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覺理論

知覺理論

心理學術語
知覺理論是指人類是有系統地對環境信息加以選擇和抽象概括的。這種觀點在形成知覺研究的過程中起了重要作用。長期以來,人們一直認為,客體的物理特征(如客體的大小和形狀)和觀察情境的條件(如光線和現實者離開客體的距離),是人類知覺物體的最為重要的決定因素。[1]但"新看法"認為,觀察者在知覺客體的物理特征時,會受個人因素的影響,不同的人對同一事物的知覺會有相當大的差異。
    中文名:知覺理論 外文名:Perceptual theory 定義:

概念

知覺是通過系統化的處理,進而對外界客觀因素産生的信息狀态進行分析和處理,最後是個體獲取信息的過程。知覺具備着以下幾個特性,分别是選擇性、意義性、恒常性以及整體性。其最初的研究源自于生物學中的神經反射,後來研究思維與行為的關系,現在已經變成心理學研究的内容,心理咨詢師研究的前提和關鍵所在。

特征

第一,知覺具有歸類和推理的性質。所謂知覺,就是人們根據刺激輸入的某些确定的或關鍵的屬性,有選擇地把它們歸入某一類别;然後根據這一類别的已有知識加以推論(關于這一點,下文進一步再講述)。知覺過程的這一主要特征,也是一般認知的特征。因此,布魯納斷言:"像認知理論所需要的一樣,知覺理論需要一種能夠歸類和推理的機制"(Bruner,et al·,1956)。因此,布魯納贊同赫爾(D.O.Hebb)的論斷,認為知覺的某些基本單位或認同性(identification)是天生的,内源的,而不是習得的。

事實上,皮亞傑也認為,用某種特定方式歸類的某些基本的能力,取決于某些更為基本的能力是否存在,這也就是說,要識别某種事物,首先要存在把該事物歸入其中的類别,那麼,在兒童認識的最初期,必然已存在某些最基本的、非習得的類别。而随着形成比較複雜的類别,歸類就涉及到學習的過程,即要學會如何識别、權衡和使用關鍵屬性。

第二,知覺具有各種不同的真實性。前面提及的兒童對硬币大小有不同的估計,就是一個例子。布魯納認為人們所知覺到的東西,實際上多少是以不同程度的精确性來預見該物體事實上應是什麼樣的。換言之,當人們把某一物體歸入某一類别時,就會對該物體必需具備的、但現在還沒有知覺到的屬性做出預測。這裡,布魯納引用了美國實用主義哲學家皮爾斯(C.S.Peirce)的觀點。皮爾斯認為,一個命題的意義,是人們對與該命題有關的屬性或結果做出的假設性的陳述。布魯納由此推斷:一件事物的意義,在于把它置于假設性推理的網絡中,然後對它的特征和效應做出的推理。

步驟

在布魯納看來:"我們在學習知覺時,實際上是在學習我們所遇到的物體和事件的各種特征之間的關系,學習适當的類别與類别系統,學習預測和檢索什麼東西與什麼東西是合拍的"(Bruner,et a1·,1956)。因此,他認為知覺過程涉及四個相繼的步驟:

(1)初步歸類(primitive Categorization);這是在作比較複雜的推理活動之前進行的。在這一階段上,環境事件在知覺上是孤立的,隻是注意到它的某些特征,事件本身還沒有什麼意義。

(2)搜尋線索(cue search);這一階段是尋找可以用來辨别該事件的那些屬性,以便把它較為精确地歸入某一類别。在這一階段上,人們對刺激采取開放的态度。

(3)證實檢索(confirmation check);搜尋線索是為了進一步作出嘗試性的分類,在這之後,情況發生了變化,人們對刺激的開放性驟然縮小,往往隻是搜尋那些可以用來證實該事件的線索,以檢索原來的歸類是否确切。

(4)結束證實(confirmation completion);這是知覺認同過程的最後一個階段,它是以終止搜尋線索為标志的。這一階段的特征是,對其他線索基本不開放了。因為當人們認為已把某一事件歸入很合适的類别後,就不大可能再對其他線索作出反應了。

由此可見,知覺過程是以對刺激輸入開放、選擇、關閉為特征的。

最後,布魯納還強調,對刺激輸入歸類的精确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知覺準備狀态(perceptual readness)。知覺準備狀态是指某一類别的可接受的程度,而可接受性是根據某一類别對刺激輸入加以編碼的難易程度來界定的。某一類别越是容易被接受,所需要的刺激輸入就越少,而将被接受的刺激輸入的範圍就越廣,不大可能被接受的類别就越有可能被掩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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