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
《韓詩外傳》卷七:裡婦與裡母相善。婦見疑盜肉,其姑去之,恨而告于裡母,裡母曰行。今令姑呼汝。即束蘊請火去婦之家,曰,吾犬争肉相殺,請火治之。姑乃直使人追去婦還之。
從前有一個婆婆誣告兒媳偷家裡的肉,兒媳百口莫辯被婆婆趕出家門,隻好去找鄰居大嬸幫助伸冤。大嬸深知她的為人,就想出一個辦法,拿一團亂麻到那個婆婆家去借火,說是自家的狗因為争吃别人家的肉被咬死。婆婆知錯就去追兒媳回家。
示例
【束蘊請火】李德裕《積薪賦》:"時束蘊以請火,訪蓬次于善鄰。"
【束蘊】駱賓王《上瑕丘韋明府啟》:"是以臨淄遺婦,寄束蘊于齊鄰;邯鄲下客,效處囊于趙相。"黃庭堅《次韻孫子實寄少遊》:"誰能借前籌,還婦用束。"
【乞火】杜牧《酬張祜處士見寄長句四韻》:"薦衡昔日知文舉,乞火無人作蒯通。"徐铉《大宋左千牛衛上将軍追封吳王隴西公墓志銘》:"投杼緻慈親之惑,乞火無裡婦之辭。"
辨析
近義:助人為樂、排憂解難
反義:雪上加霜、落井下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