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研究方法的特征
1、数理实证研究n数理实证研究比较适合研究较为复杂的问题。社会经济制度之间存在着极为复杂的相互作用机制,而运用数学计量工具可以将有关影响因素予以固定,从而把握复杂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消除变量内生性、异方差和多重共线性问题。但数理实证研究对于数据质量相对要求较高,数据录入和操作错误往往会导致错误的分析结果。这就需要研究者在数据录入中保持高度警觉,有意识地避免操作失误。
不仅如此,在数理统计意义上的相关关系在现实中有可能未必存在。比如太阳黑子在过去20年间逐年增长,中国经济在过去20年间逐年增长,但如果有人从中得出中国经济增长导致了太阳黑子增多或者太阳黑子增多导致了中国的经济增长的之类的结论,大家也许感到可笑。
这一结论只不过是把两个同样有时间趋势的事情联系在了一起,从趋势上两者确实是一起移动的,但实际上却没有什么关系。这种现象在计量经济学中被称作伪回归或者伪相关。在三农研究领域,如果不熟悉农业和农村相关状况,就很容易出现类似错误。
2.案例实证研究
案例研究可以分为单个案研究和多个案研究。个案研究不仅有助于积累不同广泛而深入的个案资料,形成对于问题的实感,也可以为调查者获得第一手资料,从现实获取灵感源泉。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全国各地差别很大,如果没有广泛而深入的个案调查经验,不可能对中国三农问题的状况有一个真实的判断。
不仅如此,在许多个案调查的基础上,可以为构建三农理论框架提供坚实基础,在这一基础上提出的相关对策,就会既具有深度,又具有前瞻性和现实针对性。就我国三农研究来说,在个案的搜集和整理方面已经取得了相当成绩。但也存在着凭借个案研究试图推导出具有普遍性结论的问题。如何将个案研究获得的实感与理论构建结合起来,是当前三农研究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由于个案研究容易犯以偏概全的错误,导致对于三农相关问题的判断失误。而通过多案例研究就有可能弥补单个案研究的不足,不仅可以有效扩展对于三农问题了解的全面性,而且可以在更大范围内验证个案研究的结论,防止以偏概全。
在农村经济领域,上世纪80年代杜润生先生领导下的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针对农业和农村做了许多极具针对性的研究,不仅取得了许多重要研究成果,甚至直接推动了中国农村改革进程。近年来,赵树凯对于乡村治理、白南生对于农民工问题、于建嵘对于农村社会冲突、贺雪峰对于乡村治理、肖唐镖针对南方农村的宗族问题所做的一些深入研究,均堪称三农研究领域实证研究的典范。
尽管实证研究方法在三农研究中得到了较为普遍的应用,但对于实证研究的错误理解导致了伪实证和形式实证在三农研究中大行其道。所谓伪实证,也就是研究者用理论预设或价值偏好来剪裁经验事实的做法,它本质上是以实证研究为标榜的非科学方法。研究者开展社会调查的目的不是去发现事实,研究结论是事先就有的。先有观点再找证据,而不是先寻找证据,再得出结果。
研究者希望寻找到一些经验材料来证实自己已经形成的理论预设,甚至是是价值偏好。因此这种实地调查获取的事实就不是客观的事实,而是经过裁剪或过滤的事实,调查结果就往往与真实情况相差甚远。形式实证是指研究者通过形式主义的调查、走马观花式的调研,或者在资料的搜集和使用过程中对于有关数据和资料,特别是官方数据和资料缺乏甄别和处理的情况下直接应用于研究的做法。伪实证和形式实证都会使得实证研究停留在肤浅观察层次上,难以对现实做出更有价值的分析。
就三农研究而言,无论是运用数理实证,还是运用案例实证,都需要对于三农问题具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和理论层次的把握。不熟悉农业、农村和农民,不能够从理论层次上把握有关问题的逻辑关系,在运用数理实证就容易犯伪相关的错误,运用案例实证就容易犯伪实证或者形式实证的错误,而研究方法的错误必然导致分析错误,最终使得相关研究成果和结论没有价值。而错误研究方法所做出的研究对于社会科学的发展也不会有真正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