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對求導的函數其兩邊先取對數,再同求導,就得到求導結果。這裡需要補充說明,。因為,的導數是。
這種求導方法就稱為取對數求導法 。簡稱對數求導法。
原理
對數求導法的原理就是
(1)換底,即;
(2)複合函數求導法則,即。
适用性
函數是乘積形式、商的形式、根式、幂的形式、指數形式或幂指函數形式的情況,求導時比較适用對數求導法,這是因為:取對數可将乘法運算或除法運算降格為加法或減法運算,取對數的運算可将根式、幂函數、指數函數及幂指函數運算降格成為乘除運算。
求導舉例
(1)設,求。
解 取對數得,求導得,所以。
(2)設,求
解取對數得,
求導得
(3)設函數由方程所确定,且已知,求。
解方程兩邊對求導,得,
,求得
将代入得。
注 這裡由于整體上是個減法,所以先取對數沒有用。如果寫為,那是錯的,對數沒有這樣的運算性質。
應用舉例
求函數在區間上的最小值,函數在區間上的最大值。
解和在區間上連續且可導,
(1)取對數得,求導得,所以,
函數在區間上的最小值為
(2)取對數得,求導得,所以,
函數在區間上的最大值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