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金、玉:比喻贵重。科、律:法律条文。原指法律条文尽善尽美。后指不能更改、必须遵守的信条。
辨析
金科玉律和“清规戒律”;都指信条、规章、原则、条例等;都含有“条条框框”的意思。但金科玉律多指不能更改的条规;字面上是肯定的;“清规戒律”指不合理的条条框框;是应该否定的。
出处
前蜀·杜光庭《胡常侍修黄箓斋词》:“金科玉律,云篆瑶章,先万法以垂文。”
例句
清·李绿园《歧路灯》:“三表嫂是聪明人,她把她家里那种种可笑规矩看成圣贤的金科玉律。”
不能把这些看成永远适用的金科玉律,因为社会是发展的,总会有些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