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控克什米爾

中控克什米爾

南亞次大陸西北部地區
“中控克什米爾”又稱喀什米爾,是南亞次大陸西北部(青藏高原西部和南亞北部的交界處)的一個地區,位于印度、巴基斯坦、中國、阿富汗四國之間,曆史上一直為西藏一部分,曾為英屬印度強占成為其一個邦。大部分地區現為印度和巴基斯坦分别控制(東北阿克塞欽和喀喇昆侖走廊由中國控制,已并入新疆、西藏兩自治區,雖同屬克什米爾地區但不存在主權争議)。
    中文名: 外文名: 别名:喀什米爾 中文名稱:中控克什米爾 外文名稱:Kashmir 面積:5800平方公裡 位置:南亞次大陸西北部

名詞解釋

克什米爾(克什米爾語:〉,ㄆ),又稱喀什米爾,是南亞次大陸西北部(青藏高原西部和南亞北部的交界處)的一個地區,位于印度、巴基斯坦、中國、阿富汗四國之間,曾為英屬印度的一個邦。大部分地區現為印度和巴基斯坦分别控制(東北阿克塞欽和喀喇昆侖走廊由中國控制,已并入新疆、西藏兩自治區,雖同屬克什米爾地區但不存在主權争議)。克什米爾是一個多種宗教信仰聚集地,并擁有衆多穆斯林、印度教教徒以及佛教教徒。其中數佛教在拉達克地區最為盛行。

曆史背景

曆史上,“克什米爾”這個詞原指喜馬拉雅山脈最西端的一處峽谷。而現在,“克什米爾”以被用來泛指包括克什米爾谷地、查谟、蓬奇、吉爾吉特、俾路支斯坦和拉達克(Ladakh)等廣大地區。全區面積約22萬多平方公裡,人口約500多萬,其中穆斯林占77%,印度教徒占20%。

克什米爾在曆史上曾經幾易其手,我國西漢時期的西域都護府,其轄區就包括現今的克什米爾一部分,吐蕃(曆代藏族地方政權)也在一千多年的時間裡統治着克什米爾的大部分地區。在唐代,吐蕃對克什米爾擁有百分之八十的控制權,當時的史書稱克什米爾為“大勃律”和“小勃律”。

元朝時期,克什米爾的大部分地區為元朝政府的總制院與宣政院轄地,明時改為由明朝政府派往西藏的“烏思藏宣慰司”管轄。清朝前期,清政府還擁有對克什米爾大部分地區的主權,當時稱其為“拉達克”,屬阿裡高原的一部分。1846年,英國武裝吞并了拉達克地區,并将其與英屬克什米爾合并,總稱為克什米爾,成為英屬“印度帝國”的一個土邦。

1947年,印、巴分治時,因其歸屬未明确規定,成為印、巴兩國長期的争端。1947年10月印、巴雙方發生了大規模的武裝沖突。1948年1月聯合國安理會設立了印、巴問題委員會,建議停火,然後舉行公民投票。1949年1月1日起停火開始生效。同年7月,兩國代表在卡拉奇達成協議,确定了停火線,由聯合國駐印、巴軍事觀察小組監督停火,但公民投票未能進行。

根據停火線,印度占3/5土地和3/4人口,巴基斯坦占其餘部分。印度在其控制區内成立了邦政府,巴基斯坦在其控制區内成立了自由克什米爾政府。1965年9月和1971年11月又兩次發生敵對行動。印度占領了停火線以西的一些地方。現在的實際控制區:印度控制了大約45.5%的地區(101,387平方公裡);巴控克什米爾共約85,846平方公裡。

這喀喇昆侖走廊(英文:Trans-KarakoramTract)原為中國、巴基斯坦和印度三國争議地區,面積約5800平方公裡,中國認為屬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巴基斯坦認為屬于北部地區,印度認為屬于查谟和克什米爾邦。

196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兩國政府簽署的《中巴關于中國新疆和由巴實際控制其防務的各個地區相接壤的邊界的協定》正式明确該地區為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所有,标志着巴基斯坦放棄了對此地區的領土要求,當然中國也放棄了其他部分領土要求。

但是印度仍然堅持該地區應為克什米爾的一部分。目前,該地區基本都在我國實際控制下。至于這“阿克賽欽“地區,那是1962年中印邊境戰争期間物歸原主的,在中國的有效控制下。喀喇昆侖走廊是友好協商“談”回來的,“阿克賽欽”是槍杆子“拿”回來的,兩塊地方連成一片,也與巴控克什米爾相連,面積不算大,但大戰略地位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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