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期報告是公司在每個會計年度的前6個月結束後60日内編制完成的财務報告。它是上市公司每年應當定期披露的法律公告,是反映公司上半年度經營業績和财務狀況的重要文件。
文書制作基本知識
中期報告也是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方式之一,屬于定期報告。上市公司應當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内,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提交記載以下内容的中期報告,并予以公告:①公司财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②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事項;③已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變動情況;④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重要事項;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中國證監會要求公司的全體董事必須保證中期報告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确、完整和公正,并就其保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中期報告也是主要由公司及會計師完成的,但律師也要參與其中一部分的制訂,并且要對全部内幕進行合法性的審核。
信息披露
公司發表後并立即将中期報告刊登在至少一種由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報刊上。
最新資訊
據新華社澳門6月22日電 (記者郭鑫)澳門特區政府22日公布首期消費補貼計劃中期報告,報告估算,此項額外消費總體帶來約18億至24億元(澳門元,下同)的經濟效益,對穩定本地經濟發揮正面作用。數據顯示,超過六成的消費補貼流入中小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