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罰款滞納金

交通罰款滞納金

超過規定的繳款期限
交通罰款滞納金是指超過規定的繳款期限,向繳款人征收的一種帶有懲罰性質的款項,一般是按超過規定期限的天數,每天征收應繳款額一定的百分比。根據行政法理論,滞納金是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類型。15天之内沒有去繳納罰款的,第16天開始才計算滞納金。沒有去開罰單的“電子警察”記錄,不會産生滞納金。
    中文名:交通罰款滞納金 外文名:Fairy powder 别名: 含義:超過規定的繳款期限的罰款 隸屬: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 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條規定:交通違法者自領到交通違法憑證15日内必須到有關部門接受處理或罰款,逾期不接受處理的,從第16日起每日按罰金的3%收取滞納金。

公安部拟增加“上限條款”避免“天價罰單”。

公安部最近發布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征求意見稿)》,其中一條為“交通違法罰款滞納金不得超過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條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但未對加處罰款的上限作出規定。實際執行中,當事人一旦延遲交納罰款,就可能出現加處的罰款數額大于原處罰款數額的情況。其中有相當多的人是因為不知道自己已經有違法行為被處罰,或因客觀原因沒能及時繳納的。

公安部公布的《規定(征求意見稿)》中,增加了“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的規定。這就是說, “天價滞納金”、 “滞納金滾雪球”現象将從此終結。

交通違法“滞納金”有上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沒有對加處罰款的上限作出規定。實際執行中,一些當事人因特殊原因而延遲繳納罰款,造成加處的罰款數額遠大于原處罰款數額。

為解決這一問題,修訂後的《程序規定》參照有關法律規定,增加了一條規定,對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此前,修訂征求意見稿在公安部政府網站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過程中,群衆對此進行了熱烈讨論,82%的意見贊成這樣規定。

9種違法行為信息可以消除

《程序規定》提出,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或者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的9種違法行為信息,應當予以消除: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的;機動車被盜搶期間發生的;有證據證明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現場已被交通警察處理的;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緻造成的;不符合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要求的;記錄的機動車号牌信息錯誤的;因使用僞造、變造或者其他機動車号牌發生違法行為造成合法機動車被記錄的;其他應當消除的情形。

交通協管員不能開罰單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專門規定了交通協管員的工作要求、工作任務和禁令規定。一是明确了交通協管員要在交通警察指導下承擔部分執勤工作。二是明确規定交通協管員可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勸阻違法行為”、“維護交通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交通安全宣傳”、“及時報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況和其他重要情況”、“接受群衆求助”等5項工作。三是規定交通協管員不得對違法行為人作出行政處罰或者采取行政強制措施決定。

交警提示

交警提示:發現有違章沒及時去處理,就以為會有滞納金,這是駕駛人常見的誤區。其實,市民要先到交巡警大隊或車管所處理“電子警察”記錄的違章行為,拿到《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罰單,然後15天之内沒有去繳納罰款的,第16天開始才計算滞納金。沒有去開罰單的“電子警察”記錄,不會産生滞納金。

上一篇:筆畫最多的字

下一篇: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