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首

斬首

漢語詞語
斬首,原理是割斷脖子,也就是說将頭和軀幹分離。這種極刑并不是要造成受刑人肢體殘缺,而是因為被截去部分相當重要,能導緻立即死亡。[1]
    中文名:斬首 外文名:Beheaded 拼音:zhǎn shǒu 别名:砍頭、殺頭

引證解釋

斬首:将頭和軀幹分離。

宋蘇轼《東坡志林·論子胥種蠡》:“生則斬首,死則鞭屍。”明郎瑛《七修類稿·奇谑·數兆于字》:“唐李懷光叛逆,至埋懷村,

為馬燧斬首。”明袁可立《奏毛帥屢獲奇捷疏》:“據所報功級解驗,前後大小三十餘戰,斬首共一千九十七級。”《東周列國志》第一回:“宣王聞奏,怏怏不悅。遂出令:城内城外,挨戶查問女嬰。不拘死活,有人撈取來獻者,賞布帛各三百匹;有收養不報者,鄰裡舉首,首人給賞如數,本犯全家斬首。”方志敏《獄中紀實》一:“逮捕、審訊、監禁、槍斃、斬首,總想将中國所有革命分子殺滅淨盡。

《戰國策·秦策三》:“大破二國之軍,流血漂鹵,斬首二十四萬。”

簡史

斬首的曆史相當長,古代多國均有斬首的刑罰,與絞刑一類有相當長曆史的刑罰一樣。

古代中國的斬首,劊子手必須接受過嚴格訓練,原因有二,首先斬首之時必須斬在關節之間,另外由于古代人強調全屍的觀念,因此斬首的時候,不能完全砍斷而要讓首級與身體的皮尚有連接。

常用的斬首工具有:斧、劍、刀。在法國大革命時,當時的人發明了專門用來斬首的機器:斷頭台。

在古代的中國、英國、法國等多個國家,斬首均會公開進行,民衆會圍觀劊子手如何執行有關刑罰。在中國、日本等東方國家,犯人的首級有時會被插在高竿上,懸于公衆地方展示,以儆效尤,遠望人頭像是夜枭站立于樹端,稱為枭首。雖然其他地方亦有類似枭首的行動,但通常隻發生在戰場上;枭首刑是把人犯綁在十字架,以矛自脖内端剪下頭,略異于斬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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