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碼性質
使用範圍
單位法人代碼是國家統一标識代碼,是由政府職能部門給每一個單位頒發的在全國範圍内使用的,唯一的,始終不變的法定代碼。
确定
單位法人代碼,是由各地技術監督部門,根據國家技術監督局确定的編碼區段,并按照有關标準确定的。
代碼組成
基本組成
單位法人代碼由9位數組成,前8位是本體代碼,後一位是校驗碼。單位法人代碼由各縣(區)三産普查辦公室依據各級技術監督部門所發的《單位代碼證書》的号碼填寫;單獨核算單位填寫直接隸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法人代碼。
填寫方法
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或上級批準的單位代碼也由9位數組成,填寫方法:第一位碼填寫字母“N”,第二位至第七位碼,填寫該單位的地址代碼9位碼的前六位),第八至第九位碼,填寫單位順序碼。單位順序碼由所在地區的第三産業普查辦公室确定。單位法人代碼(9)位碼)下方的三位碼,是獨立核算單位為所屬單獨核算單位編排的順序碼,由獨立核算單位代填。個體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單位名稱全稱。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執照的個體戶,隻能填寫一個執照上的名稱,該執照上所登記的經營項目,須是個體戶最主要的經營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