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浸

受浸

基督教术语
受浸是主的救恩里有好些不同的部分,有的需要人借着相信来得着,有的需要人借着受浸来有分。相信是人在里面用信心接受主救恩的一方面,受浸是人在外面用行动领受主救恩的另一方面。
  • 中文名:受浸
  • 外文名:
  • 适用领域:
  • 所属学科:
  • 紧要:是新约时代的引端
  • 字义:浸入水中
  • 意义:受浸乃是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

简介

光信而不受浸,只能得着主救恩的一方面,主救恩的局部;不能取用主救恩的各方面,主救恩的全部。要有分于主救恩的各方面,要得着主全部的救恩,就必须信而受浸。(可十六16。)

施浸的人

(一)主的门徒

主耶稣在地上的时候,他没有亲自给人施浸,乃是要他的门徒施浸。(约四2。)这些门徒中,当然有的是使徒,但他们不是凭使徒的职分施浸,乃是以门徒的身分施浸。这叫我们知道,主没有只叫门徒中间有职分的人施浸,乃是叫门徒,就是信他的人施浸。所以只要是信主的人,只要是主的门徒,就可以施浸。人若认为必须在召会中有职分的人才可以施浸,乃是不合乎圣经的教训和主的意思的。照主的意思,不是在召会中有职分的人,才给人施浸;人也不可凭有职分的身分给人施浸;乃是所有蒙恩得救的人,都可以凭信徒的身分给人施浸。

当初主虽然拣选保罗作他的使徒,但是他并没有打发一个使徒,乃是打发一个门徒去给他施浸。那个门徒名叫亚拿尼亚。(徒九10,17~18。)圣经没有说他在召会中有甚么职分,只说他是一个门徒。这也表明,只要是一个门徒,就可以给人施浸,不必是在召会中有职分的人。当然要给人施浸的人,在各方面都应该慎重考虑,寻求主的引导。

(二)有权柄传福音的,就有权柄施浸

去向万民传福音并施浸的终极使命,主当日不是给了使徒,乃是给了门徒。(太二八16,19。)虽然接受这使命的,有十一个人是使徒,但这里不称他们作十一个使徒,乃称他们作十一个门徒。主不是把他们当作使徒,乃是以他们为门徒,将这使命给了他们。如果主是把他们当作使徒,给他们这使命,就主只是要少数的使徒去向万民传福音,而不是要所有的门徒都去作这事。这不是主的意思。他乃是要所有信他的门徒,都去向人传福音,并给人施浸。凡是他的门徒,既都该向人传福音,也就都该给人施浸。向人传福音是他门徒的天职,给人施浸也是他门徒的义务。施浸和传福音是他对门徒一个吩咐的两方面,这两方面都是他门徒的责任,也都是他门徒的权柄。所以谁有权柄传福音,谁就有权柄施浸。

腓利虽然不是使徒,不过是传福音的,(徒二一8,)但他不只向太监传福音,也给他施浸。这是说明谁有权柄传福音,谁就可以施浸。并且腓利也是在路上没有召会的地方,自己给人施浸。这也证明,在没有召会的地方,信徒向人传了福音,就可以自己给人施浸。当然这是就原则而论,在细则上,必须有圣灵的引导,像腓利一样。

当初保罗在哥林多传福音,有许多人信而受浸。但他只给其中少数的人施浸。(林前一14~17。)当然其他大部分的人,都是由别的信徒给他们施浸了。所以保罗和那些信徒所作的,叫我们看见,给人施浸,不一定是奉差遣的使徒,或有别种职分的人。当然奉差遣的使徒,或有别种职分的人,可以给人施浸,像保罗也给人施浸一样,但在有弟兄们的地方,最好也像保罗一样,自己少给人施浸,让弟兄们多作这样的事。

但也有人根据哥林多前书一章十七节,就光传福音,不给人施浸,这也是不准确的。使徒虽然说,他奉差遣,不是为施浸,乃是为传福音,但他在必要时也给人施浸;不过在有弟兄们的地方,他少作而已。因为谁向人传福音,谁就该给人施浸。能有弟兄们分着作是最好,否则,就必须自己作。

受浸的意义

以色列人结束了在埃及为奴的生活,从此不再作奴仆;对基督徒而言,受浸表明他已经脱离,并且埋葬了从前在罪中为奴的生活。有些人会这样想,既然信耶稣就已经可以得救,为什么还要受浸呢?不错,正如圣经记载,当主耶稣被钉十字架时,在祂旁边有两个强盗,其中一个承认自己的罪,就责备那个讥笑主的人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神吗?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做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又对主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二十三40-43)有些临终信主的人虽没有受浸,但依然是得救的。但对于正常的基督徒而言,既不是病危的人,又不是没有机会受浸,又有何理由拒绝受浸呢?这是圣经的真理:神的子民要出埃及,必须经过红海,正如圣经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nn我们信主时,灵魂已经得救了;受浸后就是从世界中被拯救出来,因为人信主就得以免去神的忿怒,不致下地狱。但基督徒并不应该限于得救而已,还需要从世界里、从罪中被拯救出来,因为我们今天仍活在世界中。对于基督徒来说,只要真心信主,就已经得永生了,最大的难题,乃是如何才能从世界的罪和捆绑中脱离。而神的救法,藉受浸表明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藉受浸的水,叫每一个信主的人与基督同死、同葬,然后从水里上来时,表明与祂同复活。nn同死表明我们从前在埃及为奴的生活、罪中之乐、世俗的缠绕和捆绑,完全在红海中沉没、埋葬了;当我们受浸时,这一切都已经一同埋葬了。另一方面,法老的追兵也埋葬在红海中,在此告诉我们:当你受浸归入主名时,就把在世界里、在旧造里、在亚当里、在自己里、在罪里的难处,完全了结、埋葬,都带进了受浸的水中,与基督同死了。同时,你也与主一同复活,粉碎撒但在你身上的权势;你若留在埃及,撒但的权势随时都可以达到你身上来,法老随时都可以追上你。但你一过红海,受浸归入主名以后,就不再在撒但权势的范围里,在地位和经历上完全不属于牠,因为你已经受浸归入耶稣基督的名里,所以加拉太书三章二十六至二十七节说:“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当你进入受浸的水里,从水中上来时,就表明与基督一同复活;你乃是奉三一神的名受浸。你进入祂的名时,撒但在你身上的权势就失去了,你的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主名里,魔鬼不能追上你。nn有些基督徒受浸之后,对主的信心也坚定得多。曾有一位弟兄每逢福音聚会都走到台前决志信主,以为这样会加增对主的信心;每次他心里都是很有感觉的,但过一段时间,又软弱怀疑了,好像撒但一直不放过他。当他知道信心就是把一生交给主,也认识到受浸的真理后,便立刻受浸,在众人面前承认自己是属于主,以后他的生活就完全改变,凭信心受浸归入耶稣基督的名里,从世俗中分别出来,从黑暗的权势迁到神爱子的国里,信心才真的变得坚强。受浸不但了结旧造,也是信心的见证,表明自己已经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在撒但、天使、世界和众弟兄姊妹面前,作这信心的见证。一个暗中的基督徒,很容易受撒但的攻击,所以必须在信心中作这见证──不但相信主,并且受浸归入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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