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源流
“具”是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作图A,中间是“鼎”字,外面是一双手。鼎是一种烹饪器具,也兼做食器。“具”就是备办酒食的意思。甲骨文和金文中的“具”大多数是双手捧着鼎的样子。“鼎”与“具”在构字中很早就开始混讹了。图2是西周金文,已经讹为“贝”形。许慎说“古以贝为货”不错,但与“具”字构形无涉。“具”所供置的是酒食而不是货贝。
“具”的春秋金文(图3)、战国文字(图5)、小篆字形(图5、6)仍然是双手举鼎,鼎的脚都被简化掉了,鼎体更像“目”字形。汉隶字形在秦篆基础上再一讹变,上面变成“目”字,下面的双手变成“丌”,成为楷书的“具”字。
“具”最开始是指的供奉安置、筹备食物、筹办宴席。“具”本身还可以作为酒食讲,这时是名词性质。食物一定要有容器,具又单指餐具;又由单指餐具,引申为泛指器物、器械,如文具、卧具、炊具、工具等。
任何器具都有特定的用途、功能,由此喻指为人的才能或人才。如姚崇《答张九龄书》:“仆本凡近之才,素非经济之具。”
筹备筹办的事情不仅仅局限在宴席上,还延伸到其他的事物上,例如《孙子·谋攻》:“具器械。”这里是筹备、准备军事设备。筹备完之后,做事就有了比较充分的资源,因此就有了“具备”“完备”的含义,于是就有了《大戴礼记·本命》上所说的:“人生而不具者五:目无见、不能食、不能行、不能言、不能化。”是说人刚生下来的时候有五种行为是不具备、不完备的。这个意义又使得“具”有了副词的功用,表示全、完、都,可以修饰动词,例如“具告之”即全部、完完整整地告诉他。
详细释义
词性
释义
英译
例句
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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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词
准备饭食;泛指備辦,准備。
prepare
《儀禮·特牲饋食禮》:“主人及賓兄弟群執事,即位于門外,如初,宗人告有司具。”
唐· 孟浩然《过故人庄》:“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
《西游記》第十四回:“正欲告辭,只見那老兒早具臉湯,又具齋飯。”
具呈;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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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備;有(多用于抽象事物)。
have;possess
《史記·孔子世家》:“古者諸侯出疆,必具官以從。請具左右司馬。”
明·魏学洢《核舟记》:“以至鸟兽、木石,罔不因势象形,各具情态。”
毛澤東《質問國民黨》:“這些人也是敵人的第五縱隊,不過比前一種稍具形式上的區別。”
具备;别具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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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當;充任。
清·黃鷟來《詠懷》詩之五:“奇材老空谷,不得具棟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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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載;收錄。
《后漢書·張皓傳》:“事已具《來歷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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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述;開列。
唐·韓愈《與鄭相公書》:“伏惟不至遠憂,續具一一,諮報不宣。”
張難先《日知會始末》:“事略依次具后。”
具名;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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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案;判決。
verdict
《史記·李斯列傳》:“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咸陽市。”
宋孔平仲《孔氏談苑》卷一:“獄具,各決脊杖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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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词
完備;齊全。
in detail
《禮記·樂記》:“其功大者其樂備,其治辯者其禮具。”
清·魏源《聖武記》卷一:“列火器楯車兵七萬,乘城內外,守禦甚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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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指將衣冠穿戴整齊。
宋·周密《齊東野語·方翥》:“翼日,具冠裳造方。”
《紅樓夢》第四回:“雨村忙具衣冠接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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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撰寫。
《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二:“也具一私揭,辨晦菴所奏,要他達聖聽。”
王闓運《李仁元傳》:“漢司員及翰詹科道,無肯具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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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
筵席;酒食。
feast
《史記·項羽本紀》:“項王使者來,為太牢具。”
清蒲松齡《聊齋志异·陸判》:“朱不聽,立俟治具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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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物;器械。
tool
《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季孫喜,使飲己酒,而以具往,盡捨旃,故公鉏氏富。”
《尉繚子·原官》:“好善罰惡,正比法,會計民之具也。”
《史記·酷吏列傳》:“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濁之源也。”
工具;农具;雨具;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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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指棺槨。
《禮記·檀弓上》:“子柳之母死,子碩請具。”鄭玄注:“具,葬之器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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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干;才能。
talent
唐·杜甫《自京赴奉先縣詠懷五百字》:“當今廊廟具,構廈豈云缺?”
漢·李陵《答苏武書》:“其餘佐命立功之士,賈誼、亞夫之徒,皆信命世之才,抱將相之具。”
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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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方法。
三國魏·阮籍《樂論》:“為政之具,靡先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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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词
表示范围,相当于“全、都”。
entirely;
completely
《詩经·小雅·節南山》:“民具爾瞻。”
《史記·項羽本紀》:“良(张良)乃入,具告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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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詞
用于尸体和某些完整的器物。
《史記·貨殖列傳》:“旃席千具。”
《魏書·蠕蠕傳》:“五色錦被二領,黃紬被、褥三十具。”
《水滸傳》第二一回:“我舊時曾許他一具棺材,不曾與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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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义辨析
具—俱
在古代,这两个字字音不同,义也不同。用作动词时,“具”表示准备,如:具卒乘(准备兵卒和战车)。“俱”表示偕同,如:与之俱(和它在一起)。用作副词时,“具”指宾语的范围,指一个人把一切事物都处理了。“俱”指主语的范围,指二人以上同做一件事。《史记·项羽本纪》:“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私见张良,具告以事。欲呼张良与俱去,曰:‘毋从俱死也。’”其中“具告以事”意思是把事情都告诉了(张良)。“俱去”意思是一起离开,“俱死”是指一起死。到了现代,副词“具”已很少使用,副词“俱”词义虚化,表示“全、都”,指主语的范围,如:两败俱伤、万籁俱寂。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卷三】【
共置也。从廾,从貝省。古以貝爲貨。說文解字注
共置也。共、供古今字,當從人部作供。
从廾,貝省。會意。其遇切,古音在四部。
古㠯貝爲貨。說從貝之意。广韵
其遇切,去遇群 ‖ 具聲侯部(jù)
具,備也。辦也。又姓,《左傳》有具丙。康熙字典
【子集下】【八部】具;康熙笔画:8;部外笔画:6
《唐韵》其遇切。《集韵》《韵会》衢遇切。《正韵》忌遇切。竝音惧。《说文》:共置也。《广韵》:备也,办也,器具也。《仪礼·馈食礼》:东北面告濯具。《前汉·刘泽传》:田生子请张卿临,亲修具。注:师古曰:具,供具也。《荀子·王制篇》:具具而王,具具而霸。注:言具其所具也。
又与俱通。《诗·小雅》:则具是违。诗诂:俱也。
又姓。《左传》:有具丙。
又《诗·小雅》:尔牲则具。注:居律反,音橘。
又《韵补》:叶忌救切,求去声。汉马融《广成颂》:上无飞鸟,下无走兽。虞人植旍,猎者效具。车弊田罢,从入禁囿。
字形书法
字形对比
书写提示
“八”,末笔捺改点。上半部窄而长,下半部“八”宽而扁.上半部从上半格延伸至下半格;框内三短横等长,第三横在横中线下侧,末横长,托上盖下。下半部“八”上合下开,底部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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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韵集成
中上古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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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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ǐ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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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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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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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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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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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州音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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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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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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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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