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教授一词,原本为大学教师职称的最高级别。根据相关规定,高校教师的岗位分为13个等级。教授岗位分一至七级。其中正教授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教授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目前,教授都是聘任制。
基本内容
名誉教授(Honorary Professor)(国外一般只授予名誉博士,较少授予名誉教授的名称)。
特聘教授和名誉教授一般是给在学术界做出突出贡献的学者,来表彰他们的成绩。性质和国外发“名誉博士”差不多。这是一种很高的荣誉,授予者和被授予者也没有合同上的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