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本謂對妻子要重品德,不重容貌。後多指尊重賢德的人,不看重女色。
出處
《論語·學而》:“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緻其身。”
《漢書·李尋傳》:“聖人承天,賢賢易色,取法於此。”
元王實甫《西廂記》第四本第一折:“我卻待‘賢賢易色’将心戒,怎禁他兜的上心來。”
《兒女英雄傳》第四十回:“公子此時,一來心裡不安,二來有些發訕,三來也未免動了點兒賢賢易色,滿面周身鬧了個難的神情兒,共總沒得什麼話。”
詳細釋義
子夏:姓蔔,名商,字子夏,孔子的學生,比孔子小44歲,生于公元前507年。孔子死後,他在魏國宣傳孔子的思想主張。
賢賢易色:楊伯峻先生将賢賢易色解釋為:對妻子,看中品德,不看中姿色。
緻其身:緻:意為獻納,委棄,給予,獻出。答應了别人的事就一定要盡心盡力,豁出性命。
子夏說:“對待妻子,重品德,不重容貌;侍奉爹娘,能盡心竭力;服侍君上,能豁出性命;同朋友交往,說話誠實守信。這種人雖說沒學習過,我一定說他已經學習過了。”
子夏說:“辨别君子,就觀其言談舉止;侍奉爹娘,觀其是否能盡心竭力;服侍君上,看其是否能盡職盡責;同朋友交往,見其說話是否誠實守信。雖說隻是辨别,可在辨别的過程中會漸漸提高自我明辨是非的能力了。”
3.子夏說:“看重實際的德行,輕視表面的姿态。侍奉父母要竭盡全力,服務君主要奉獻自身,與朋友交往要說話有誠信。這樣的人,雖說沒學習過,我一定說他已經學習過了。”【摘自《論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