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政府热线服务规范》中规定,受理要求中规定政府热线受理宜采取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工作制。电话受理时应在15秒之内接听,连续24小时内呼叫接通率应大于等于95%;短信及其他媒体受理时,响应时间应不超过3分钟;信箱受理时,响应时间应不超过24小时。
同时,受理事项时,服务人员应耐心细致并有效引导服务对象表达诉求。服务对象要求个人信息保密的,应对工单进行保密处理。电话受理不宜设置交互式语音应答菜单,不应出现商业广告。
管理
根据《政府热线服务规范》,政府热线可根据职能需要设立管理机构和受理机构。管理机构应区别于同级别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履行组织协调、督查评价等管理职能;应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在显著位置设立政府热线识别标志。
该《规范》中还提到,政府热线可根据实际需求设置方言座席、少数民族语言座席或外语座席。政府热线服务人员宜使用普通话,应熟练掌握政府热线服务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工作职能;能够辨别、理解服务对象的意图并准确记录服务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