年—1825年),字三白,号梅逸,公元1763年(乾隆二十八年)生于長洲(今江蘇蘇州)。清代文學家。着有《浮生六記》。他出身于幕僚家庭,沒有參加過科舉考試,曾以賣畫維持生計。公元1777年(乾隆四十二年)随父親到浙江紹興求學。公元1784年(乾隆四十九年),乾隆皇帝巡江南,沈複随父親恭迎聖駕。
後來到蘇州從事酒業。他與妻子陳芸感情甚好,因遭家庭變故,夫妻曾旅居外地,曆經坎坷。妻子死後,他去四川充當幕僚。此沈複既非秀才舉人,也非文人墨客,他出身于“衣冠之家”,師讀書,但後習幕經商,後又賣畫為生,浪迹四海。
作品介紹
《浮生六記》是一部自傳體散文共六卷,每卷皆有小題,依次是《閨房記樂》、《閑情記趣》、《坎坷記愁》、《浪遊記快》、《中山記曆》、《養生記道》,遺傳至今隻剩四卷。據考證,最後兩卷系僞作,文字亦不如前。
m作者在《浮生六記》中記叙了夫妻間平凡的家居生活和各地浪遊的見聞,記叙了自己大半生的經曆,歡愉處與悲苦處兩相對照,真切感人,從中可以看出當時的一些世态人情舊禮教對人們的束縛,以及主人公的坎坷遭遇。文詞樸素,情感真摯,前人曾有“幽芳凄絕,讀之心醉”的評語,文學氣氛頗濃。
清代文學家沈複的《浮生六記》之《閑情記趣》,該書原有六記,現存前四記,是一篇帶有抒情性的回憶錄和記叙性的散文,文章以生動的筆觸、細膩的刻畫,記述了作者兒時一些“神遊其中,怡然自得”的趣事,為我們展示了一幅幅充滿童真童心的童趣圖,充分表現了少年兒童豐富的想象力和稚氣爛漫的情趣。
《浮生六記》中《閑情記趣》的《童趣》已選入人教版的語文書中,《幼時記趣》已選入蘇教版的語文書中。
評價
《浮生六記》是一部水平極高影響頗大的自傳體随筆,在清代筆記體文學中占有相當重要的位置。該書的特點在于真純率真,獨抒性靈,不拘格套,富有創造性。這種創造性,首先體現在其題材和描寫對象上。在書中,作者以深情直率的筆調叙了夫妻閨房之樂,寫出了夫妻間至誠至愛的真情。在中國文學史上,描寫情愛的詩文很多,但大多或寫宮廷豔史,或寫權勢禮法淫威下的愛情悲劇,或寫風塵知己及少男少女之間的纏綿,很少涉及夫妻之情。
别具慧眼的陳寅恪指出:“吾國文學,自來以禮法顧忌之故,不敢多言男女間關系,而于正式男女關系如夫婦者,尤少涉及。蓋閨房燕昵之情意,家庭迷鹽之瑣屑,大抵不列于篇章,惟以籠統之詞,概括言之而已。此後來沈三白《浮生六記》之《閨房記樂》,所以為例外創作。”
文章特色
憶寫童趣、一線串珠
這是一篇叙述童年趣事的美文,其核心就是凸現那令人沒齒難忘的童真、童趣,為此,文章以兒童眼中看世界所得“童趣”為主線,按照“總—分”結構組織全文,緊扣一個“趣”字來寫。先總寫童年時常有超乎塵世之外的樂趣,其中“明察秋毫,見藐小微物,必細察其紋理”為下文作張本。
然後分說三件趣事:第一件趣事是觀蚊如鶴之趣,視飛蚊為“群鶴舞空”,于蚊帳中玩蚊子,“我”感到極其愉快;第二件趣事是神遊山林之趣,視小草為林木,蟲蚊為走獸,土礫為丘壑,“我”神遊其間,怡然自得;第三件趣事是觀二蟲相鬥,視為“龐然大物”的蛤蟆吃掉了二蟲,“我”生氣,鞭而驅之。至此,幾個分散的小故事就連綴成一個整體,取得了形散而神不散的效果。
觀察細微、凸現童真
這樣,整篇文章童趣橫生,每個故事引人入勝,每個細節生動傳神,字裡行間凸現童真。
請看一些典型例子:“沖煙飛鳴”中的“沖”字,使人想見蚊群在彌漫的煙霧中亂飛亂闖的情狀;“定目細視”中的“定”,“觀之正濃”中的“濃”凸觀注意力高度集中的特有情狀和心态;“夏蚊成雷”,衆人避之尚恐不及,年少的“我”卻“拟作群鶴舞空”,觀得津津有味,瞧得浮想聯翩;“心之所向,則或千或百果然鶴也”,“昂首觀之,項為之強”,足見其觀察時間多長,興緻多濃;蛤蟆“拔山倒樹而來”,初讀似乎感到有違事理,細品則深感用語之妙,作者重在神似描寫,且符合兒童的感知心理特征和“蹲其身”平視的錯覺,生動而真實。
想象豐富、童心可愛
魯迅說:“孩子是可以敬服的,他常常想到星月以上的境界,想到地面下的情形,想到花卉的用處,想到昆蟲的語言;他想飛上天空,他想潛入蟻穴……”這表明兒童的想象具有特殊的誇大性,喜歡誇大事物的某些特征或情節,從而産生豐富奇異的想象。
本文正是通過大膽的想象,進行高度的誇張來極力張揚童趣。兼用誇張和比喻的“夏蚊成雷”,找到了蚊群嗡嗡與悶雷之間的聲似,以鶴喻蚊,找準了二者體形的形似,“心之所向”,眼前果然就出現了群鶴飛舞的景觀,進而創造性地“作青雲白鶴觀”;我蹲在草間,觀二蟲争鬥,興緻正濃時,竟把癞蛤蟆的“偷襲”,說成是“龐然大物拔山倒樹而來”,這裡由實生虛,“虛”得鮮活生動神奇;把叢草當做森林,蟲蟻視為野獸,土礫比作丘谷,同樣是“我”創造性的聯想和想象的産物,而這些聯想和想象,又是以一顆天真的童心(兒童的生活經驗和知識基礎)作為出發點的,因而顯得形象逼真,情趣盎然,更使文章洋溢着新奇爛漫的童趣。
童趣
原文
餘憶童稚時,能張目對日,明察秋毫。見藐小微物,必細察其紋理。故時有物外之趣。
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鶴舞空。心之所向,則或千或百果然鶴也。昂首觀之,項為之強。又留蚊于素帳中,徐噴以煙,使其沖煙飛鳴,作青雲白鶴觀,果如鶴唳雲端,怡然稱快。
于土牆凹凸處,花台小草叢雜處,常蹲其身,使與台齊,定目細視。以叢草為林,以蟲蟻為獸,以土礫凸者為邱,凹者為壑,神遊其中,怡然自得。
一日,見二蟲鬥草間,觀之正濃,忽有龐然大物,拔山倒樹而來,蓋一癞蛤蟆也,舌一吐而二蟲盡為所吞。餘年幼,方出神,不覺呀然驚恐;神定,捉蛤蟆,鞭數十,驅之别院。
譯文
我回憶幼小的時候,能睜大眼睛對着太陽,眼力足以看清極其細小的東西。見到細小的東西,一定要仔細觀察它的花紋。所以時常有觀察物體本身以外的樂趣。
夏天蚊子的飛鳴聲像雷一樣,我私下裡把它們比作群鶴在空中飛舞。心中想象的景觀(鶴舞),那麼或者成千或者成百(飛舞着的蚊子)果真(覺得它們)是鶴了。仰起頭來觀賞這種景象,脖頸因為這樣都僵硬了。(有時我)又把蚊子留在白色的蚊帳裡,用煙慢慢地噴(它們),使它們沖着煙霧飛叫,當做青雲白鶴看,果真就像鶴在雲頭上高亢地鳴叫,令人高興得連聲叫好。
我常在高低不平的土牆邊,雜草叢生的花台旁,我常常蹲下自己的身子,使身子和花台一樣高,定睛細看。把叢聚的草當做樹林,把昆蟲螞蟻當做野獸,把泥土瓦礫突起的地方當做山丘,低窪的地方當做山溝,想像在裡面遊曆的情景,真感到心情舒暢,自得其樂。
一天,看見兩隻蟲子在草叢間相鬥,觀看這一情景興趣正濃厚的時候,突然有一個很大的東西,像搬開大山,撞倒大樹一般地闖過來,原來是一隻癞蛤蟆。(蛤蟆)舌頭一伸,兩隻蟲子就全被吞掉了。我那時年紀還小,正看得出神,不禁哎呀地驚叫一聲,感到害怕;心神安定下來,捉住蛤蟆,鞭打它幾十下,把它趕到别的院子裡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