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方法
1.銀行的信用證明沒有特别的格式,是由銀行出具的書面證明。
2.證明的是法人組織的資金何和信譽,以及法人組織的資格和信用。
3.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的企業、事業單位、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信用記錄良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4.有可靠的資金來源償還《銀行信貸證明書》項下的貸款。
二、證明方式n
資産證明所指的是住房,車,存款等,資金證明本身沒有任何價值,不能做質押物,僅僅證明某帳戶某時有多少錢。
1、經濟證明存款曆史達到半年以上存期的定期存款單或存折複印件(包括存折封面)以及銀行開具的存款證明原件,存款證明會凍結您的存款3至6個月不能支取,材料為申請人身份證原件、資金擔保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複印件、現金或存款等。
2、收入證明資金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原件、用公司擡頭信紙、列明職務、工作年限、年收入、近五年詳細收入、地址電話(如信頭紙上無或與信頭紙上不符)加蓋财務章和公章、個人完稅證明、負責人簽名、有名片則附上一張名片。(申請人若已工作,也需提供收入證明),如果有額外房産和租金收入,請提供所有房産證複印件和相應租房協議公證件原件。
三、證明的用途n
1、證明資産來源。
2、自費留學作為資金證明出示。
3、簽證時出示給簽證官以證明自己的經濟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