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社會主義所有制的低級形式,主要的生産資料、産品等歸生産者集體所有。
作用介紹
集體所有制企業是我國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組成部分。
主要作用:發展商品生産和服務業,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的需要;調整農村産業結構,合理利用農村勞動力;支援農業生産和農村建設,增加國家财政和農民的收入;積極發展出口創彙生産;為大工業配套和服務。
經營形式
集體所有權是實現的法權制度
所有制決定着所有權,是指所有制發展到一定的曆史階段産生了所有權;所有制的性質和所有制的發展決定所有權的性質和所有權制度的發展。所有制是一定的社會生産關系中人們對物質生産條件的占有關系。“廣義的所有制内涵是指經濟主體對客觀對象的占有關系,它不僅包括經濟主體對客觀物質生産條件的占有關系,還包括對勞動産品(包括物質産品和精神産品)的占有關系,以及對主觀的生産條件及人的勞動能力的占有關系。
也就是說,它包括經濟主體對物質生産資料、勞動産品和勞動力三者的占有關系,而狹義所有制内涵僅指經濟主體對物質生産資料的占有關系,即僅指生産資料所有制。”我們這裡研究的所有制與所有權關系主要是指在狹義的所有制意義上,即生産資料所有制與生産資料所有權的關系。
在人類社會,人們為了生存所進行的一切物質生産活動必須占有和利用生産的物質條件,即生産資料。
早在原始社會,人們以血緣聯系的氏族或部落的共同體同占有土地、森林、石斧、弓箭等物質條件,共同勞動、共同消費。那時人們勞動能力低下,隻有聯合起來,共同占有生産資料才能維持生存。因而沒有剝削,沒有壓迫,沒有國家,也沒有法律,人們對物質生産條件的占有隻是一種事實,而不是權力。
所以,隻有生産資料的所有制而沒有所有權。後來,随着人類勞動能力的提高和增強,勞動的社會分工成為可能并得以發展,物質勞動和精神勞動開始分離,勞動者和生産的物質條件,即生産資料開始分離。随着交換的發展,私有制産生,社會分裂為奴隸主和奴隸兩大階級,奴隸主占有了生産資料和奴隸勞動,産生了奴隸制國家和奴隸制國家的法律制度。于是,奴隸主對生産資料和奴隸的占有被賦予法律權力,即所有權。在奴隸制下,勞動主體及勞動者本身也成為奴隸主所有權的客體。
在封建地主生産資料所有制關系中,地主擁有土地生産資料,勞動者農民在地主所有的土地上勞動,其産品作為地租由地主占有。在資本家所有制下,資本家掌握資本生産資料的所有權,雇用工人出賣勞動力,其創造的剩餘價值為資本家占有,成為資本增值的源泉。在這些生産資料所有制關系中勞動者與生産資料是異化的,其生産過程表現為勞動者的勞動與他人生産資料的結合。
生産資料的所有者憑借其生産資料的所有權,支配勞動者的勞動,獲得對勞動産品的所有權。無論是在資本主義社會還是社會主義社會,隻要是在資本制企業中的經濟關系都是如此。在所有制經濟關系中生産資料的所有者主體,在法權關系中必然是生産資料的所有權主體,企業的所有者就是指資本的所有者,因而所有制決定着所有權,所有制與所有權具有一緻性。在這一意義上所有制與所有權是一緻的,其差别隻不過是經濟關系與法權制度上的不同稱謂而已。
人類社會發展的曆史和現實中,既有生産資料所有者與勞動者統一的關系,也有異化的、對立的關系。
生産關系中勞動者與生産資料的關系即所有制關系是本質的關系。在奴隸主的所有者關系、封建地主所有制關系、資本所有者關系中勞動者與生産資料的結合是異己的結合,生産資料所有權與勞動者是對立的。在這些社會當然也存在着個人擁有生産資料所有權同其個人勞動直接結合的小生産或家庭生産,但它不是社會的主要經濟形式。
社會主義社會就是在否定和推翻剝削階級私有制的基礎上建立的以勞動者共同所有生産資料的公有制為基本經濟特征的社會。傳統的社會主義公有制理論中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包括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和社會主義勞動群衆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即在全社會範圍内全體勞動人民共同占有生産資料,生産資料的所有權由國家代表全體人民享有。
勞動者以聯合勞動在全民所有制企業直接與生産資料結合,實行國有國營的企業模式。集體所有制則是指一定範圍勞動群衆對生産資料的共同占有,由勞動群衆集體組織享有生産資料的所有權。而且認為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是社會主義所有制的高級形式,集體所有制是公有制的低級形式,它要不斷地向全民所有制過渡。
對于生産資料的個人所有權則予以否定。因而在對所有權的保護上采取了優先保護國家所有權,其次保護集體所有權,限制個人私有權的政策。這是改革開放以前,我國社會在所有制和所有權問題上的主流意識形态。在實踐中強調勞動者作為生産資料所有者與生産資料的直接結合;把所有制與所有制的實現方式高度統一,把所有權與經營權高度統一。在全民所有制由國家享有所有權直接經營國有企業,工人以生産資料所有者和勞動者的身份在國有企業同生産資料直接結合。
在集體所有制,則強調集體企業的生産資料由企業的勞動群衆集體所有,勞動者作為生産資料的主人,以集體勞動的形式實現了與生産資料的直接結合。在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中則實行人民公社化體制,勞動農民在生産隊、生産大隊、人民公社範圍内作為土地等生産資料的所有者,以集體勞動的方式與土地等生産資料直接結合。在抽象的理論上是這樣認識的,但在實踐中無論全民所有制經濟,抑或集體所有制經濟中,勞動者與生産資料的結合都是由官僚管理者的管理下結合的,生産資料的所有權都由管理機構控制。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首先是從改革所有制的實現方式開始的。經過反思傳統的所有制理論和意識形态,認識到在我國目前的生産力條件下,應采取以公有制為主體的多種經濟形式共同發展的方針;認識到所有制與所有制實現方式是可以區分的,同一所有制的實現方式可以多樣化;認識到所有權與經營權是可以分離的。
經過20多年的改革實踐,目前我國的所有制類型已經包括了社會主義國家所有制、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城鄉個體勞動者所有制、私人資本所有制、外國資本所有制。各種所有制的經營實現方式更是多種多樣。對于全民所有制企業已經進行了股份化和公司化改造,把國家生産資料所有權與公司企業的法人财産權相分離,國家向公司企業投資持有企業股份,僅僅享有公司法人投資者權益,公司法人則以其獨立财産權開展經營活動。
在農村集體所有制關系中則主要廢除了人民公社政社合一體制,在鄉、村、村民小組集體擁有土地等生産資料所有權的前提下,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制,農民個人以家庭為單位通過承包經營方式獲得對集體所有的土地等農業生産資料的經營權,獨立從事生産經營活動。
因此,可以看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對關于社會主義所有制理論和意識形态的揚棄,是對社會主義所有制理論和實踐的創新,它揚棄了社會主義所有制理論和意識形态中不符合社會主義本質要求的、被實踐證明是錯誤的東西,發展了社會主義所有制理論,在實踐中主要是創新了社會主義所有制的經營實現方式,改革了僵化的經營體制。因此,改革不是對社會主義所有制的否定,而是在堅持社會主義所有制方向的前提下,為社會主義所有制的實現進行的制度創新。因此,我們不能把對傳統的極左思潮下的社會主義所有制理論和意識形态的否定,看作是對社會主義所有制本身的否定。
社會主義的最本質的特征就是生産資料的公有制和共同富裕。這是我們在改革開放的過程中始終要堅持的。在當前堅持社會主義的公有制本質,就是要在以人為本和以科學發展觀指導下探尋社會主義公有制的有效實現方式。這同受極左思潮支配的社會主義所有制理論和意識形态是完全不同的。它體現在要求社會主義公有制與其它所有制共同發展,要求公有制的實現方式能夠促進生産力的發展和最大限度地實現公有制成員的利益為原則。
所有制關系是根本的利益關系。“人類要生存,必須進行物質資料生産,而生産必須借助于生産資料來進行,生産資料不論在什麼社會條件下,必須以一定的所有制形式歸屬于一定的所有者,成為她獲取經濟利益的‘憑證’;從事物質資料生産還必須有一定勞動能力的勞動者與生産資料的所有者結成一定的分工協作關系進行生産勞動,互換其活動”。因此,所有制的實現就是在生産活動中對所有者經濟利益的實現。“準确地講,所有制的實現形式是分為兩個層次的,一個是制度層次,一個是經營層次。
在制度層次上,所有制的性質界定與所有制的實現形式是統一的,雖然其實現形式可以多樣化,但統一所有制可以有不同的實現形式,而不同所有制不會有相同的實現形式,否則就沒有所有制性質不同的區分了。在經營層次上,所有制的實現形式可以更加多樣化,不同所有制之間可能采用同一的實現形式,尤其是對于處在探索社會主義道路上的具有不完全性的公有制來說,完全可能采取多樣化的具有其它所有制通用的實現形式”。
集體所有制不是在全社會範圍内的公有制而是在一定範圍的成員公有制,而且集體成員仍保留對一定的生産資料的私有制或個人所有制,因而,它尚不是完全性的公有制。集體所有制就其制度實現形式而言,它必然要求将生産資料的所有權界定為集體範圍的全體成員集體所有,以集體所有權制度保障屬于集體所有的生産資料由集體成員不可分割地共同享有所有權,實現其利益。集體所有制性質的界定與集體所有權的界定是一緻的。
在制度實現層次上集體所有制隻能采取集體所有權的實現形式,當然,集體所有權可以有多種形式,可以是集體成員的共同所有,也可以是集體成員結成的集體組織法人所有。但都是集體所有權,不可能在私人所有權或者國家所有權制度下實現集體所有制,否則就沒有必要區分私人所有制、國家所有制與集體所有制了。
那麼集體所有制為什麼要求采取集體所有權制度呢?我們将集體所有制作為經濟關系和經濟活動來考察,他指的就是關于經濟活動中生産資料與勞動者的結合關系。在具體經濟活動中集體所有制的生産資料歸集體的勞動者直接所有,勞動者的勞動與勞動者集體(包括勞動者自己在内)所有的生産資料相結合,其生産成果及資産收益和勞動收益統歸勞動者所有。這是集體所有制經濟與其它所有制經濟根本區别所在。
任何經濟活動都離不開資産與勞動要素的結合,經濟活動的成果為資産所有者和勞動者分别所得是私有制經濟的性質。因為資産所有權及生産資料的所有權掌握在私人手中,而在集體所有制經濟中,資産收益和勞動收益都統歸勞動者所有,就是因為勞動者集體掌握生産資料的所有權。
如果沒有勞動者的集體對生産資料的所有權,勞動者的利益便無法實現。因此,集體所有制經濟反映在法權制度上,必然要求将生産資料的所有權确認為勞動者集體所有,即為勞動者成員集體共同所有。勞動者集體共同所有生産資料,即不可分割地共同占有、共同支配生産資料。
這不同于勞動者私人共有生産資料的經濟形式。它屬于集體公有制的經濟形式,在公有制基礎上形成的法權形式勞動者集體共同所有生産資料也不同于勞動者個别的共同所有生産資料的法權形式,前者為集體所有制和集體所有權,後者則為私有制和私人所有權。
在經營層次的實現形式
确定了生産資料的集體所有權是所有制在法權制度上的實現,是所有制的一種靜态的體現,它隻解決生産資料歸誰所有,并不反映動态的經濟過程,它隻是所有制經濟活動的前提,所有制在動态的、經濟意義的實現,必須将集體所有的生産資料與勞動者勞動相結合。由于集體所有的生産資料與勞動者的勞動的結合形式的不同,就形成了集體所有制在經營層次的實現形式。集體所有制在經營層次的實現形式多種多樣。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勞動者集體所有生産資料與勞動者的集體勞動相結合。
在集體經濟組織中生産資料的所有權由勞動者集體所有,勞動者在集體組織的統一管理和指揮下從事集體的生産勞動,将其集體勞動直接與集體所有的生産資料
按出資額分配剩餘,合作組織因其性質的不同,有的主要按成員在合作組織中的勞動量分配,有的則按其參與合作組織交易額分配。同時合作組織必須留取一定比例的公共積累,對公共積累社員都有平等的權利,不可分割地歸于合作成員全體,即使合作組織終止時也不可分割地歸于所在社區全體,用于成員的社會保障和福利。
因此,它屬于集體所有。社會主義階段集體所有制本來就是合作所有制。之所以後來出現了集體所有制與合作所有制的不同,就是在“左”的思想指導下,人為地追求純而又純的集體公有制,将成員在合作所有中保留的對合作社出資的份額分紅的權利否定,成員個人對合作社财産不再具有具體的财産利益上的聯系,是集體成為在财産利益上完全脫離成員個人的空洞抽象。
因而否定了集體所有制的合作所有的本質,在成員還是否保留對合作組織對财産的按出資份額的分紅權利這一根本點上,将合作所有制與集體所有制區分了開來。認為合作所有制成員個人對合作組織的盈餘的一部分有按照出資分紅的權利,而集體所有制财産歸成員集體所有,成員個人對集體财産的經營收益沒有出資份額以及按出資額分紅的權利。
例如,在農村合作化時期的初級社中社員對合作社的盈餘有按照股金分紅的權利,對此稱為半社會主義性質的經濟;到高級社階段社員按股金分紅的權利被取消了,高級合作社經濟就成為完全的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經濟,到人民公社化時期更是如此。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在集體所有制改革過程中,正本清源恢複集體所有制的成員合作所有制的本質,把集體所有制利益落實于集體成員的個人利益上;除傳統的集體所有制組織外,也承認集體成員在合作經濟組織财産上的出資股份和勞動合作,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公共積累财産不可分割地為成員集體所有。
因此,合作組織法人所有權是集體所有制或集體所有權的一種形式,在實質上都是集體成員對合作組織财産的共同所有,是以平等公正和持續地實現集體成員的利益為目的的。
(二)集體資本所有權與雇傭勞動的結合。
《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幹問題的決定》指出:“要适應經濟市場化不斷發展的趨勢,進一步增強公有制經濟的活力,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實現投資主體的多元化,使股份制成為實現公有制的主要形式。
”在這種模式下,集體以其享有所有權的财産以營利為目的的對外投資,從而使其财産轉化資本,同其他投資主體投資的财産一同形成其所投資的公司企業的資本,由公司法人獨立享有法人财産權,以法人治理結構獨立經營,而作為投資者的集體則對其出資享有所有權,即出資額或股份的所有權。
可見,集體所有制在采取與其它所有制相結合的實現機制中,其采取股份制和公司制的經營機制的模式下,集體所有權轉化為集體資本所有權——股份所有權或曰股權。集體憑其股權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從公司盈餘分配中分得利益,在公司終止時分得剩餘财産。集體的股份所有權仍然為集體範圍的成員集體享有,集體憑其股權從公司實現的利益為成員集體的利益,每個集體成員平等公平地從集體利益中享受利益,從而實現集體公有制的目的。
綜合上述,集體所有制的經營實現形式就是集體所有的生産資料與勞動者的勞動結合進行物質資料的生産活動的具體形式。集體所有權是集體所有制實現的法權制度,是建立具體的集體所有制經營實現形式的基礎性權利。集體所有制的經營實現有多種經營機制或經營模式。集體所有制以公平、平等、長久地實現集體成員的利益,實現成員的共同富裕為目的。
集體所有制的實現就是要在集體成員對集體所有的生産資料不可分割的共同占有基礎(即不可分割為私有)上不斷實現成員利益。因此,一定時期集體所有制采取什麼樣的經營實現形式,從根本上來講要有利于集體所有制的鞏固,同時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實現集體成員個人利益。集體所有制的鞏固和發展是實現成員個人利益的基礎和源泉,是制度保障;而成員個人利益的實現是集體所有制的目的,全體成員的整體利益則為集體利益,離開了成員利益則沒有集體利益。
因此,我們進行經濟體制改革,改革傳統的集體所有制實現的經營形式(集體所有和集體經營高度統一),否定這種僵化的集體經濟模式,但并不能否定集體所有制本身,要明确集體所有制與集體所有制經營實現形式的區分,我們在改革中所否定的隻是在極左思想影響下建立的不适應生産力發展要求的僵化的集體所有制的經營形式,集體所有制是我們仍然需要堅持的社會主義的經濟制度。因此,也決定了民法上集體所有權制度的必要。
有的觀點認為在我國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已不存在,城鎮集體所有制經濟亦名存實亡,所以民法中沒有必要規定集體所有權。這種觀點實質上就是不區分集體所有權與集體所有制實現的經營形式,得出的錯誤認識。
我們堅持集體所有制和集體所有權的目的并不是要恢複傳統的集體所有制經濟的經營形式。改革的任務則是以此為基礎探尋集體所有制實現的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經營形式。
集體所有權則是為此提供法權保障的。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當前關于物權法草案的審議中,多數委員的意見認為,物權法草案的進一步修改,必須堅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憲法為根據,既要體現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又要體現對國家、集體和私有财産的平等保護的原則。
委員長指出,要深入研究物權法如何準确反映我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體現憲法規定的“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與發展”,國家保護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利和利益,鼓勵、“指導和幫助集體經濟的發展”,“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并對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因此,加強對集體所有權問題的研究,并在物權立法中作出完善的規定,仍然是一個重大的課題。
相關簡介
集體所有制企業(簡稱集體企業)是指以生産資料的勞動群衆集體所有制為基礎,實行共同勞動,在分配形式上以按勞分配為主(部分企業實行按勞分配和按資分配相結合)的集體經濟組織。集體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一樣,是中國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集體所有制企業是以營利為目的,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經濟組織。中國的集體所有制企業一般可以分為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和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的設立必須經省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審批;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由鄉政府同意報鄉鎮企業局審批。具體情況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和《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
部分勞動者共同占有生産資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形式之一。我國最早是在農業、手工業、商業和服務業中實行社會主義改造,而建立起的集體所有制經濟。
它的特點是:第一,生産資料屬于集體經濟成員共同所有,共同進行生産經營活動,成員根據他對集體經濟的貢獻來分配其經營成果。第二,它的公有化程度低于全民所有制,範圍較小。第三,集體經濟單位之間存在着差别。在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集體所有制經濟的實現形式也在發生變化,出現了許多新的聯合體。經營管理上已經不限于生産資料集體所有,統一生産經營、成果實行單一按勞分配的形式,而是實行了集體所有分散經營、各負盈虧等多種形式。
(1)集體所有制指生産資料歸一定範圍的勞動群衆共同所有,它是社會主義公有制一種形式。與國有制相比,集體所有制的不同特征主要是生産資料公有的範圍不同。
(2)在農業中,集體所有制經濟占絕對優勢,承擔加強國民經濟基礎的重大任務;在城鎮,集體所有制經濟也占重要地位,在增加生産、繁榮市場、擴大就業、滿足人民需要和擴大出口方面,都發揮着重要作用。
(3)集體經濟傳統形式的主要特征是集體所有、統一經營、按勞分配。改革開放以來,集體經濟的形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其形式向多樣化轉變,出現了家庭承包經營、合作社、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種形式。
家庭承包經營是農業中集體經濟的主要形式。實行家庭承包,集體是包出單位,農戶是承包單位;集體對一定量的土地規定出産量和上交任務,包給農戶耕種;農産品收獲後,農戶首先要完成上交任務,剩餘部分歸農戶所有。實行家庭承包,農業集體經濟發生了重大變化:一是經營方式的變化,使農民有了種田的自主權;二是分配方式的變化,使農戶的收入與其生産成果直接聯系起來了,克服了分配上的平均主義;三是所有制内容的變化,即在集體經濟中加進了農戶所有制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