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
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方式一般有:本人到现场、邮寄、传真等。nn现场:部分部门会要求考生在面试前一天或面试当天考试前将材料递交到面试部门进行资格复审。nn邮寄:部分部门会要求考生在面试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将复审资料提交给面试部门进行复审。nn传真:部分部门会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将复审资料通过传真的方式提交给面试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实例
根据《淄博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淄博市2009年招考公安人民警察简章》、《淄博市2009年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公务员公告》的规定,现将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n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n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和简章规定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n二、资格审查地点
n淄博市人才市场(张店区华光路272号,淄博义乌小商品城西邻,淄博水文局办公楼一层)。
n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分组
n(一)2009年4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报考以下部门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市公安局(含区县公安分(县)局),各区县直、乡镇政府机关(含区县法院机关、区县检察院机关、区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省垂直管理部门基层单位,省垂直管理部门基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n(二)2009年4月14日下午13:30—17:00,报考以下部门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市直机关(含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考选工作人员),市森林公安局,市法院(含报考市法院执行员A职位的选调生),市检察院,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n(三)2009年4月14日下午13:30—17:00,报考区县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先由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初检,身体初检通过后,再由区县人事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料
注意:下列所列材料不是每个岗位全部要提供,根据报考的岗位不同,需要提交不同的资料,以报考部门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要求为准!
nn1、表格: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
nn2、证件: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外语等级证或成绩单、职业资格证书等;
nn3、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工作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离职证明、待业证明等;
nn4、照片:免冠彩照。
nn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nn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下载,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学校开具的2021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成绩单。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
n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nn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nn“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