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債

地方債

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機構發行債券
地方債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機構發行的債券,是地方政府根據信用原則、以承擔還本付息責任為前提而籌集資金的債務憑證。它是作為地方政府籌措财政收入的一種形式而發行的,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預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調度。
    中文名:地方債 外文名:LGB 别名:

定義

地方債即“地方政府債券”(Local Treasury Bonds),是指地方政府根據信用原則、以承擔還本付息責任為前提而籌集資金的債務憑證,是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機構發行的債券。 它是作為地方政府籌措财政收入的一種形式而發行的,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預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調度。地方政府債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訊、住宅、教育、醫院和污水處理系統等地方性公共設施的建設。地方政府債券一般也是以當地政府的稅收能力作為還本付息的擔保。

正因為如此,國外沒有将一般責任債券和收益債券構成的集合稱為地方政府債券,而是市政債券。因此,如果将來地方政府可以獲準發行财政債券,應該将其與中央政府債券一并納入政府債券即公債的範圍進行統一管理和規範,而不宜教條地與市政企業收益債券一起形成市政債券範疇。

美國的市政債券是從償還責任的角度來定義的概念,因此,市政債券并非完全的政府債券,因此,沒有稱為地方政府債券。

地方政府債券的安全性較高,被認為是安全性僅次于“金邊債券”的一種債券,而且,投資者購買地方政府債券所獲得的利息收入一般都免交所得稅,這對投資者有很強的吸引力。

分類

地方債券按資金用途和償還資金來源分類,可分為一般債券(也稱為普通債權)和專項債券(也稱為收益債券)。

發展曆史

建國後不久,中國曾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地方經濟建設折實公債”等債券。

1985年,為了控制地方投資規模,中央決定暫停地方發行債券。

20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許多地方政府為了籌集資金修路建橋,都曾經發行過地方債券。有的甚至是無息的,以支援國家建設的名義攤派給各單位,更有甚者就直接充當部分工資。但到了1993年,這一行為被國務院制止了,原因乃是對地方政府承付的兌現能力有所懷疑。此後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28條,明确規定“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

1994年實施分稅制,重新劃分中央與地方财政收支,并在《預算法》中明确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除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以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

1995年制定的《擔保法》明确規定,“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自2009年4月3日後,中國地方政府債券正式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2011年10月20日,經國務院批準,财政部發布關于印發《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的通知,批準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試點省(市)發行的政府債券為記賬式固定利率附息債券,采用單一利率發債定價機制确定債券發行利率。廣東省2011年的地方政府債券額度為69億元,上海市、浙江省和深圳市分别為71億元、67億元和22億元,四省市合計229億元。與此前财政部代理發行不同的是,這四個省市将自行組建債券承銷團,具體發債定價機制亦由試點省市自定,而不是由财政部面向國債承銷團,采取統一代理的方式分期打包發行。

2012年2月6日,财政部發文明确,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現有資金來源基礎上,将增加的地方政府債券收入、個人住房房産稅試點地區取得的房産稅收入、部分國有資本收益和城市維護建設稅收入用于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設。

2012年6月26日二次審議的預算法修正案草案從嚴規範了地方債務,明确規定地方政府不能舉債,隻有法律或國務院規定才可由國務院财政部門代地方政府發行債券。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改《預算法》的決定。修改後的《預算法》對地方政府債務管理作出明确規定。地方政府發行債券,舉債規模必須由國務院報請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此外,修改後的預算法規定,經國務院批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預算中必需的建設投資的部分資金,可以在國務院确定的限額内,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以舉借債務的方式籌措。

部分國家地方債券

美國

美國的地方債券由州政府、郡政府、市政府、區政府所屬的某些部門和管理局發行。

日本

日本的地方債券由一般地方公共團體和特殊地方公共團體發行,前者是指郡政府、道政府、府政府、縣政府、市政府、鎮政府、村政府,後者是指特别地區、地方公共團體聯合組織、開發事業團等。

中國特色

中國所謂地方債券,是相對國債而言,以地方政府為發債主體。不過中國債券業内也往往把地方企業發行的債券列為地方債券範疇。

債務種類

目前(2014年)中國地方政府債務主要包括:地方政府直接承擔的債務(财政負債)以及地方政府提供信用擔保的債務(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債務)兩大類。

規模

審計署2013年底發布的審計結果報告稱,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10.8萬億元。

融資渠道

地方政府主要的融資渠道包括融資平台貸款、信托融資、城投債等。在平台貸監管收緊之後,一些地方變相融資的行為愈演愈烈,不少地方通過信托貸款、融資租賃、售後回租、發行理财産品、墊資施工等方式變相融資。

2014年6月,經國務院批準,财政部選取了上海、浙江、廣東、深圳、江蘇、山東、北京、青島、甯夏、江西等10個省區市試點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其餘地區的地方債仍由财政部代發代還。

債權人

與國外深陷債務危機的國家不同的是,中國的地方政府債務是内債,債權人主要是國内機構和個人。審計署2011年的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和今年的36個地區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顯示,地方政府債務“債權人”主要有三方:銀行、地方債券、其他單位和個人。 

銀行

銀行一直是地方債的“最大債權人”。在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中,銀行貸款占79.01%;截至去年底,36個地區的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中,銀行貸款占78.07%。 

地方債券

一些地方政府在監管層收緊融資平台貸款規模之後,通過融資平台發行城投債等方式進行債務融資,将地方債務轉移至銀行表外。這部分債權人主要是一些機構投資者。

其他單位和個人

對比36個地區2010年底、2012年底的債務餘額發現,兩年來銀行貸款占比下降5.6%,而其他單位和個人125.26%。單位和個人投資者債權激增的原因主要是一些地區違規集資、變相融資,例如通過高額利息向公衆集資。

隐憂

按财政部的測算,地方政府未來三年(2015年~2017年)償債比重分别為17.06%、11.58%和7.79%。中誠信對此也進行過測算,數據顯示大部分省份債務期限結構偏短,14-15兩年部分省份到期債務高達60%。

在地方政府債務新的融資趨勢下,未來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将由現有的三大錯配風險演化為以下三大風險:房地産市場調整風險将成為最主要風險;在風險上移以及國家信用兜底減弱兩端擠壓下地方(局部)風險放大;地方财政收入放緩、貸款和非标融資壓縮背景下,融資渠道切換導緻的換擋風險。

在經濟下行壓力下,2014年上半年多數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幅放緩,而剛性支出不減,這使2014年地方政府2.4萬億元地方債的償債壓力陡增,風險凸現。

審計署近期公布的數據顯示,從2013年年6月底至2014年年3月底,共有9個省份超8億元的債務逾期未還。

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約11萬億元,而2013年需要償還的債務占債務總餘額的21.89%,這意味着2014年地方政府需償還債務或為2.4萬億元。财政部副部長王保安此前稱,2014年是償債壓力最重的一年。

利弊關系

優點

地方政府發行債券,無疑解決了地方政府财政吃緊的問題。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地方人大通過的發展規劃,更加靈活地籌集資金,解決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由于地方政府擁有了自籌資金、自主發展的能力,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關系将會更加成熟,地方人大在監督地方政府方面将會有更高的積極性。

缺點

地方政府發行債券将會産生一系列的法律問題,如果沒有嚴格的約束機制,一些地方政府過分舉債之後,将會出現破産問題。而中國目前尚未對政府機關破産作出明确的規定。

雖然地方債沒有出現違約的情況,但是随着試點範圍的擴大地方債與市場逐漸接軌,這種完全由政府自發自還的地方債風險将可能增大。相比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償債能力比較薄弱 ,地方債的風險會逐一顯現出來。

地方債的風險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期限錯配嚴重;二是個别地方債台高築;三是風險傳染效應明顯。

地方政策

據财政部公告顯示,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試點包括上海、浙江、廣東、深圳、江蘇、山東、北京、江西、甯夏、青島10個省區市。在4000億元地方債發行規模内,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總規模為1092億元。

地方債自發自還的模式勢必會規範推進,通過地方政府自行發債的方式,其公開性和透明性就得以保障,而且這種地方的融資行為也能很大程度上滿足自己的需求,而不僅僅是依靠中央的财政撥款,這在中央不清楚地方真實需求時會非常有效,可以說是一種兼具靈活性和效率的方式。

山東

2014年7月11日,山東省地方債成功發行,募集債券資金137億元。而174億元的江蘇政府債券分三期在7月24日完成招标,并成為本期十試點當中體量最大的債務自發自還試點。

甯夏

随着東中部省份自主地方債發行,西部的甯夏回族自治區,也将緊跟上試點腳步。8月4日甯夏披露了2014年其政府債券的相關發行文件。

發行相關文件顯示,2014年甯夏政府債券為固定利率附息債券,分為5年、7年和10年三品種,其中5年期和7年期利息按年支付,10年期利息按半年支付,發行額分别為22億元、16.5億元、16.5億元。

21世紀經濟報道了解,2014年甯夏地方債募集資金在确保完成國家有關重大公益性項目建設要求的前提下,安排自治區級重點建設項目44億元,安排市縣自主建設項目11億元。

江西

2014年8月6日,經國務院批準,江西自發自還的143億元的地方債開始計息。中國債券信息網8月5日的公告顯示,江西省當天上午招标的5年期地方債中标利率為4.01%,7年期品種利率為4.18%,10年期為4.27%。而截至8月4日,銀行間國債同期品種收益率分别為3.99%、4.16%和4.25%,江西的地方債利率均高于國債。

規模

2011年3—5月、2013年8—9月,審計署曾經兩次組織全國審計機關對地方債進行全面審計,審計署的數字通常被認為屬于比較權威的官方數據。結果顯示,截至2010年底,全國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地方債餘額10.72萬億元。第二次是2013年審計數據。結果表明,截至2013年6月底,全國省、市、縣、鄉四級政府地方債餘額17.89萬億元。

地方債自發自還2015年将擴圍

中國國務院2014年10月初出 台《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 (以下簡稱《意見》)後,财政部在此基礎上,将出 台更進一步的地方政府性存量債務清理處置辦法。目前該辦法正在省級财政部門征求意見。

“清理處置政府性存量債務,主要解決債務主體和投融資主體的出路問題。未來融資平台有三條路走,一是商業道路,二是項目還在建設的将與PPP結合起來,項目公司以後産生的債務以後不能再算地方政府債務;三是公益性的債務由政府承擔,切斷企業債務和政府債務之間的關系。”

據悉,目前山東、江蘇等一些地方的财政部門已經開始讨論對于融資平台的處置方式和方法,相關工作主要集中在鎖定債務規模、債務分類管理方面,并為2015年自發自還債做準備。

另據了解,地方債自發自還在2015年還将繼續擴大試點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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