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不容辭

義不容辭

漢語成語
義不容辭(拼音:yì bù róng cí)是一個成語,最早出自于唐·岑文本《唐故特進尚書右仆射上柱國虞恭公溫公碑》。義不容辭指道義上不容許推辭、拒絕;常用于形容為了正義事業,敢于挺身而出,不做推辭。含褒義;在句中一般作謂語、定語、狀語。
    中文名:義不容辭 拼音:yì bù róng cí 近義詞:義無反顧、匹夫有責、理所當然 反義詞:推三阻四 出處:《三國演義》 用法:褒義,謂語 結構:聯合式 注音:ㄧˋ ㄅㄨˋ ㄖㄨㄙˊ ㄘㄧˊ

釋義

義:道義;容:允許。辭:推辭。道義上不允許推辭。

出處

明·馮夢龍《醒世恒言》卷十七:“承姑丈高誼,小婿義不容辭。”

例句

《東周列國志》第三回:“武公曰:‘老夫年邁無識,止為臣子,義不容辭,勉力來此。掃蕩腥膻,全仗上國。今計将安出?’”

清·蒲松齡《聊齋志異·小梅》:“妾受夫人諄囑,義不容辭。”

用法

主謂式;作謂語、定語、狀語;含褒義。

成語典故

東漢時期,曹操挾天子而令諸侯,大舉進攻孫權與劉備。赤壁之戰大敗而歸,經過休整又一次親率大軍南下伐吳。孫權召集群臣商議對策,謀士張昭認為必須聯合劉備,請劉備出兵共同抗曹,劉備是東吳的女婿,曹操也是他們共同的敵人,抗曹是蜀義不容辭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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