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詞語名:修道院
讀音:xiūdàoyuàn
詞語解釋:
1.天主教、東正教等教徒出家修道的機構。一譯“隐修院”。
2.天主教培訓神父的機構。一譯“神學院”。
主要譯名
二為天主教隐修院的另一譯名。隐修院拉丁文monasterium的意譯。始于2~3世紀,分男與女修院,按天主教法典的規定,須由教皇和主教批準,至少有修士12人方可成立。英文seminary又指新教各派培訓神職人員的學院,通常譯作神學院。
文化内涵
在黑暗時代的動亂期間,少數堅定地獻身宗教的基督徒,離開社會到荒涼而讓人生畏的文明邊緣地帶過着隐士生活。隐士的行為喚起更多陳腐的教士去發誓約守貧窮和奉獻,重新聆聽耶稣基督的教誨。
這種教士組成一個新的同質信徒團體,稱為修道院。教皇格列哥裡在信奉基督教的歐洲各處,鼓勵建立修道院。在某些歐洲地區,修道院成為唯一剩存的學問中心。有些人相信愛爾蘭的僧侶在他們的修道中保存了當時的文化。這些僧侶遊走歐洲各處教育民衆恢複對學問的興趣。修道院成為教養人們的中心,這些受到教育的人可以協助管理政府,不少人當上國王的助手。
當時的修道院一如羅馬教會,享有對外接受捐獻的權利,随着土地捐獻的增加,修道院也變得越加富裕。不同的修道院各自訂定明規,以達到不同的目的。部份修士會恪守戒律,若幹受過訓練的傳教士會被派到荒野之中,有些會在教會的教條上對教皇作出建議,有些則提供重要的社會服務,例如照顧老者、醫療照護和救急扶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