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商朝有侯、伯、子等爵位,有侯、甸、男、采、衛等五服名稱。周制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侯、甸、男、衛稱外服,封在外服的是正式的國家。采稱内服,封在内服的是卿大夫食邑。服:服事天子之意。
服定貢賦的輕重,爵定位次的尊卑。晉國侯爵,列在甸服,曹國伯爵,列在甸服,鄭國伯爵,列在男服。受封者接受周天子的爵和服,政治的經濟的正式關系才建立起來。周滅商以前,周國内有周公、召公、畢公、太公、康叔等人的封邑;滅商以後,封建制度擴大到周勢力所達到的地方,在奴隸制度的廢墟上建立起許多封建制度的國家。
其它釋義
外服:即外包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