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點

起征點

征稅起點
起征點,又稱“征稅起點”或“起稅點”,是指稅法規定對征稅對象開始征稅的起點數額。征稅對象的數額達到起征點的就全部數額征稅,未達到起征點的不征稅。根據起征界限對象的不同,起征點分為起征價額和起征稅額。以征稅對象的價值金額作為開始征稅起點數額的,稱為起征價額;以應征稅額作為開始征稅起點數額的,稱為起征稅額。根據起征界限的數額不同,起征點又可分為幅度起征點和額度起征點。對征稅對象的價值金額隻規定一定幅度作為開始征稅起點的,稱為幅度起征點;對征稅對象的價值金額規定具體數額作為開始征稅的起點的,稱為額度起征點。[1]
    中文名: 外文名: 别名:“征稅起點”、“起稅點” 名稱:起征點 相關法律:稅法

概述

對課稅對象起始征稅的數額。又稱征稅起點。

各國早期的稅收制度,一般沒有起征點的規定,如人頭稅。随着人們之間收入差距的拉大,公平稅負原則的提出,各國的稅收制度才開始規定起征點。

課稅對象數額未達到起征點的不征稅;達到和超過起征點的按全額征稅,即連同起征點以下的部分都要按規定稅率征稅。假定營業稅法規定對工商業戶征稅的起征點為月銷售收入 200元。某工商業戶月銷售收入不足200元,則不征稅;月銷售收入為250元,那麼,就應根據250元依規定的稅率計征零售環節的營業稅。

考慮到各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以及物價、消費水平不同等情況,中國1984年試行的營業稅條例(草案)及其實施細則把起征點規定為一個統一的幅度:①經營商品零售業務的,月銷售收入額200~400元;②經營其他業務的,月營業收入額120~200元;③從事臨時經營的,每次(日)營業收入額15~30元。在這個統一規定的幅度内,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再确定本地區營業稅的具體起征點。

營業稅

根據稅法的規定,營業稅起征點的适用範圍限于個人。

1.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按期納稅的起征點為月營業額1000--5 000元;

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2.納稅人營業額達到起征點的,應按營業額全額計算應納稅額。

3.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屬稅務機關應在規定的幅度内,根據實際情況确定本地區适用的起征點,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因此,假設當地月營業額起征點為1 000元,适用的營業稅稅率為5%的話,則:

1.實際營業額為800元的,低于起征點,無須納稅。

2.實際營業額為1 000元的,達到起征點,應全額征稅。

應交營業稅 = 1 000 * 5% = 50元

3.實際營業額為1 500元的,超過起征點,應全額征稅。

應交營業稅 = 1 500 * 5% = 75元

企業所得稅

現行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實行比例稅率,法定稅率為33%,無起征點的規定。對中小企業實行兩檔照顧稅率,即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企業,減按18%的稅率征收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至3萬元的企業,減按27%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

1981年,個人所得稅正式開征,當年個稅收入隻有500萬元。月均收入能夠達到800元起征标準的中國公民少而又少,其餘都是外籍在華高級職員交納的。

1986年9月,國務院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收入調節稅暫行條例》,規定對本國公民的個人收入統一征收個人收入調節稅,納稅的扣除額标準(即起征點)降低至400元。而外籍人士的800元扣除标準并沒有改變,内外雙軌的标準由此産生。

1993年10月31日,八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把1986年和1987年國務院頒布的關于個人收入調節稅和城鄉個體工商戶所得稅的規定,同1980年制定的《個稅法》合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1999年8月,《個稅法》第二次被修改,新開征“儲蓄存款利息稅”。

2005年8月23日,拖延數年的新一輪個稅改革終于開啟帷幕,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開始審議國務院提交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此次改動最大之處是費用扣除額從800元調至1500元;同時高收入者實行自行申報納稅。這也是個稅法制定以來的第三次修訂。

2005年9月27日,中國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即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标準)立法聽證會舉行。這次聽證會由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财經委員會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共同作為聽證人,這也是立法法規定立法聽證制度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中舉行的第一次聽證會。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2011年6月27日再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維持一審時“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标準(個人所得稅免征額)起征點從2000元提高至3000元”的規定,同時将個人所得稅第1級稅率由5%修改為3%。

個稅起征點将提高到3500元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2011年6月30日下午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根據決定,個稅起征點将從現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據介紹,這一方案最後以高票通過。反對票加上棄權票,隻有10%。 

6月年4月,國務院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初次審議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拟将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标準,即起征點從現行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 常委會會議後,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向社會公布了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廣泛征求意見。提交6月27日召開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的草案二審稿,對3000元起征點未作修改,但将超額累進稅率中第1級由5%降低到3%。 

6月27日下午,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分組審議了關于修改個稅法的決定草案。許多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草案吸收了初次審議的意見和各方面的意見,作了較大修改,基本可行。其中有些組成人員建議在此基礎上對起征點再适當提高。 

6月28日、29日,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兩次召開會議逐條研究了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全國人大财政經濟委員會、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和國務院法制辦、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負責同志列席了會議。法律委員會認為,為了進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稅收負擔,加大稅收調節收入分配力度,對個人所得稅法進行修改是必要的、适時的,同時建議将起征點提高至3500元。

扣除标準依據

1、合理估計城鎮居民實際生活支出水平。根據國家統計局有關資料測算:2004年全國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6024元,城鎮居民年人均消費支出為 7182元,按人均負擔率1.91計算,城鎮職工年人均負擔家庭消費支出為13718元,每月為1143元,具體包括衣、食、住、行等方面的開支。

2、綜合考慮稅收政策效應。中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始終按照“量能負擔”的原則,所得多者多繳稅,所得少者少繳稅,體現國家調節社會分配的政策精神。根據國家統計局對全國500個城市、5.5萬戶的家計收入統計調查,2004年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等收入戶、中高收入戶和高收入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為3642元、6024元,8166元、11051元和20102元,這些家庭就業者人均工薪收入分别為每月441元、729元、988元、1337元和2432元。

3、統籌兼顧财政承受能力。個人所得稅收入目前實行中央和地方“六四”開分享比例。根據2004年數據測算,将扣除标準提高至1500元将減少财政收入200多億元。中國目前各地區财政狀況不均衡,東部地區财政實力強,中西部地區财政實力弱,因此,調整扣除标準還要兼顧各地區的财政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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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4545元以下不用繳個稅

最近,中國修改了個人所得稅法,自今年9月1日起,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标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500元。按照這個規定,納稅人數由現在的約8400萬人減至約2400萬人。 

有網友據此認為:“中國隻有2400萬人的月薪在3500元以上,隻有8400萬人的月薪在2000元以上,全國還有13億人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也有網友質疑:“中國有錢人挺多的,怎麼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隻有2400萬人呢?會不會有富人逃稅現象?”這些說法準确嗎?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研究員劉佐接受記者專訪,對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焦點一:月薪3500元以上就要繳個稅?

【回應】 3500元是指扣除“三險一金”後的收入,即工薪收入4545元以下不用繳個稅 

“工薪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要先去除納稅人繳納的‘三險一金’費用(按國家有關政策,該費用免征個人所得稅),然後再按新的減除費用标準扣除3500元。這樣算下來,月工資收入4545元以下的人都不用繳納個稅”,劉佐說。“三險一金”,是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這幾項加起來,法定的繳納比例是個人工資收入的23%。按照新的标準算下來,月薪在4545元以下的工薪階層都不用繳個稅。月薪5000元的工薪收入者,每月繳納的個稅也隻有10.5元,減負率達93.4%;月薪10000元的工薪收入者,每月須繳納個稅315元,減負率也達到了58.8%。劉佐指出,這次調整後全國納稅人數由約8400萬人減至約2400萬人,這2400萬納稅人的月薪收入應在4545元以上,而不是有些人理解的3500元。

焦點二:全國隻有2400萬人繳個稅?

【回應】 個稅包括11種情況,本次調整的是工薪收入等兩項。高收入者和富人,領不領工資都要繳個稅   這次個稅法修改,主要調整的是工薪收入和個體戶生産經營所得這兩部分。那麼,對于高收入者和富人,是如何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劉佐解釋說,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範圍相當寬,除了上述兩項外,還包括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财産轉讓所得等9大項。無論是律師代人辦案,歌星演員演出,還是轉讓個人财産,或者買彩票中了大獎,都要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可以說,個人所得稅的征管範圍,幾乎覆蓋了個人合法獲取收入的各個領域。年薪百萬元甚至千萬元的公司高管,必須要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有的演藝明星既在單位領工資,又有個人演出收入,那麼這兩項如果達到納稅标準,都要分别按規定繳納個稅。

焦點三:如何防止富人逃稅?

【回應】 出台措施,對高收入者加強個稅征管 

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對于高收入者的個稅征管一直是稅務部門的工作重點。近年來,尤其是2010年,國家稅務部門加強了這方面工作,取得較好效果。對高收入者個稅征管,主要是四大重點:

加強财産轉讓等非勞動所得的征管;

加強高收入行業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的獎金、補貼和股權激勵所得征管;

加強對個人從事影視表演、廣告拍攝及形象代言等獲取所得的源泉控管;加強高收入外籍個人所得征管。

在加強高收入者日常稅源監控方面,稅務部門通過推廣應用個人所得稅管理信息系統,方便扣繳義務人履行全員全額明細扣繳申報義務,稅務機關掌握的高收入者逐步增加,日常稅源管理得到加強。同時,積極推進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高收入者自行納稅申報人數逐年增加。

加強财産轉讓等非勞動所得的征管方面,經國務院批準,從2010年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體現了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同時,制定完善了股權轉讓所得、房屋轉讓所得、拍賣所得等高收入者财産性所得個人所得稅征管措施,帶動财産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快速增長。

鍊接

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信息,2010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37147元,與2009年相比,同比增長13.5%;全國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20759元,同比增長14.1%。

外籍人員起征點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近日簽署第600号國務院令,公布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條例規定,本條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條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中所說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是指納稅義務人按照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合同規定分得的經營利潤和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所說的減除必要費用,是指按月減除35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對在中國境内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内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和在中國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可以根據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彙率變化情況确定附加減除費用,附加減除費用适用的範圍和标準由國務院規定。

條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中所說附加減除費用,是指每月在減除3500元費用的基礎上,再減除1300元的标準。 

根據條例,附加減除費用适用的範圍,是指:在中國境内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的外籍人員; 應聘在中國境内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外籍專家;在中國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或者受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國務院财政、稅務主管部門确定的其他人員。 該條例自2011年9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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