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
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動産或權利移交債權人占有,将該動産或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其占有的财産優先受償。其中,債務人或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産或權利為質物。
抵押
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對債權人以一定财産作為清償債務擔保的法律行為。提供抵押财産的債務人或第三人稱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産稱為抵押物;債權人則為抵押權人,因此享有的權利稱為抵押權,為擔保物權的一種。抵押設定之後,在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抵押物的變賣價款較其他債權人優先受償。抵押物可以是動産或不動産,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強制執行的财産不得作為抵押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